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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系统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湖南省卫生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计费单位
执收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对象及范围
收费性质
资金管理方式或使用范围
备注
一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宗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一方支付
事业性
用语鉴定机构和专家鉴定组开展职权内有关鉴定事项支出
鉴定费实行预先交纳的方法.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协商预交鉴定费.医患一方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申请一方预交.不预交鉴定费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可以不受理.该标准为施行标准.
1、省级鉴定
3200
2、市州级鉴定
2200
二
考核考试收费
1、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
人
省卫生厅医学考试培训中心及市(州)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00
报考者
事业性
用于制卷、租场、监考、评卷、医疗设备、器械和材料损耗等费用开支
省卫生厅医疗考试培训中心55元,市州考点办公室45元,考试基地100元
2、执业护士考试费用
人
省卫生厅医学考试培训中心及市(州)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40
报考者
事业性
用于考试考务费用开支
省卫生厅医疗考试培训中心50元,市州考点办公室60元,上交国家医学考试中心30元
3、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
人
省卫生厅医学考试培训中心及市(州)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报考者
事业性
用于制卷、租场、监考、评卷、医疗设备、器械和材料损耗等费用开支
(1)执业医师
160
事业性
省卫生厅医疗考试培训中心50元,市州考点办公室70元,上交国家医学考试中心40元
(2)执业助理医师
145
事业性
省卫生厅医疗考试培训中心45元,市州考点办公室70元,上交国家医学考试中心30元
4、不具备规定学历、职称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医师资格考核考试费
人
省医学考试培训中心及市(州)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50
报考者
事业性
用于制卷、租场、监考、评卷、医疗设备、器械和材料损耗等费用开支
省卫生厅医疗考试培训中心10元,市州考点办公室5元,考核单位35元
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
省级卫生职称改革管理机构
事业性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卫生职称改革考试工作开支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人/科
50
其中上交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每人科20元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人/科
70
其中上交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每人科40元
三
证书费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用于证件印刷费用支出
1、供血证
证
1
有偿供血者
行政性
2、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
证
5
采供血机构
行政性
3、护士执业证
证
2
领证者
行政性
4、医师资格证书
证
5
领证者
行政性
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
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领证者
行政性
证件工本费支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含副本)
证
10
上交卫生部8.5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证
5
上交卫生部4元
(3)《出生医学证明》
证
4
上交卫生部2.1元
四
注册费
1、护士注册费
申请注册者
行政性
护士注册管理等有关工本费用支出
A、首次注册费
人
8
B、再次注册费(两年一次)
人
4
2、医疗机构注册、发证工本费
个/次
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40
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
行政性
用于注册、发证等费用支出
采供血(浆)机构两年一次,医疗机构100张床位以下两年一次,医疗机构100至300张床位以上三年一次,300床位以上五年一次
3、执业医师注册费
人
25
执业医师
改变执业地址者需要重新注册(含执业医师证书费)
五
医疗机构管理费
1、医疗机构设置审评费
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
事业性
用于聘请专家对医疗机构评审时的工资补助、交通、住宿及办公用品等费用支出
中心血站参照三级医院标准执行,基层血站审评参照二级医院标准执行,中心血库审评参照一级医院标准执行,单采血(浆)站审评参照三级医院标准执行,村卫生市设置审评不收费
(1)三级医院
个
400
(2)二级医院
个
300
(3)一级医院
个
200
(4)卫生院、门诊部(所)、医务室
个
100
2、医疗机构校验室
个
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00
执业医疗机构
事业性
用于校验的办公、交通、考察支出
医疗机构100张床位以上三年一次,100张床位以下两年一次,采供血(浆)机构一年一次
3、医疗机构管理费
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医疗机构
行政性
用于医疗机构管理支出
中心血站参照三级医院标准执行,基层血站审评参照二级医院标准执行,中心血库审评参照一级医院标准执行,单采血(浆)站审评参照三级医院标准执行,村卫生市设置审评不收管理费
(1)三级医院
个/年
3000
(2)二级医院
个/年
1500
(3)一级医院
个/年
500
(4)卫生院、门诊部(所)、医务室
