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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
2010-06-17 | 作者: | 来源: 国务院办公厅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前 言
2010年4月14日7时49分,青海省玉树地区发生7.1级强烈地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奋起自救,社会各界积极支援,全力抢救生命,及时救治伤员,妥善安置群众,恢复正常秩序,取得了抗震救灾重大阶段性胜利。
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意义重大,建设新家园、新校园、新玉树,是灾区群众的热切期盼,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规划,合力推进,从玉树经济社会、自然地理、生态环境、民族宗教文化等实际情况出发,借鉴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成功经验,切实把灾后恢复重建与加强三江源保护相结合、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扶贫开发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与保持民族特色和地域风貌相结合,建设生态美好、特色鲜明、经济发展、安全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玉树。
为科学、依法、统筹,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关于做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14号)、《国务院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0〕16号),在灾害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和房屋及建筑物受损程度鉴定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评估、专家论证,制订本规划。
第一章 灾区概况和重建基础
第一节 灾区概况
玉树地震给灾区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截至2010年5月30日18时,遇难2698人,失踪270人。居民住房大量倒塌,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严重损毁,部分公路沉陷、桥涵坍塌,供电、供水、通信设施遭受破坏。农牧业生产设施受损,牲畜大量死亡,商贸、旅游、金融、加工企业损失严重。山体滑坡崩塌,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威胁。
根据青海玉树地震灾害评估报告,玉树地震波及范围划分为极重灾区、重灾区、一般灾区和灾害影响区。本规划范围包括极重灾区、重灾区的各项恢复重建内容,以及一般灾区中受损居民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涉及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称多、治多、杂多、囊谦、曲麻莱县和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等7个县的27个乡镇,受灾面积35862平方公里,受灾人口246842人。
专栏1 规划范围
受损程度
省
县
乡 镇
受灾面积
(平方公里)
受灾人口
(人)
极重灾区
青海
玉树县
结古镇
992
106642
重 灾 区
玉树县
隆宝镇、仲达乡、安冲乡、巴塘乡
7030
46910
一般灾区
玉树县
上拉秀乡、下拉秀镇、小苏莽乡
22423
69624
称多县
称文镇、拉布乡、歇武镇、尕朵乡、珍秦镇
治多县
加吉博洛镇、立新乡
杂多县
萨呼腾镇、昂赛乡
囊谦县
毛庄乡
曲麻莱县
巴干乡
四川
石渠县
奔达乡、德荣马乡、俄多马乡、洛须镇、蒙宜乡、尼呷镇、真达乡、正科乡
5417
23666
合 计
7个县
27个乡镇
35862
246842
图1 玉树地震灾害范围评估图
第二节 灾区特点
自然条件严酷。灾区位于青藏高原北端三江源地区,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高寒缺氧,昼夜温差大,无霜期短,每年有效施工时间只有5个月,给施工带来极大困难。
生态环境脆弱。大多数区域属于极为脆弱的高寒草甸生态系统,植被生长期短,水土易流失,对外部影响的抗逆性弱,受到破坏极难恢复。
交通设施落后。灾区地域广阔,公路路网密度低、路况差、保通难度大,主要运输通道仅有国道214线和省道308线,运距长、成本高。
施工条件较差。城镇地形狭窄,施工作业面小,大规模施工组织协调难度大,后勤保障能力弱。
建筑资源缺乏。当地主要建筑材料基本依靠外部输入,设计、施工、管理等专业人才严重匮乏,适应高原作业的专业建设队伍短缺。
经济基础薄弱。灾区以草地畜牧业为主,产业结构单一,地方政府财力十分有限,农牧民收入水平低、贫困面广、自我恢复能力差。
少数民族聚居。灾区人口中少数民族比重达到97%以上,其中藏族比重达到93%,玉树藏族自治州区域拥有丰富的民族文化遗存,地域特色鲜明。
宗教影响深厚。灾区是藏传佛教众多教派的聚集地,寺院多、僧侣多、信教群众多,宗教影响大。
第三节 重建意义
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地处长江、黄河、澜沧江三大江河发源地,是全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位于青、川、藏三省区交界处,是区域交通要道和商贸集散地;民族文化底蕴深厚、宗教影响广泛,是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地区;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是扶贫开发攻坚的重点和难点地区。
做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关系解决当前紧迫的民生问题和长远发展,关系生态环境保护和构筑三江源生态安全屏障,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对确保国家生态安全,实现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促进灾区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第四节 重建条件
党中央、国务院对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高度重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恢复重建提供了根本保证。
