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才委托培养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培 养 方):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丙方(委托培养生):为满足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的需要(以下简称甲方),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乙方)受甲方委托,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2012年代为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控股公司亿丰矿业培养学生150 人,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定向培养专业基本信息序号专业名称培养层次学制(年) 人数 合计男女1煤炭深加工与利用高中中专25037-4010-132煤化工生产技术高中中专25037-4010-133应用化工技术高中中专25037-4010-13合计150
2、110-12030-40备注:可在校取得成人大专学历(中专、大专套读)3:1二、培养方式1、培养时间:2012年9月至 年 月2、培养方式:学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招生列入乙方招生计划,并报国家教委备案。招生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按德智体全面考核予以录取。正式录取前,由乙方提出名单,甲方同意并经自治区招办审批录取后,进校后采取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3、学生入学后相关费用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三、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可根据产业发展战略提出人才需求方案。2、甲方与乙方共同制定具有针对性培养方案。3、甲方应提供一定的实习实训基地,配合指导学生。4、甲方在委托培养生学习期间(每学期
3、5个月),按300元标准支付给丙方生活费。四、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负责向甲方及时提供有关招生简章和宣传材料。2、乙方负责落实招生计划,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甲方协助开展生源组织工作。3、负责做好定向培养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4、按双方确定的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学。5、乙方配合甲方选拔毕业生,并签定就业协议。五、甲乙丙各责任1、乙方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校内有关规章制度对丙方进行管理,按照甲乙双方指定的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丙方学习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乙方准予毕业。2、丙方在培养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丙方受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由乙方通知甲方。丙方因病休学,
4、本协议书延长 年有效期。丙方中途退学、被勒令退学、被开除学籍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学籍,均由乙方做出决定,由丙方自行退赔甲方支付的一切费用。上述情况发生后,乙方协助甲方与丙方解除本协议,并负责另行选拔符合甲方要求的学生进行委托培养,并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3、学生按期取得毕业证后,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协议将学生直接分配到甲方工作,其毕业证书,人事档案,党、团关系,一律由乙方直接寄给甲方。甲方按协议规定接受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有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规定,享受应有的待遇。4、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由乙方负责,学生在甲方提供的实习实训基地实习期间的安全由甲方负责。5、对不能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学生,乙方协
5、助违约学生支付甲方与其约定的赔偿金。六、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应当本着诚信守约的原则履行本合同,如一方违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执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影响守约方要求其承担因主张权利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丙双方各执壹份。承诺书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承 诺 书 我自愿报名成为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定向培养生,在校学习期间每月领取由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放的生活费(寒暑假、实习期除外),参加公司及学校组织的实习,毕业后到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控股子公司(亿丰矿业)工作,定向服务期限为5年。如遇特殊情况毕业后不能到公司工作或工作期限不足约定服务年限,我自愿赔偿公司在学习、实习期间支付给本人的费用(生活费、实习补贴、交通费、培训费等),同时自愿支付 元(公司损失金额)违约赔偿金后,解除与公司的定向培养协议书。本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