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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北镇构建农村惩治及预防腐败工作体系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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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郝北镇构建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构筑拒腐防变防线,不断提高我镇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根据市、县纪委文件精神,结合全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构建具有我镇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证。 基本原则: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缺一不可。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正确处理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做到一手抓惩治查处,一手抓教育防范,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原则。以经济建设工作为中心,树立科学发展观,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置于加快经济发展的大局之中,努力营造全镇上下共同参与的“讲廉、倡廉、护廉”环境氛围,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创新创业创优的积极性,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强大合力。 工作目标:要通过构建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反腐倡廉工作走上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工作机制和组织机构。实行镇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镇成立构建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为镇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由镇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其他副科级领导干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委员张俊峰担任。 三、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内容 根据《实施纲要》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确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是建立健全预防机制,筑牢思想防线。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领导。各单位、各村组织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做好教育规划。纪委负责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和有关廉政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负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教育,党政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宣传工作。 2、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要逐步完善和建立廉政教育制度,以制度保证教育效果的实现。每年安排党风廉政专题理论学习、教育活动和工作研究不少于4次,单位、各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和活动不少于1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校长廉政教育考核评议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和切实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与下级单位、谈话制度,经常了解其廉政勤政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镇党校要把廉政、廉洁教育列入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 3、突出反腐倡廉教育重点。要以镇村两级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根据不同情况,突出不同的教育重点。要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为主题,有计划地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条规、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反腐败形势报告会、优秀党员报告会;要充分运用内外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不断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干部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水平;自觉增强法纪意识和防范意识,时刻在头脑中敲响反腐败的警钟;要对管人、管钱、管物等重点岗位的人员结合职业特点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4.创新反腐倡廉教育形式。反腐倡廉教育要坚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实际,易于接受。要综合运用报告、讲座、研讨、座谈等方式开展积极有效的教育活动;要通过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弘扬正气,通过对反面典型的剖析和“现身说法”,使大家吸取教训,起到警示教育。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制度约束。 1、加强政治民主建设。完善镇村两级议事和决策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坚持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制度。重大工程项目的确立、较大数额经费的开支等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 2、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费支出标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审核、执行、考核程序,完善预算编制办法。完善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用途标准、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强全镇财务内审工作,要加强对各村财产物资的管理和监督,建立闲置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度,防止资产的流失和不良经营。 3、完善各类谈话机制。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凡各村新任领导由党委组织个别或集体廉政谈话,建立和完善信访谈话、警示谈话制度和戒勉谈话制度,对信访反映存在的问题萌芽和发现有不廉洁苗头的有关人员,要及时提醒、警示和戒勉。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1、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镇党委、纪委和基层各支部要落实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各级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自觉接受监督。要增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2、加强群众及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监督作用,扩大民主监督渠道。加强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要通过媒体、会议等多种渠道,加大信息公开程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要不断拓宽公开途径,让广大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党的纪检监督职能,要积极探索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途径和办法,特别是探索对各单位和各村领导的正确行使权力的有效监督。 4、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对财务管理、用人、物品采购等重点岗位及重点人员廉洁自律的监督制度,加大重点工作岗位工作情况的透明度,督促其办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纪检部门对重点岗位的工作情况要建立专项督察制度,注重从源头抓起。 5、大力倡导群众民主监督。继续完善和推进民主建设,积极发挥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通过民主评议、政务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途径,为实现有效的群众监督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建立健全举报查办机制,从严惩治腐败。 1、完善举报受理和廉情信息分析机制,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通过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途径,进一步完善纪检信访和举报信访受理机制。切实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核查,深挖案源线索,及时发现和惩处腐败分子。 2、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及警示作用。建立典型案件剖析制度,剖析个案深层次原因,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现行体制、机制、制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漏洞,不断完善防范措施,把查案成果转化为治本成果。要运用对典型案例的原因、特点、危害的剖析,在镇村干部开展有效的警示教育,从源头上积极探索预防的对策。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工作,找准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事件和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一是行政执法方面,结合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推进政务公开。并对行政执法过错实行追偿制度:      1、行政人员违反行政人员规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全镇通报。 2、行政人员违法处理行政事件,引起诉讼的,责任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扣发1个月基本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3、对收取的费用不及时上交,上交超过36小时的,扣发责任人1个月基本工资,上交超过3个月的,按贪污挪用公款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行政人员工作中因私殉情,吃请受贿,造成一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1个月基本工资。 5、办案过程中,不依法行政,发生多收钱,少开票或只收钱不开票的,对直接责任人在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的同时,除追缴多收费用外,扣发2个月基本工资,并调离工作岗位,数额较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财务管理方面,镇纪委每年不定期组织财政所、农管站对全镇各村财务进行审计,财政所、农经站要配合镇纪委对各村财务加强监督和管理。特别是一般项目的开支,大额资金的使用要以集体讨论,做到民主理财,对违反规定的进行责任追究: 1、对截留资金、设置帐外帐或设立“小金库”的村或单位,经有关部门查实后,除收缴全部资金外,对该村或单位按“小金库”金额的10%予以处罚,取消本年度先进的评比资格,同时对该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分别按金额的3%、2%和1%予以处罚,或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对白条子进帐的,按其金额分别给予经办人和财务负责人100%的处罚。 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按《会计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是强农惠农资金方面,要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四是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监管。 五、建立体系效果测评制度 镇构建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每半年对惩防体系运行的效果组织一次测评。测评主要内容为体系中各项具体制度的执行情况、产生的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等等,参加测评的人员包括镇全体机关干职工、有关主管单位。根据测评结果,不断完善惩防体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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