灾区各级党委、政府有效组织领导,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将形成推进恢复重建的强大合力。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成功经验,将为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有益借鉴。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重建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意义和特殊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切实从玉树实际出发,借鉴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成功经验,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民生放在优先位置,尊重民族文化习俗和宗教信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以灾区各级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中央大力支持,各方积极援助;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又好又快地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恢复重建的基本出发点,优先恢复重建受灾群众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抓紧恢复基础设施功能,改善城乡居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保护生态,体现特色。充分考虑灾区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生态系统的重要性,按照构筑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的要求,与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建设统筹推进。要特别注重保护民族宗教文化遗产,充分体现当地民族特色和地域风貌。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扶贫开发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与加强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相结合,并为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保证质量,厉行节约。城乡居民点和重建项目选址要避开重大灾害隐患点。严格执行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规范,确保重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积极推广利用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标准,坚持安全、适用、省地、节俭,严格保护耕地和草地。
自力更生,多方支持。灾区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努力建设美好家园。国务院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同时发挥社会各界援助的积极性,多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第三节 重建目标
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主要任务,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生态环境切实得到保护和改善,又好又快地重建新校园、新家园,为建设生态美好、特色鲜明、经济发展、安全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玉树奠定坚实基础。
居民拥有新家园。全面完成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使灾区群众早日住上安全、实用、省地、节俭的放心房。灾区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生态迈上新台阶。林草植被覆盖度和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护,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三江源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迈上一个大台阶。
设施得到新改善。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及市场服务体系功能全面恢复,服务和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城乡呈现新面貌。重点城镇市政功能完备,公用设施配套,农牧区水电路等设施得到恢复提高,城乡风貌特色鲜明,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社会和谐新局面。弘扬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在各民族团结协作、共建美好新家园中,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第三章 重建分区和城乡布局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城镇及农村居民点的重建选址原则为就地重建、局部避让、积极设防、科学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适当吸纳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生态移民以及分散居住的人口向生态环境容量和就业容量相对较大的城镇集中。
第一节 重建分区
灾后恢复重建要与三江源、隆宝自然保护区规划相衔接,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将规划区国土空间划分为生态保护区、适度重建区和综合发展区。
生态保护区。主要指三江源、隆宝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以及畜牧业适宜发展区。加强对生态功能退化的草地、林地和湿地的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破坏,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系统功能。
