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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规范与查验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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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规范车身反光标识应用的有关规定 为增强车辆的可识别性,切实提高车辆夜间安全通行技术条件,预防和减少因碰撞引发的交通事故,减轻伤亡后果,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了各种措施积极推广应用车身反光标识。 公安部于2002年12月颁布实施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车身反光标识》(GA 406-2002),并于2003年10月发布了第1号修改单。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2005年2月1日以后新登记注册的相关车型必须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于2005年联合发布第137号公告,自2005年12月1日起将车身反光标识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范围,其认证检测标准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车身反光标识》(GA 4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的车身反光标识不得出厂、销售和进口。 2006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等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公交管[2006]161号)。 2007年,公安部对国内外的10家生产车身反光标识的企业进行了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 公安部最新近况:对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进行修改,拟出台第3号修改单。 各省、市、自治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先后出台了有关推进车身反光标识应用的规定,部分地区由地方政府发文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基本技术要求 1、粘贴适用范围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规定: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应在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车长不小于10m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部局要求:结合奥运攻坚战,二个月内所有新注册货车、在用货车都要粘贴。) 2、通用粘贴要求 按车身反光标识在车辆上安装部位的不同,分为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和侧面车身反光标识。 车身反光标识应安装或粘贴在无遮挡且易见的车身后部、侧面外表面。 车身反光标识不能替代国家标准《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4785)要求安装的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车身后部和侧面可以粘贴不同类型或等级的车身反光标识,但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和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分别选用同一类型或等级的车身反光标识。 安装或粘贴时,车身后部和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 车辆安装或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车辆其他照明及信号装置的性能。 车辆安装或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得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3、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在结构允许的条件下,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左右对称分布并尽可能地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轮廓,横向水平安装或粘贴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车辆后部宽度的80%,厢式货车在满足前述要求后,应使用车身反光标识勾勒车厢后部的轮廓。其它车辆粘贴面积达不到规定要求时,首先应体现车辆后部宽度(示宽),再采用勾勒轮廓的方法进行补偿。 采用一级反光膜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2;采用二级反光膜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 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粘贴允许中断,但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150mm。 安装有后防护装置的车辆,后防护装置上应连续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4、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的连续安装或粘贴,采用断续安装或粘贴时,其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车长的50%,粘贴长度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可采用勾勒轮廓的方法进行补偿。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允许中断,但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00mm,粘贴应尽可能纵向均匀分布。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150mm。 5、专用作业车粘贴的补充要求 部分专用作业类车辆除驾驶室外的车身结构无连续平面,不能满足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的要求时,车辆后部安装或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总长度可小于车辆后部宽度的80%,但应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示宽);不能满足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的要求时,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总长度可以小于车辆长度的50%,但不应少于车辆长度的30%,断开间隔不受限制。这类车辆的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粘贴在防护装置或车身的固定构件上。 6、其它粘贴要求 尽可能选取平整的车身表面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前,应对粘贴部位作清洁处理。车身反光标识应与车身表面牢固、可靠地粘结。粘贴后应与车辆外观协调,结构允许时尽可能采用水平方向或垂直方向粘贴。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时,应将车身反光标识先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固定条形衬板的铆钉孔必须采取防水、防尘措施。 