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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瓦斯
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为严格落实《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文件,切实做好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工作,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抽采达标评判原则
高瓦斯矿井应当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判。在基础条件满足瓦斯先抽后采要求的基础上,再对抽采效果是否达标进行评判。
二、矿井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一)未按规定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抽采系统没有正常、连续运行的;
(二)无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
(三)无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施工设计,或者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
(四) 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不真实,或者不符合要求的;
(五) 没有建立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和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的;
(六) 瓦斯抽采泵站能力和备用泵能力、抽采管网能力等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七) 瓦斯抽采系统的抽采计量测点不足、计量器具不符合相关计量标准和规范要求或者计量器具使用超过检定有效期,不能进行准确计量的;
(八) 缺乏符合标准要求的抽采效果评判用相关测试条件的。
三、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判
(一)被保护层瓦斯抽采效果评判:
1、被保护范围一次性评价。
2、被保护层采掘前,在被保护范围内至少布置3个测定点,测定点均匀布置。
3、被保护层原始瓦斯含量在10m3 /t以下的,卸压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35%;被保护层原始瓦斯含量在10~15m3 /t的,卸压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45%;被保护层原始瓦斯含量在15m3 /t以上的,卸压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60%。
4、残余瓦斯压力PC<0.74MPa且残余瓦斯含量WC<8 m3 /t以及检验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喷孔、顶钻等其它异常现象。
(二)井巷揭煤(含反揭煤)瓦斯抽采效果评判:
1、措施孔施工后进行反演分析,措施孔有效控制范围满足《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
2、措施孔孔底间距达到设计要求,整个预抽区域内钻孔布置均匀,预抽评价单元内钻孔间距基本相同和预抽时间差异系数小于30%。
3、评判测定点至少布置4个,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1个测定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反揭煤评判测定点按煤巷掘进条带预抽布置。
4、瓦斯预抽率η≥45%。η=瓦斯抽采量/瓦斯储量。瓦斯抽采量:计算η指标值时间段内单元煤体的抽采瓦斯量+评价单元内采取增透措施的钻孔排出瓦斯量(m3)。抽采瓦斯量必须大于排放瓦斯量。瓦斯储量:单元预抽钻孔控制范围内的煤体储存瓦斯量(m3)
5、残余瓦斯压力PC<0.74MPa且残余瓦斯含量WC<8m3 /t以及检验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
6、工作面风速不超过4m/s、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8%。
(三)煤巷掘进条带预抽(含小结构煤巷)瓦斯抽采效果评判:
1、措施孔施工后进行反演分析,措施孔有效控制范围满足《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
2、措施孔孔底间距达到设计要求,整个预抽区域内钻孔布置均匀,预抽评价单元内钻孔间距基本相同和预抽时间差异系数小于30%。
3、评判测定点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1个测定点,布置在预抽钻孔控制条带边界的影响范围内的上、下边界处。各测定点应布置在原始瓦斯含量较高、钻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尽可能远离预抽钻孔或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且避开采掘巷道的排放范围和工作面的预抽超前距。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适当增加测定点。
4、分单元评价,每一预抽评价单元长度不小于100m(小结构煤巷采用顺层钻孔预抽措施的,一次评价)。
5、瓦斯预抽率η≥35%。η=瓦斯抽采量/瓦斯储量。瓦斯抽采量:计算η指标值时间段内单元煤体的抽采瓦斯量+评价单元内采取增透措施的钻孔排出瓦斯量(m3 )。抽采瓦斯量必须大于排放瓦斯量。 瓦斯储量:单元预抽钻孔控制范围内的煤体储存瓦斯量(m3)。
6、残余瓦斯压力PC<0.74MPa且残余瓦斯含量WC<8 m3 /t以及检验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
7、工作面风速不超过4m/s、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8%。
(四)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判:
1、措施孔施工后进行反演分析,措施孔有效控制范围满足《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反演分析:根据岩土体在实际工程荷载作用下监测到的性状变化,采用数值分析方法对岩土体的力学特性和(或)初始应力条件进行分析的方法。)