适度重建区。主要指集中分布在玉树西北部和东部的农牧业适度发展区和人口相对集中区。对该区域内的乡镇实行就地重建,稳定人口规模,控制农牧业开发和乡镇建设强度。逐步恢复生态系统功能,重点实施退牧还草、退化草地治理、湿地与野生动物保护等工程,适度发展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
综合发展区。主要指27个乡镇驻地。以乡镇政府所在地为重点,适当集聚人口。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适度扩大用地规模,完善乡镇公共服务功能,拓宽就业渠道,发展农畜产品加工、生态旅游和特色产业,吸纳生态保护区人口转移。
专栏2 重建分区
类 型
面积
(平方公里)
占规划区比重
(%)
人口
(人)
占规划区比重
(%)
生态保护区
18519
51.6
76274
30.9
适度重建区
16769
46.8
48875
19.8
综合发展区
574
1.6
121693
49.3
总 计
35862
100
246842
100
图2 玉树地震灾区重建分区图(按自然单元)
第二节 城乡布局
按照全区总体保护、建设重点乡镇、两线适度发展、多点特色分工、大均衡小集中的布局原则,实行就地重建,提升城镇功能,适度集聚人口,实现人口、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突出一镇。“一镇”指以极重灾区结古镇为恢复重建重点,按照区域性中心城镇进行规划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支撑能力,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实现跨越式发展。
带动两线。“两线”指沿国道214线和省道308线分布的重灾区乡镇、一般灾区的重点镇及县城所在地,主要包括沿国道214线的珍秦、歇武、巴塘、下拉秀、称文等乡镇,以及临近省道308线的隆宝、加吉博洛、萨呼腾等镇,可适当扩大用地规模,集聚周边人口。
兼顾多点。其他乡镇和农牧区居民点适宜就地重建,在尊重当地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适度集中。在重建过程中,要加强对自然植被保护和恢复,禁止借机占用草地、开垦草原等行为。
第三节 结古镇规划
结古镇是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两级政府驻地,曾是唐蕃古道上的历史重镇。结古镇是本次地震的极重灾区,几乎夷为平地,受灾人口占全部受灾人口的40%。建设好结古镇是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任务。
功能定位。结古镇是玉树藏族自治州行政、经济和文化中心,要在恢复重建的基础上发展成为高原生态型商贸旅游城市、三江源地区的中心城市、青海藏区城乡一体发展的先行地区。
人口规模。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结古镇建设应避开地震断裂带、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适宜建设区域有限。城镇建设的有效用地面积为12平方公里,重建人口发展规模控制在10万人以内。
总体布局。优先恢复重建居民住房,配套建设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依托民主路、红卫路和胜利路等交通轴带,完善商贸和旅游文化服务功能。依托扎曲河、巴曲河、扎西河和湿地等自然资源,建设生态涵养区和自然生态景观区。
第四节 重建方式
灾后恢复重建必须依法在统一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重建规划指导下进行,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原则、空间布局和控制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创新机制,统建与分建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整体设计城镇风貌。依照城镇总体规划,对城镇公共建筑、居民住房、市政设施等各类建构筑物的功能分布,以及风格、尺度、色彩等景观要素进行整体设计,力求安全适用,节俭美观,特色鲜明。
统规统建公共设施。对于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社会管理用房以及各项基础设施,采取统规统建,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分类建设居民住房。针对城乡居民住房建设的不同特点,在统一规划的指导下,采取统建、分建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选择适宜的重建形式和模式。对于缺乏建房能力的居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帮助建设。
第五节 土地利用
统筹恢复重建城镇、农村、交通、能源、水利等各类用地需求,科学核算、合理安排各项用地的规模,优化用地结构与布局。
新增用地。保障恢复重建新增建设用地。恢复重建期间,安排临时用地572公顷,恢复重建新增建设用地1675公顷,其中城镇用地53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80公顷、基础设施和其他用地1065公顷,确保受灾群众临时过渡性安置和重建住房用地。
节约用地。严格保护草地、林地和耕地,各类重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和废弃地,尽量不占用草地、林地和耕地等农业用地,合理控制建设规模,优化用地结构与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第四章 城乡居民住房
把恢复重建城乡居民住房摆在突出和优先的位置,先行开展农牧民住房恢复重建,抓紧开展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要科学选址,集约节约用地,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规范,建筑风格要突出地域和民族特色。
第一节 农牧民住房
农牧区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生态移民、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等工作相结合,统筹使用资金,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按照保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先满足农牧民基本生活需要的住房面积,并为今后农牧民自我改善住房条件留有余地。按照当地的抗震设防要求,科学确定建筑结构形式,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材料,加强施工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满足安全适用的要求。