粘贴后,车身反光标识边缘应作防水、防尘处理。 四、部分典型车型粘贴示例 1、栏板式货车 2、栏板式挂车、半挂车 3、厢式货车 4、厢式半挂车 5、仓栅式货车、半挂车 6、自卸货车、半挂车 7、罐式货车、半挂车 8、骨架式集装箱运输车 9、低平板运输车 1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11、汽车起重机 五、车身反光标识产品质量状况 v 截止2008年3月31日,国内外共有17家企业的21个型号的车身反光标识产品送样至公安部无锡所检测中心进行委托检测,共有14家企业的18种型号的产品通过了检测,其中国外企业5家共9个型号,国内企业9家共9个型号,有3家3个型号的产品未通过检测。未通过检测的产品均为国内企业生产,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反光性能、色度性能、耐老化性能等。 v 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于2007年4季度对车身反光标识产品进行了行业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国内外的10个厂商,其中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的有8家企业8个型号,未获证的企业有2家2个型号。经检测,有7家企业7个型号规格的样品合格,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0%,合格产品均为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的产品。 产生不合格的原因: ü 部分没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在不具备车身反光标识生产条件的情况下,为追求经济效益而生产假冒车身反光标识的“红白条” 。 ü 由于市场产品价格竞争的因素,部分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反光材料生产企业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甚至有个别企业存在生产销售假冒产品的现象。这些假冒伪劣产品主要由镭射膜、广告膜、工程膜或PVC制成,夜间几乎不反光或者反光效果极差,但因其价格低廉,市场销量较大。 v 有关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强制性认证的信息可至查询。 v 有关车身反光标识产品检测的信息可至查询。 Ø 粘贴后存在的不合格现象:粘贴施工不规范,大多数粘贴工人未经过专门培训,致使车身反光标识粘贴不牢固,易脱落。 Ø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后未做封边处理,雨水、灰尘易进人产品内部,致使反光效果下降、产品脱层、使用寿命缩短。 六、车身反光标识的查验 1、查验基本要求 Ø 核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规定的车型是否粘贴了车身反光标识。 Ø 目视检查,车身反光标识是否有特定的花纹图案。 Ø 使用简易查验工具检查,车辆上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是否是合格产品。 Ø 目视检查,适用车型上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Ø 检查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是否牢固,是否对边缘采取防水措施。 Ø 用长度测量工具测量车身后部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的面积,应符合规定要求。 Ø 用长度测量工具测量车身侧面和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的长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2、处罚措施 Ø 发现货车和挂车未按规定粘贴具有CCC标识的车身反光标识,或者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被遮挡或破损不全、褪色、不反光的等情形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违法行为代码1072、1073)对机动车驾驶人予以处罚。 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车辆进行严格查验,对按规定未粘贴具有CCC认证标志的车身反光标识,或者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破损不全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对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检验或违规出具检验报告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会同质检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路面民警严格审查,是否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 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产品,详细登记车辆类型、厂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整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公告批次等信息上报部局,由部局通报国家发改委撤销其产品公告。 发现获得CCC认证的车身反光标识生产企业生产、销售伪劣车身反光标识的,应将相关企业和产品信息上报部局,由部局通报国家认监委撤销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合格车身反光标识的特点 车身标识的标准 满足GA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 通过机动车辆产品车身反光标识产品3C强制认证 Ø 具有反光性能; Ø 图案、标识清晰; Ø 花纹图案都在内层; Ø 白色单元有标识,包括CCC认证标志、工厂代码、制造商标识、材料等级等内容,并且标识不易擦除。 车身标识的标准 Ø 满足GA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 Ø 通过机动车辆产品车身反光标识产品3C强制认证 车身标识的种类 一级 一级 高强级 荧光纸 工程级 二级 反光晶格 Ø 目前市场上的车身标识种类繁多,良莠不齐 Ø 钻石级反光膜(一级) 超强级反光膜(二级) Ø 高强级反光膜 Ø 工程级反光膜 Ø 普通荧光纸高强级 Ø 反光晶格 白天看上去 高强级 一级 荧光纸 高强级 晚上看上去… 4、根据反光效果识别产品真伪 Ø 用强光手电或小手电,在夜晚或较暗的环境中进行检查。车身反光标识正面或侧面朝向观察者,观察距离1m,将手电靠近面颊与眼睛平齐,打开手电照射车身反光标识。合格产品应有强烈的反光效果,而不反光或反光不明显的则为伪劣产品。 使用工具 正确的检测方法 使用工具 Ø 将眼睛贴近检测器的观察孔,通过圆孔观察车身标识 Ø 向上推动检测器的开关 Ø 从侧面观察车身标识 正面观察效果 正确的检测方法 Ø 检测员面向方向与车身标识平行 Ø 用检测器从侧面照射车身标识 Ø 检测员通过观察孔观察车身标识的亮度 侧面观察效果 侧面观察效果 荧光纸 高强级 晶格带 国标一级 国标二级 工程级 正面观察效果 荧光纸 高强级 晶格带 国标一级 国标二级 工程级 5、根据图案标识识别产品真伪 Ø 没有图案、标识:伪劣产品往往没有车身反光标识特有的图案,即使部分伪劣产品有图案,但图案模糊、不清晰,更没有CCC强制性认证标志、工厂代码、制造商标识和材料等级等专用标识。 Ø 有图案、无标识: Ø 标识易擦除:合格产品的标识不是印制在产品的内层,就是用激光打印在产品表面,不可轻易擦除,而伪劣产品上的标识往往可以轻易擦除。用棉球或棉布蘸少许稀释溶剂(如稀那水等),擦拭产品上的标识部位,如能被擦除,即为伪劣车身反光标识。 Ø 图案或标识有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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