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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运营总体工作管理细则(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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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运营总体工作 管理细则 编号:SK-ZS-XZ001 版号:A/0 页码:第 5页 共5页 招商运营总体工作管理细则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修订记录 日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5/3/17 编制 —— 睿信致成 1. 细则概况 细则目的 规范公司招商运营工作流程,加强公司对商业项目的管理,保证开发项目按照市场规律正常有序运作,保证项目在招商和运作过程中的效率和效益。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上坤置业商业项目的招商和运营工作管理。 定义 无 主导部门 招商运营中心 部门 细则中承担的职责 招商运营中心 1、 负责完成商业项目筹备期到运营期的各种方案编制和评审组织 2、 按节点要求落地实施招商管理、运营管理工作计划 2. 商业项目关键节点 3. 商业项目周期划分及计划 3.1. 商业项目一般分为筹备期、运营期两个阶段: 3.1.1. 筹备期指项目立项至项目开业前阶段,主要以项目可研、招商管理和运营筹备工作为主,包括商业项目产品定位规划、业态落位、品牌落位、招商管理、商家装修改造、运营筹备等工作。 3.1.2. 运营期指项目开业后阶段,主要包括项目日常运营管理、维修管理、运营巡检、商铺调整、二次招商、商户退场等工作。 3.2. 招商运营工作计划制定 3.2.1. 招商运营中心在《商业项目产品定位报告》中,明确项目招商、运营工作初步计划,租金策略等,详见【商业项目产品定位管理细则】。 3.2.2. 招商运营中心在《商业项目产品定位报告》审批通过后,编制《商业项目整体招商计划(含预算)》,按《上坤置业权责管理手册》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开始主力店、次主力店招商工作。 3.2.3. 招商运营中心在商业项目开业前5个月,开始编制《商业项目整体运营计划》,并于开业前1个月按《上坤置业权责管理手册》进行审批。 3.2.4. 每年初,招商运营中心编制《商业年度招商计划(含预算)》和《商业年度运营计划(含预算)》指导商业项目的年度招商和运营工作,并过对月度招商和运营计划进行制定和落地执行。 4. 筹备期主要工作 4.1. 商业项目定位 4.1.1. 招商运营中心策划人员,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和市场调研结果,编制各阶段项目定位报告,详见【商业项目产品定位管理细则】。 4.2. 业态落位及铺位区域划分管理 4.2.1. 建筑方案初步确定后25天内,招商人员完成业态落位及铺位区域划分工作。 4.2.2. 根据商户进驻意向及铺位划分要求,结合项目业态规划,招商人员优先满足主力店的店铺位划分要求,然后划分其他铺位,详细参见【业态落位及铺位区域划分管理细则】。 4.3. 工程条件确认 4.3.1. 在项目定位阶段,招商人员配合设计管理中心和工程管理中心,编制工程设计预留条件。 4.3.2. 在确定业态落位规划和铺位划分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招商运营中心汇总提出《交房设施要求汇总表》(包含水电容量、承重、化油池、通风管道)交予设计管理中心和工程管理中心评审,详细参见【工程条件确认管理细则】。 4.3.3. 不晚于商业项目从项目管理中心移交至招商运营中心前2个月,招商运营中心负责组织设计、工程和物业召开工程条件移交确认会,评议项目是否按总体工程条件和商户标准施工,未按要求做的则需立即整改,财务管理中心根据需要参与。 4.4. 租金及招商商务条件管理 4.4.1. 在项目业态落位及铺位区域划分的同时,招商人员启动租金测算及招商商务条件编制工作,拟定《一铺一价表(意向版)》,确定项目招商商务条件,包括招商业态布局、项目租赁面积、租赁方式;主力店、次主力店和各楼层租金收益指标(未来5年);装修期和免租期等。 4.4.2. 根据铺位划分、品牌落位和审批通过的整体商务条件,招商人员编制各铺位商务条件,形成《一铺一价表(执行版)》(即各铺位商务条件),作为招商工作开展的依据。详见【招商商务条件管理细则】。 4.5. 品牌落位管理 4.5.1. 通过对国内外知名品牌的调研,确定适于项目定位的合作品牌,并编制落位方案。 4.5.2. 时间节点: 《一铺一价表(意向版)》审批通过后,招商运营中心招商人员启动品牌落位的相关工作,确定品牌摸底范围、落位区域分工。详细参见【品牌落位管理细则】。 4.6. 进场前改造管理 4.6.1. 在双方签订书面协议,达成一致改造意向,并在商户签订意向书或交纳第一笔意向金之后可着手沟通改造方案,进场改造的实施在招商合同签订并支付首期预付款后执行。 4.7. 商家进场装修管理 4.7.1. 商户需满足的进场条件: 4.7.1.1. 经商户和招商运营中心、物业公司会签的《房屋交付通知书》 4.7.1.2. 项目现场工程条件已达到装修要求。 4.7.1.3. 招商运营中心运营组织完成商户装修图纸审核。 4.7.2. 进场装修管理 4.7.2.1. 开业前15天商户提交消防报验用蓝图(加盖图章、图签),开业前完成商铺装修验收。 4.7.2.2. 开业前,商家需提报开业申请前,须自行完成所有开业所需证照的办理,完善证照后,可向招商运营中心提出开业申请。招商运营中心和物业公司协同完成装修过程管理,日常巡检,竣工验收工作,详细参见【商家进退场及装修管理细则】。 5. 运营期主要工作 5.1. 租赁业务管理 5.1.1. 旨在规范实施租金收取、欠租管理、租金变更、转租、续租、租赁终止,详细参见【开业后运营管理细则】。 5.2. 开业后工程改造和维修管理 5.2.1. 招商运营中心运营根据合同约定内的项目现场工程改造需求,经物业公司工程部评估后(开业一年内,设计管理中心和项目工程部须参与评估,一年后由物业工程部单独完成评估),制定工程改造需求方案并实施。 5.2.2. 物业公司根据日常巡检和客户报修,对商户和公共区域进行维修。详细参见【开业后工程改造及维修管理细则》。 5.3. 运营巡检管理 5.3.1. 招商运营中心依据《巡检管理规范》,联合物业公司,对商户的日常经营进行巡检,详细参见【开业后运营管理细则】。 5.4. 商户退场管理 5.4.1. 因商铺期满、转让、退租而引起的退场及验收工作,详细参见【商家进退场及装修管理细则】。 6. 表单及模板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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