建设部门要根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和生活习俗,为农牧民提供多样化、有特色、不同规格的住房设计式样,供农牧民选择。
专栏3 农牧民住房
省
县
新 建
加 固
户数
面积(平方米)
户数
间数
青海
玉树县
16138
1291040
125
625
称多县
7796
623680
240
1200
治多县
1237
98960
360
1800
杂多县
1646
131680
80
400
囊谦县
2074
165920
120
600
曲麻莱县
524
41920
64
320
合计
29415
2353200
989
4945
四川
石渠县
1593
127440
2681
9785
总 计
31008
2480640
3670
14730
第二节 城镇居民住房
城镇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按照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优化空间布局,完善配套设施,推动适用新型建筑材料和建造技术的应用。
按照房屋受损程度鉴定结果,凡是能够维修加固、符合安全条件的住房,不推倒重建,要抓紧开展维修加固工作。对倒塌和严重损坏的住房进行重建。采取自建方式重建的,按统一标准给予补助。地方政府要建设经济适用房,以适当价格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同时要加大廉租住房的保障力度。居民小区和居住组团要相应配套建设服务设施。
专栏4 城镇居民住房
省
县
新建
加固面积
(平方米)
套数
面积(平方米)
青海
玉树县
26199
2095920
8000
称多县
1698
135840
54000
治多县
476
38080
2000
杂多县
845
67600
2000
囊谦县
0
0
0
曲麻莱县
0
0
0
合 计
29218
2337440
66000
四川
石渠县
0
0
52000
总 计
29218
2337440
118000
第五章 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要根据地域特点和人口分布,整合资源,调整布局,统筹安排,推进标准化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安排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严格执行依法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把学校、医院建成最安全、最牢固、群众最放心的建筑。
第一节 教 育
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以义务教育为重点,高质量地恢复重建中小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原则上初中建在县城,完全小学建在乡镇。加强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建设。提高农牧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能力。加快发展农牧区学前双语教育。办好特殊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恢复重建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需要,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调整学校布局结构,州举办高中阶段教育。统筹民办教育机构恢复重建。
双语教育。加强双语教学,建立健全适合藏区的教材、师资和教学模式相结合的双语教学体系,依托省内高校实施双语教师培训。
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教师编制规定,配置合格教师和职工,采取多种举措补充合格的双语教师。按照教师编制的合理比例,建设教师周转住房。
专栏5 教 育
义务教育 小学41所,初中8所。其中,石渠县小学8所,初中1所。
高中阶段教育 高中3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教师培训中心1个。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1所。
学前教育 幼儿园27所。其中,石渠县幼儿园1所。
第二节 医疗卫生
公共医疗卫生。全面恢复州、县、乡、村四级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恢复重建州县两级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加强鼠疫、碘缺乏病、包虫病、大骨节病、高原心肺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能力建设,提高医疗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统筹民营医疗机构恢复重建。加强中医和藏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扶持藏医药发展。
计划生育。恢复重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与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用房与乡镇卫生院统一建设,健全功能、优化管理。村计生室和卫生室在村级公共服务设施中统筹考虑建设。适当配置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增强服务能力。
重建期医疗卫生服务。建设临时医疗卫生服务设施,配置高压氧舱、制氧站、急救设备和移动实验室等必要设备。合理安排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人员。做好鼠疫、高原病的防治,抓好重点地区、重要环节的防疫工作,保障恢复重建阶段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与相关政策相衔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藏医药人才和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合理补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队伍。按照医护人员编制的合理比例,建设周转住房。
