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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目标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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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及质量达到合同及有关规范要求,根据公司内部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责任书,以明确项目工程管理者的责任。 一、 分包单位负责人受项目经理委托在分项工程上的代表人,是对分项工程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分项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 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全面贯彻和执行各种安全劳保及有关质量的政策、法规、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质量保障措施,并对施工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出现的安全、质量事故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对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负无限连带责任。 三、 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属分包单位负责人直接管理,一切服从分包单位负责人的指挥,并与分包单位负责人共同分享奖励及接受处罚。 四、 为加大施工管理力度,加深施工管理责任,自从本责任书双方签署之次月起,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每月暂按70%发放,其余30%待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一次通过后一次结算发放(验收时提出需要整改的,不属于结构和安全的缺陷,可视为一次性通过)。但在施工过程发生重大的责任安全事故及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的,将按如下约定扣除预留工资: 1、 发生伤亡事故的,伤亡1人扣3%;伤亡2人扣5%;伤亡3人(含3人)以上扣10%; 2、 发生质量是个的,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扣3%;损失50万元扣5%;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扣10%; 3、 不按合同工期(含建设单位同意顺延工期)完工的,滞后15天内扣3%;滞后30天内扣5%;滞后50天内扣10%; 五、 工程质量的目标管理及奖罚: 1、 工程质量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要求。 2、 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到优良者不予奖罚;获市样板工程者,给予5万元元的奖励;获省样板工程者,给予10万元的奖励;获部优工程者,给予20万元奖励;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项称号者,以最高获得的奖项予以奖励。 3、 工程竣工质量被评定为合格,经建设单位验收通过者,不予奖罚;若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则除按要求负责补救处理外,并承担合同约定的经济责任;公司将按工程造价0.5%给予罚款。 4、 在市质量大检查中给予通报表扬者,给予5万元奖励,通报批评者,给予5万元的处罚。 5、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或保修期内出现质量事故,经核实属施工方责任的,该工程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除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外,公司将根据实际影响情况,按工程造价最高20万元给予罚款。 四、 安全工作的目标管理与奖罚: 1、 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健全,施工现场各类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合理、规范。 2、 进场施工人员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要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者达100%。 3、 机械设备损坏率控制在1%以内。 4、 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达标合格以上,工程竣工评价合格以上。 5、 年负伤率控制在30‰以内。 6、 杜绝死亡事故发生。 7、 在市安全检查评比中,受到通报表扬者,给予50000元奖励,获区“文明工地”及市“示范文明工地”或省“双优工地”者分别给予10000元、50000元及100000元奖励,同一项目获得多项称号者,以最高获得的奖项予以奖励。 8、 在市安全检查评比中被点名通报批评的,除采取措施组织整改外,给予一次性罚款50000元。 9、 如发生伤亡事故,除扣除预留工资外,公司将根据实际影响情况,按工程造价0.5%~2%给予处罚。 10、 安全工作达不到本条款1、2、3、4项标准者,给予罚款5000~20000元;因管理不善、指挥不当或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而发生工程安全事故者,该项目经理必须负直接领导责任及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由公司依照情况轻重处以10000元~50000元的罚款。 五、 项目经理的质量管理职责: 1、 确保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公司的质量体系标准能有效运行。 2、 坚持按图纸施工,按要求用料,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保证施工质量,争创样板工程 3、 加强质量检查和动态控制,落实专人跟班管理,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处理。 4、 科学安排工程进度计划,加强工效管理,不因追赶工期而降低施工质量。 5、 积极配合公司及各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落实质量保障措施。 六、 项目经理的安全管理职责: 1、 负责项目部安全管理小组的主持、召集工作。带领项目部全体职工认真遵守公司的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护措施及防火、防暴、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做好季节性劳动保护及自然灾害的安全防范工作。 2、 加强施工场地人员、车辆出入的安全管理。 3、 科学合理安排现场施工作业,不违章指挥和盲目管理。 4、 经常组织内部安全自查自检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坚持每天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小结,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5、 坚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切实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 6、 严禁酒后上岗及疲劳作业,禁止带有可能影响安全工作的情绪或有关疾病、禁忌症的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7、 严格执行各种项目的安全审批、验收制度和安全交底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及安全工作档案。 8、 组织开展安全劳动竞赛和达标活动,创造良好安全作业氛围。 9、 发生伤亡事故要组织抢救、立即上报及保护好现场,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 10、 维护安全人员行使职责权利,大力支持安全人员工作。 七、 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广东省、深圳市有关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法规、条例执行。 八、 本责任书由工程项目经理向公司主管安全、质量的副总经理(责任书发出人)签字负责。 九、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 除非发出单位要求重新签订或同意解除外,其他任何情况下本责任书均视为有效。 项目经理签字: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发出单位(盖章): 发出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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