2、措施孔孔底间距达到设计要求,整个预抽区域内钻孔布置均匀,预抽评价单元内钻孔间距基本相同和预抽时间差异系数小于30%。
3、评判测定点沿采煤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布置2个,分别布置在工作面距两巷各三分之一处。各测定点应布置在原始瓦斯含量较高、钻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尽可能远离预抽钻孔或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且避开采掘巷道的排放范围和工作面的预抽超前距。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适当增加测定点。可解吸瓦斯量测定点,沿工作面推进方向每500m至少布置1个测试点。测定位置必须超前工作面100m以上。
4、实行分单元抽采计量,分单元评价。
5、瓦斯预抽率η≥30%。η=瓦斯抽采量/瓦斯储量。 瓦斯抽采量:计算η指标值时间段内单元煤体的抽采瓦斯量+评价单元内采取增透措施的钻孔排出瓦斯量(m3 )。抽采瓦斯量必须大于排放瓦斯量。瓦斯储量:单元预抽钻孔控制范围内的煤体储存瓦斯量(m3)。
6、残余瓦斯压力PC<0.74MPa且残余瓦斯含量WC<8 m3 /t以及检验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
7、对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开采层的采煤工作面,评价范围内煤的可解吸瓦斯量满足表1规定。
表1 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达到的指标
工作面日产量(t)
可解吸瓦斯量jW(m 3 /t)
≤1000
≤8
1001~2500
≤7
2501~4000
≤6
4001~6000
≤5.5
6001~8000
≤5
8001~10000
≤4.5
>10000
≤4
8、对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邻近层或围岩的采煤工作面,计算的瓦斯抽采率满足表2规定。
表2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
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Q(m3 /min)
工作面瓦斯抽采率(%)
5≤Q<10
≥20
10≤Q<20
≥30
20≤Q<30
≥40
30≤Q<40
≥50
40≤Q<60
≥60
60≤Q
≥70
9、工作面风速不超过4m/s、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8%。
四、矿井瓦斯抽采率满足表3规定时,判定矿井瓦斯抽采率达标。
表3 矿井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Q(m3 /min)
矿井瓦斯抽采率(%)
Q<20
≥25
20≤Q<40
≥35
40≤Q<80
≥40
80≤Q<160
≥45
160≤Q<300
≥50
300≤Q<500
≥55
500≤Q
≥60
五、按《煤层瓦斯含量井下直接测定方法》(GB/T23250)现场测定煤层的残余瓦斯含量,按《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方法》(AQ/T1047)现场测定煤层的残余瓦斯压力,依据现场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含量,计算现场测定的煤层可解吸瓦斯量。式中:
─煤的可解吸瓦斯量,m3/t;
─抽采瓦斯后煤层的残余瓦斯含量,m3/t;
─煤在标准大气压力下的残存瓦斯含量,按公式
计算。
六、预抽瓦斯煤层时,在煤层瓦斯预抽率达到要求后,进行区域效果检验。
七、被保护层、井巷揭煤(含揭煤)区域预抽、煤巷条带区域预抽、采煤工作面区域预抽,区域效果检验达标后,必须在工作面采掘前编制预抽效果评价报告单(见附件),由矿长和总工程师审签后报集团公司通风处备案。
附件:1. 被保护层卸压瓦斯预抽效果评价报告单
2. 井巷揭煤瓦斯预抽效果评价报告单
3. 煤巷掘进条带预抽效果评价报告单
4. 采煤工作面预抽效果评价报告单
附件1
被保护层卸压瓦斯预抽效果评价报告单
保护层工 作面名称
面长
走向长度
被保护区 域名称
评价 煤层
评价煤层参数
煤层厚度(m)
原始瓦斯含量(m3/t)
原始瓦斯压力(MPa)
卸压瓦斯预抽措施
措施类型
布孔方式
钻孔数量/钻孔工程量
评价范围
预抽评价
最短预抽时间(d)
残余瓦斯压力(MPa)
残余瓦斯含量(m3/t)
瓦斯量计算 (Q)
预抽率计算(η)
抽采量统计:
瓦斯储量计算:
矿总工程师意见
矿长意见
审核: 编制: 年 月 日
附件2
井巷揭煤瓦斯预抽效果评价报告单
揭煤地点
评价煤层
评价单元煤层参数
煤层厚度(m)
原始瓦斯含量(m3/t)
原始瓦斯压力(MPa)
预抽措施
措施类型
钻孔实际控制范围
钻孔数量(个)/钻孔工程量(万米)
评价单元
评价范围
单元体积计算(m3)
预抽评价
措施孔最短抽采时间(d)
残余瓦斯压力(MPa)
残余瓦斯含量(m3/t)
瓦斯量计算 (Q)
预抽率计算(η)
风排量计算:
抽采量统计:
瓦斯储量计算:
矿总工程师意见
矿长意见
审核: 编制: 年 月 日
附件3
煤巷掘进条带预抽效果评价报告单
煤巷名称
走向长度
评价煤层
评价单元煤层参数
煤层厚度(m)
原始瓦斯含量(m3/t)
原始瓦斯压力(MPa)
预抽措施
措施类型
布孔方式
钻孔控制范围
孔径(mm)
单元孔数 (个)
单元钻孔工程量(万米)
评价单元
单元编号
单元起点、终点
沿掘进方向单元长度(m)
预抽评价
措施孔最短抽采时间(d)
残余瓦斯压力(MPa)
残余瓦斯含量 (m3/t)
瓦斯量计算 (Q)
预抽率计算(η)
风排量计算:
抽采量统计:
瓦斯储量计算:
结论
经预抽评价的煤巷累计进尺 m,共完成评价 次,当前工作面至本
次评价单元起点 m,本次评价单元允许掘进进尺 m。
矿总工程师意见
矿长意见
审核: 编制: 年 月 日
附件4
采煤工作面预抽效果评价报告单
工作面 名称
面长
走向长度
评价煤层
评价单元煤层参数
煤层厚度(m)
原始瓦斯含量(m3/t)
原始瓦斯压力(MPa)
预抽
措施
措施类型
布孔方式
钻孔控制范围
孔径(mm)
单元孔数 (个)
单元钻孔工程量(万米)
评价
单元
单元编号
单元起点、终点
沿回采方向单元长度(m)
预抽
评价
措施孔最短抽采时间(d)
残余瓦斯压力(MPa)
残余瓦斯含量 (m3/t)
瓦斯量计算 (Q)
预抽率计算(η)
风排量计算:
抽采量统计:
瓦斯储量计算:
结论
经预抽评价的累计退尺 m,共完成评价 次,当前工作面至本次评价单元起点 m,本次评价单元允许退尺 m。
矿总工程师意见
矿长
意见
审核: 编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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