专栏6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
医疗卫生 恢复重建综合医院6个,民族医院5个,乡镇卫生院26个(含乡镇计生站),妇幼保健机构6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6个,卫生监督机构6个,药品检验机构5个,其他医疗卫生机构10个,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11个。其中,维修加固和重建石渠县县级医疗机构5个,乡镇卫生院7个。
重建期医疗卫生保障 配备高压氧舱、急救车等设备。
计划生育 州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1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4个。维修加固石渠县计划生育服务机构1个。
第三节 文化体育
文化场馆。恢复重建州、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重点恢复重建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及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社区文化中心。恢复重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统筹建设州县同城文化设施。
广播影视。恢复重建广播电视功能,重点恢复重建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台站、有线电视网络、监测台站,以及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设施。提高藏语广播影视节目译制制作能力。
新闻出版。恢复重建新华书店、公共阅报栏、农家书屋,支持藏文图书出版印刷等文字工程建设。
体育设施。恢复重建民族传统体育场、高原训练和群众健身设施等。
专栏7 文化体育
文化 州级文化馆、图书馆各1个,县文化图书馆3个,恢复重建乡镇综合文化站27个,社区文化活动室5个,影剧场(团)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其中,石渠县乡镇综合文化站8个。
广播影视 州县广播电视台站,中短波发射台1座,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台1座,监测系统1个,应急广播系统1个,有线电视前端1个,流动电影放映车4辆,以及广播电视村村通设施。
新闻出版 州县新华书店5处。
体育 体育场1个,赛马场1处,以及社区群众健身设施。
第四节 就业和社会保障
服务平台。恢复重建州、县、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包括州、县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及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提供涵盖就业、技能培训、人才、社会保障、争议调解仲裁服务等功能的“一站式”服务。
信息系统。恢复重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州、县、乡镇、社区(行政村)广覆盖、全畅通、高效率的城乡一体的信息服务网络。
就业援助。实施就业援助工程,加强对灾区青壮年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对口支援、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劳务输出等方式,解决灾区劳动人口的就业问题。
专栏8 就业和社会保障
服务机构 州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1个,县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4个。
基层工作平台 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30个。
信息系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1个。
第五节 社会管理
党政机关用房。在做好民生工程恢复重建的前提下,恢复重建各级党政机关、政法机构、监督监管机构的办公业务用房,以及党校教学、干部周转用房。恢复重建公检法司、消防、人防设施。党政机关用房的恢复重建,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和人员编制实施,整合资源,集中建设,共建共享,厉行节约。
基层组织用房。统筹村级公共服务,建设综合办公服务设施,为村级组织办公、党员教育、社会事业、警务等提供统一共用场所。恢复重建城镇社区办公场所及综合服务业务用房。
第六章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既要加快灾区受损设施的功能恢复,又要充分考虑恢复重建的能力保障需求,根据灾区地质地理条件和城乡建设规划,调整布局,优化结构,合理确定建设标准,统筹各类设施建设,推进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 交 通
公路。加快干线公路恢复重建,提高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等级和抗灾能力,构建“一纵一横两联”生命线公路通道,建设通县二级公路,提高西宁至玉树公路建设等级和保通能力。全面修复农村公路灾损路段,恢复建设便民桥梁,努力提高通达、通畅水平。修复重建客货运站场等设施。
民航。尽快修复玉树巴塘机场受损设施设备,建设目视助航灯光系统及市内保障基地等工程,建设航线通信工程等,提高机场吞吐能力和航空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铁路。为加强恢复重建物资运输保障,实施青藏铁路相关站场货运设施配套完善工程。
邮政。恢复重建邮政业务用房及相关设施,完善邮政网点,配置相关设备,保障和提高邮政服务能力。
专栏9 交 通
干线公路 构建“一纵一横两联”生命线公路通道:“一纵”为国道214线共和至多普玛(青藏界)段、“一横”为省道308线玉树至不冻泉段、“联一”为省道312线珍秦至称多段、“联二”为省道309线多拉麻科至杂多段。整治改造1717公里,其中一级公路10公里,二级公路1277公里,三级公路430公里。
农村公路 建设农村公路343公里;修复便民桥梁65座,总长1822米。
客运站场等设施 建设玉树州客运站及9个县乡客运站;恢复重建公路道段设施。
铁路 建设西宁北站铁路货运中心应急工程,配套完善平安驿、湟源、海晏、格尔木等站货运设施。
民航 修复玉树巴塘机场建筑、道路、供电、供油、通信、导航等设施,新建目视助航灯光系统、站坪、联络道、通信导航、应急救援等工程。建设玉树至西宁航线通信工程、西宁二次雷达工程。
邮政 重建及改造邮政业务用房10处,配置网络交换机等设施设备。新建邮政网点30处。
图3 交通通道示意图
第二节 能 源
