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8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意见》(吉政办发〔2017〕22号),提高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吉林省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17〕514号)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 支持方向
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和《吉林省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制造业发展新动能,促进工业经济稳定运行,2018年采用因素法分配的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以下方向。
(一)工业转型升级
1.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重点支持传统产业、优势产业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升装备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的技术改造、搬迁改造(含危化品)项目。
2.新动能产业培育:重点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卫星及通用航空、精密仪器与装备(含“璀璨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新动能企业成长项目。
3.企业技术创新:重点支持新产品规模化推进、企业技术中心能力提升、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服务企业、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协同创新等项目。
4.企业管理创新:重点支持精益生态体系建设、质量品牌建设、引导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降成本等项目。
5.信息化推进建设:重点支持工业企业信息系统和生产系统互联互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信息系统集成和创新应用及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项目,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支持云服务、大数据、工业电商等信息消费项目及密码安全可靠应用项目。
6.特色工业园区发展:重点支持特色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以及为企业服务的技术创新、电子商务、信息化应用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二)落实全省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
落实《关于稳定当前工业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吉工信办联〔2017〕24号)文件要求,支持以下方向:
1.支持重点企业稳定增长: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重点工业企业,给予年度新增贷款利息不超过50%比例的贴息支持。
2.支持重点企业脱困:对成功实现扭亏为盈且2017年净增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给予适当的财政奖补等政策支持。
3.加快推进项目达产见效:对2017年底前投产且取得2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的工业企业(项目)予以奖补支持。
各地分稳增长资金优先用于落实全省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此外,对2017年全省稳增长做出突出贡献的重点企业,也可视情况予以支持。
二、分配额度及对象
2018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资金额度为30300万元,其中16900万元用于支持重点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建设,6800万元用于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企业(项目)建设,6600万元用于支持工业企业达产见效项目。
分配对象为各市(州)、县(市)及长白山管委会。
三、分配因素选取和数据来源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选取与资金使用方向具有较强相关性、突出政策导向的可以量化的客观因素。
2018年选取以下因素:
1.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反映各地区2017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权重50%,以各地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2.规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反映各地区工业经济规模,权重为40%,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3.规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速:反映各地区对全省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及本地区经济增长情况与其它县(市)间的差异度,权重为10%,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四、计算方法
N=M×P/100+M'×P'/100
N:按照因素法应分配某市(县)财政专项资金额度
M:按因素法分配的转型升级和工业稳增长专项资金额度(23700万元)
M':按因素法分配的工业项目达产见效资金额度(6600万元)
P:各因素加权计算后各地区所得分数
P=A×50+B×40+C×10
P':有符合工业达产见效项目的地区调整后所得分数
A=某市(县)2017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数÷2017年各市(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数之和;
B=某市(县)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2017年各市(县)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之和;
计算说明:
1.利用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因素计算得分时,增速为负地区不参与计算,对应地区C项得分为0;其它地区依照公式计算,其中全省各市(县)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速最低值取0。
2.2018年专项资金因素法各地最低支持额度为100万元,各因素计算后拟分配额度不足100万元地区,调整为100万元;地级市(除长白山管委会外)最低支持额度为500万元,各因素计算后拟分配额度不足500万元的地级市,调整为500万元,其它地区实际分配金额按调整后比重重新计算。
五、相关要求
(一)认真履行属地职责。各地要按照《吉林省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履行专项资金申报主体和资金支出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确保因素法砍块下达的专项资金用于规定的支持方向,确保专项资金分配合法合规,切实提高精准性、有效性。
(二)严格绩效管理。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指导项目单位建立全面、完整、清晰的绩效目标,并以目标为导向,对项目建设及时跟踪督导。各地要按时间要求及时组织开展自查,省工信厅将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分配资金的因素。对不按支持方向分配资金、发生违规违纪事件地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下年度因素法分配资格。
附表:2018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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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018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因素法分配明细
地区名称
转型升级及
稳增长资金额度
达产见效项目
奖励资金额度
合计分配额度
合计
23700
6600
30300
长春市
6676
2410
9086
德惠市
667
241
908
九台市
656
237
893
榆树市
403
145
548
农安县
751
271
1022
双阳区
339
123
462
吉林市
2028
732
2760
蛟河市
376
0
376
舒兰市
304
110
414
永吉县
93
34
127
磐石市
364
131
495
桦甸市
381
137
518
四平市
469
169
638
双辽市
150
0
150
梨树县
265
96
361
伊通县
100
0
100
辽源市
932
336
1268
东丰县
372
134
506
东辽县
223
81
304
通化市
420
80
500
柳河县
87
13
100
通化县
106
0
106
辉南县
80
20
100
集安市
100
0
100
白山市
420
80
500
江源区
269
0
269
抚松县
356
128
484
靖宇县
219
79
298
临江市
141
0
141
长白县
89
11
100
松原市
633
0
633
扶余县
353
0
353
长岭县
402
0
402
乾安县
165
0
165
前郭县
350
0
350
白城市
449
51
500
通榆县
100
0
100
洮南市
217
78
295
大安市
275
0
275
镇赉县
338
0
338
延边州
1320
254
1574
长白山管委会
100
0
100
梅河口市
621
224
845
公主岭市
541
195
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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