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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开发公司与销售代理中介合作合同(现行版20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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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XX项目产品分销合同 (与房产销售代理中介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XXXX2018 甲 方: 委托代理人: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为了共同开辟XXXX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XXXX项目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推荐客户购买XXXX项目商品房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半年,本次合同时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此次合作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委托分销责任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分销商。 (二)乙方为分销商之一,主要从事XXXX项目的分销工作。 (三)销售项目包括住宅和别墅。 (四)具体销售价格和房源以甲方公布为准,如售价、房源和付款方式有变动,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成销售,不得夸大、隐瞒或虚构项目情况。 三、客户的确认及分销规则 (一)乙方带客户到现场看房须到售楼部进行信息登记。 (二)乙方所带客户必须是首次到访客户,且必须是在甲方处没有登记在案。 (三)乙方所带客户可委托甲方现场销售人员带看,也可由乙方销售人员自行带看并促成销售。 (四)乙方不得以XXXX项目或甲方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如有违反乙方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客户购房定金及首付款须汇入甲方账户,乙方不得经手。 四、为维护双方利益,甲乙双方对在售房源同价销售,以达到双赢的目的。 五、佣金比率及支付期限 (一)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佣金,按住宅和别墅两种计算。 1、住宅佣金提点为总购房款的1%,具体计算方式为: 佣金=总房款×1%。 2、别墅佣金提点为总购房款的1.5%,具体计算方式为: 佣金=总房款×1.5%。 (二)乙方推介的客户已成功认购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根据付款方式不同,具体如下: 1、按揭付款:客户已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且银行已放款至甲方账户的,甲方须在银行款项到账当日起15日内(含15日)向乙方支付全部佣金。 2、全额付款: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所有购房款全额支付给甲方账户的,甲方须在客户支付完所有房款当日起15日内(含15日)向乙方支付全部佣金。 六、客户退换房佣金发放情况 (一)若出现乙方推介的客户置换房屋的情况,则按置换前后房屋总价差额对佣金进行多退少补。 (二)在双方最终结清款项前,若非因甲方原因如银行拒贷等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则甲方无须支付对应的佣金给乙方,如甲方已支付佣金的,则甲方可从须发放的佣金中扣除或乙方将发放的佣金返还甲方;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则甲方仍须支付佣金给乙方。 (三)如出现甲方员工与乙方员工或房屋中介公司违规套取佣金者,处该房屋佣金的2倍罚款。 七、宣传资料 (一)甲方可根据乙方需要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宣传彩页、展架、海报和悬挂的条幅等。 (二)在乙方店面等处设置的彩页、展架、海报和条幅可根据情况增印乙方联系方式。 八、争议解决 (一)未尽事宜,在以后的工作中双方协商补充。 (二)甲、乙双方同意由本合同产生的一切纠纷,均采取友好协商的方法予以解决,如果协商的方法不能解决,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至人民法院。 九、人员培训 在今后的工作中,由甲乙双方协商,根据时间安排对乙方销售人员进行楼盘基础知识及相关培训。 十、其他 (一)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有效证件。 (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含税发票。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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