电网。恢复完善灾区供电网络,加快重建城镇电网,扩大农村电网覆盖范围。建设玉树地区六县电网互联工程,提高供电保障能力。尽快开展与电网主网互联工程的前期工作。
水电。修复重建受损小水电站及农牧区小水电设施,新建查隆通、查日扣水电站,增加有效电力供给。
新能源。推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修复受损光伏电站设施设备,新建并网光伏电站,推广户用光伏电源,提高新能源供应水平。
应急能源。抓紧建设过渡期应急燃油机组。组织做好灾区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能源调配及相关设施配套工作,及时保障灾区恢复重建阶段生产生活用能需求。
专栏10 能 源
配电网 修复和加固受损35千伏线路159公里,10千伏线路145公里。全面恢复重建城乡中低压配电网络1100公里和进户设施。
六县联网工程 新建110千伏线路589公里,变电站(开关站)7座,新增变电容量约22万千伏安,新建玉树地区电力调度中心。
水电 修复拉贡、禅古等11座受损水电站,重建西杭、当代2座水电站,新建查隆通、查日扣2座水电站。
光伏发电 修复光伏电站机房面积579平方米、设备(逆变器)6台、线路80公里,更换蓄电池。新建1万千瓦光伏电站1座。采用户用光伏电源解决无电户用电问题。推广户用光伏电源4万户,共7200千瓦。
应急电源 新建3万千瓦应急燃油机组。
油气 建设成品油库1座,液化石油气灌装站1座。
供煤设施 新建结古镇封闭储煤场,占地6000平方米,储煤规模3万-5万吨。
第三节 通 信
公众通信网。加快公众通信网的恢复重建,修复受损的传输网、移动通信网、固定电话网和宽带互联网,提高城乡通信覆盖率、服务水平和安全可靠性,推进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和三网融合。
应急通信。加强应急通信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提高应急通信、运输通信保障能力。
专栏11 通 信
公众通信网 恢复重建固定电话网3.34万线,宽带网4.23万线,移动通信核心网设备7套、基站587个,通信光缆1.57万皮长公里、传输设备418套,通信局房、通信管道、杆路、铁塔、电源等配套基础设施。
应急通信 建设卫星应急通信设备72套、短波电台10套和其他配套设施。
第四节 水 利
农田水利。恢复重建玉树、称多、囊谦三县农牧区水利灌溉设施,改造灌区配套设施,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防洪设施。建设结古镇防洪工程,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建设巴塘河和扎西科河堤防、北山排洪渠及沟道防洪工程。加强其他县镇防洪工程建设和重点河流河道整治。
水土保持。加强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以沟道拦蓄、沟岸防护、林草恢复为重点,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水文及水资源监测。恢复重建水文、水保设施,提高水文、水保监测能力。
专栏12 水 利
农田水利 恢复重建5项农田灌溉工程,新建33公里输水渠道;改造9项农田灌溉工程,衬砌输水渠道28公里;恢复重建7项草场灌溉工程,新建引水口13座、输水管道53公里、阀门井30座、分水闸20座;恢复重建设施农业水利配套工程5项,引水堰(闸、坝)20座、温棚97座、输水管道20公里、输水渠道0.2公里、水源13处、各类渠系建筑物343座、蓄水池29座。
防洪设施 除险加固水库1个;恢复重建堤防7.6公里、排洪渠15.8公里;新建堤防48.7公里、排洪渠30.5公里。
水土保持 重建谷坊40座、拦砂坝33座、沟岸防护21公里;新建谷坊64座、拦砂坝8座、沟岸防护28公里。
水文及水资源监测 恢复重建新寨水文站、直门达水文站、下拉秀水文巡测站、隆宝滩水文巡测站,配置相应的监测设备。
第五节 市政设施
结古镇。按照结古镇总体规划,建设道路及公共交通系统。加强供水、排水等设施建设,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因地制宜地选择供热和采暖方式,推广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供热。配套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必要的民用液化石油气储配设施,实现市政公用设施全面覆盖。按照标准设置紧急避灾场所和避灾通道。
其他城镇。加强城镇道路改造,加大水源设施及供排水系统建设力度,配套建设污水、垃圾处理及储配气站等设施。支持村镇垃圾处理和环卫设施建设。
专栏13 市政基础设施
城镇道路、桥梁和公共交通系统 修复、新建城镇道路238公里,建设市政桥梁26座,新建公交场、站12处。
城镇供排水系统 改扩建自来水厂4座及配套附属设施,输配水管网450公里。建设排水管网。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4座,配套中水回用及污水管道。
城镇燃气 建设液化天然气供气站1座及配套管道,建设液化石油气供应设施9处,贮存能力1500立方米。
城镇供热 恢复重建城镇供热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供热系统。
生活垃圾处理 新建垃圾处理场1座,修复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3座以及相应配套环卫设施。
第六节 农牧区基础设施
饮水安全。恢复重建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基本解决玉树灾区农牧区饮水安全问题。
配套设施。加强恢复重建村庄及居民点通水、通电、通路及必要的防护等配套设施。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有条件的村庄推行垃圾收集、填埋处理。
专栏14 农牧区基础设施
饮水安全 恢复重建饮水工程1463处,受益人口12.96万人;新建饮水工程786处(含寺院饮水),受益人口4.66万人。
农村能源 恢复重建太阳灶19886台、生物质炉64115台,修复农牧区小水电设施。
乡村道路 油路1374公里,砂石路206公里。
清洁工程 建设乡村清洁工程258处。
第七章 生态环境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恢复重建的重要内容。坚持尊重自然、尊重科学,加强三江源、隆宝自然保护区等建设,加大环境整治和土地整理力度,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努力实现高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第一节 生态修复
自然保护区。加强三江源、隆宝自然保护区建设,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加大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建设投入力度,加快开展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恢复重建,逐步修复生态系统功能。