个/年
200
六
婚前健康检查
人
经批准的县以上妇幼保健院(所)或指定的医院
25
被检查者
事业性
用于婚前健康检查支出
按卫生部颁布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
七
新生儿疾病筛查
人
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或其他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筛查机构
50
被检查者
事业性
用语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支出
限苯酮尿筛选(PKU),史朗诺言I酶标分析测定甲壮腺素(TSH)两项,委托采样医疗机构代收
八
疾病预防控制收费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职业病防治机构
见《湖南省卫生监督防疫防治收费项目和标准》
产生病源的单位和个体从业者,经营业主,负有责任的疫点和疫区单位和个人,健康相关产品及场所
事业性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各级疾控中心(防疫站)、职防所、皮防所、结防所、血防所等防治业务机构、项目不含卫生监督管理收费项目
九
卫生监督收费
1、证照工本费
证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被监督单位和个人
行政性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权限执收
(1)放射工作人员证
证
3
(2)卫生许可证(许可批件)
证
10
(3)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辐射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
证
10
每四年换一次
(4)涉水产品、水质处理器以及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证
10
一次性
(5)公共卫生场所卫生许可证
证
10
(6)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
证
10
(7)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证
10
临时证件有效期一年,正式证件有效期四年
(8)消毒药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卫生许可证及备案凭证
证
10
临时证件有效期一年,正式证件有效期四年
(9)特种食品(食品用生产)卫生许可证批件
证
10
正式证件有效期四年
(10)涉及饮用水及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证
10
正式证件有效期四年
(11)放射性装置工作许可证
证
10
(12)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
证
10
(13)放射性仪器仪表性能及防护检测合格证
证
10
2、审查审评费
省级卫生监督机构
被监督单位和个人
行政性
(1)放射工作场所选址、防护设计审查费
总投资10万元以及以下
次
420
总投资10——50万元
500-1200
总投资50万元以上
1200-2300
(2)放射性工作场所竣工验收费
场所
省级卫生监督机构
300
申请验收单位
行政性
(3)放射性工作许可现场审查费
单位
省级卫生监督机构
100
申请考查审批单位
行政性
对现场的考察、审批
(4)发放卫生许可证现场审评费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
申请审评单位
行政性
换证件时须重新审评
小型企业及经营单位(40平方米以下)
个
50
中型企业及经营单位(40—200平方米)
个
100
大型企业及经营单位(200—400平方米)
个
150
特大型企业及经营单位(400平方米)
个
200
(5)健康相关产品初审费
种
省级卫生监督机构
100
申请单位
行政性
(6)特种食品(用)产品审评费
种
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000
申请审评单位
行政性
(7)普通化妆品审评费
种
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400
申请审评单位
行政性
(8)特殊化妆品审评费
种
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000
申请审评单位
行政性
(9)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生产审评费
种
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300
申请审评单位
行政性
(10)消毒药剂(器械、医疗卫生用品杀虫药剂)审评费
种(件)
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500
申请审评单位
行政性
含现场卫生审查和资料审查
3、卫生学鉴定费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
申请审评单位
行政性
(1)工商产品卫生学鉴定
项
按总评价投资金额的1‰收取
(2)食品用机械卫生学鉴定
种
1200
(3)食品质量仲裁费
宗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
400
申请仲裁单位
行政性
不含检验费
(4)卫生检验单位认证费(含证)
单位
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300
申请审批单位
行政性
十
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收费
省临床检验中心
申请评价单位
行政性
1、临床化学
年
750
含质评19项指标,每项每次免费发放5个样本
2、临床血液学(血液学常规)
年
650
含质评3项指标,每项每次免费发放5个样本
3、血液微生物
年
700
含质评2项指标,每次免费发放5个样本
4、临床免疫学 乙肝类6项 丙肝抗体类 梅毒血清类
类/年
500
按类收费
5、尿液化学
年
700
含质评10项指标,每项每次免费发放5个样本
6、凝血实验
年
700
含质评3项指标,每项每次免费发放5个样本
7、特种蛋白
年
700
含质评5项指标,每项每次免费发放5个样本
8、肝瘤标志物
年
700
含质评2项指标,每项每次免费发放5个样本
9、血型
年
700
含质评3项指标,每项每次免费发放5个样本
10、采供血机构血液质量检定 ①、HBsAB ②抗—HIV ③抗—HCV ④抗—TP ⑤ALT
样/次
80
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检定样本数,每年检定4次,按样本数收费
注:除已明确为“卫生监督机构”执收的收费项目外,[1996]湘价费字第45号文件中其他各项收费项目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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