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人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教案集
第一单元
权利义务伴我行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第一课时(总第
1
课时)
第一框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课标要求:
本单元两课内容对应的课标依据是:“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
务”,
课程目标是“了解宪法与法律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能够正确行使权
利,履行义务。”,具体的内容标准是:
“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
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了解我国国家性质和人民的范畴/
懂得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知道人民和公民的区别,
知道公民权利受法律确认,
理解我国公民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体制的主要内容。
2、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自己主人翁地位的能力,
初步培养学生对人民、
公民、我国国体等概念的理解、辨别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培养学生牢固树立人民是我国国家的主人的观念,
增强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
国的情感和作为国家小主人的自豪感。
使学生树立认真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教学重难点:1、教学重点: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体制。2、教学难点:
公民和人民的区别与联系。
学生分析 ,
1、针对的问题:
国家性质、公民、人民、公民基本权利及其保障体制等概念和
内容比较抽象
学生平时虽有所接触,但非常有限,往往是一知半解,特别是从法律角度的理解更是非常乏,另外,
初中生是弱势群体,
又缺乏法律知识,
当
权利受到侵害时,
不知道如何去保护。
有的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
但顾虑到
对方是成年人,
甚至是家长和老师,
所以只好忍气吞声,
用法律维权的意识比较
淡漠。
2
、学生的需要:
作为当代中学生了解自己国家的国家性质、能区分公民与人民
的不同,
树立起公民权利受法律保障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是一个合格公民所必
需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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