草原恢复。继续推进退牧还草工程,加大以草定畜、畜草平衡实施力度,加强草原封育,实行划区轮牧、休牧和禁牧,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人工草场。积极开展鼠害防治和黑土滩治理,逐步恢复林草植被。
专栏15 生态修复
自然保护区 修复三江源和隆宝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等。
森林和草原防火 修复防火设施,维修防火道路等。
森林保护和城镇绿化 修复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保护设施,城镇及周边绿化造林、苗圃建设。
草地恢复 修复人工草地0.4万公顷和受损草地围栏。
图4 自然保护区示意图
第二节 环境整治
水源地保护。加强水源地保护,防止有害物质排入水源保护区,消除地震产生的病原微生物、消毒剂等多种次生灾害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影响。开展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和生态恢复,保障饮用水安全。
废弃物处置。加大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力度,加强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加工、利用。鼓励对建筑废墟中的有用物质进行回收利用。加快玉树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加强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环境监测。加强环境监测监管,恢复重建环境监测设施,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管体系,增强生态环境与生态破坏的环境监察执法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专栏16 环境整治
环境监测 修复环境保护机构的监测、监察、信息及实验室等业务用房。
应急监测 配备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必要设备,实现环境监测、监察标准化建设。
专项监测 建设结古镇环境自动监测站、长江直门达和巴塘河兴寨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修复珍秦、隆宝生态定位站。
第三节 土地整治
灾毁土地整理。加强对因灾受损土地的整治,确保受损耕地、抢险救灾和过渡性安置等临时用地恢复畜牧业和种植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做好对灾毁耕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土地整治总面积2139公顷,其中复垦耕地1160公顷。
临时用地整理。对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过程中的救灾抢险用地、过渡性安置用地、施工临时用地等,能够恢复的尽可能整理复垦。
第四节 灾害防治
次生灾害防治。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地质灾害调查,按照预防为主、治理与避让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时开展城镇及重要公路沿线泥石流、山体崩塌、滑坡治理。
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和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灾害预防和紧急救援能力。加强地震、地质、气象、洪涝灾害等的专业监测系统建设,提高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恢复雷电防御设施。加强基础测绘工作,恢复建设测绘基准基础设施,开展基础地理数据生产,建设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专栏17 防灾减灾
监测预警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302处,地震监测点48个,地震活动构造探察和地震小区划6处,气象综合观测系统、预报预测系统和公共服务系统及其配套设施14处,恢复州气象台雷电防御中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
救援救助 州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共9处,建设防汛仓库5处,防洪减灾信息化系统5处。
地质灾害治理 崩塌应急治理138处,综合治理211处。
测绘设施 连续运行参考站7个,遥感影像获取与地理信息数据生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第八章 特色产业和服务业
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依托资源优势,适应市场需求,促进特色产业、服务业恢复和发展,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扩大就业,提高群众收入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
第一节 农 牧 业
生态畜牧业。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加大牦牛提纯复壮、藏羊品种选育和犏牛推广力度,推进良种繁育体系、养殖基地和养殖小区建设,恢复重建畜用暖棚、贮草棚。
种植业。推广优良新品种和新技术,加强青稞生产基地建设。建立青稞、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发展马铃薯、高原蔬菜、中藏药材生产,在适宜地区建设高标准日光节能温室,逐步提高蔬菜自给水平。
生产设施。修复农牧业生产设施,因地制宜发展高原优势特色农畜产品,积极发展生态农牧业,稳步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技术服务设施。按照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安排农技、畜牧兽医、动物疾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和草原、农经、农机、农产品质检、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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