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煤矿井下工作面应急救援程序和要求
我队根据煤矿自身的安全管理特点和以往一般事故的救援惯列,特制定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发生事故的汇报程序
事故现场人或知情人——→矿调度值班室——→通知出险(救护队)——→待命抢救(对口救援医院)——→事故有扩大危险(事故现场或井下人员迅速撤离)——→矿值班领导——→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总工程师——→矿长、书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机构——→公司调度室汇报——→事故无扩大危险(事故现场或井下人员协助抢救)——→清点人数(矿灯房或井口考勤室)——→清点人数(事故区队)。
二、煤矿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
1、科学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制定预案也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科学分析和论证,制定出严密、统一、完整的应急反应方案,使预案真正具有科学性。
2、实用性。应急救援预案应符合企业现场和当地的客观情况,具有适用性和实用性,便于操作。
3、权威性。救援工作是一项紧急状态下的应急性工作,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救援工作的管理体系,救援行动的组织指挥权限和各级救援组织的职责和任务等一系列的行政性管理规定,保证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
井下工作面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 则
为促进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榆阳煤矿文件通知》,我队特制定本规定。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管理人员负责对井下作业场所紧急避险系统的爱护、使用、管理等。
二、紧急避险系统
1、工作面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井下工作面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2、所有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
3、紧急避险设施的建设方案应综合考虑所服务区域的特征和巷道布置、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及特点、人员分布等因素。
4、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
5、 紧急避险设施应与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接,形成井下整体性的安全避险系统。
6、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应能实时监测井下人员分布和进出紧急避险设施的情况。
三、维护与管理
1、煤矿企业应建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2、紧急避险设施内应悬挂或张贴简明、易懂的使用说明,指导避险矿工正确使用。
3、煤矿企业应定期对紧急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部件或设备。
4、经检查发现紧急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维护处理。采掘区域的紧急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停止采掘作业。
四、培训与应急演练
1、煤矿企业应将了解紧急避险系统、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作为入井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入井人员熟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掌握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具备安全避险基本知识。
2、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调整后,应及时对相关区域的入井人员进行再培训,确保所有入井人员准确掌握紧急避险系统的实际状况。
3、煤矿应当每年开展1次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演练档案。
工作面灾害防治及避灾路线
若工作面发生事故或灾变,现场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人员抢救,并向队部、矿调度室汇报,若发生重大灾害时,工作面人员全部按指定的避灾路线撤离。
第一节 水灾事故的防治及避灾路线
一、水灾事故的防治
1、若掘进工作面发生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报告矿调度室。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2、若工作面发生涌水或供水管跑水(尽快关掉跑水阀门),必须将工作面机电设备转移至巷道较高处,利用现有的条件设泵排水,防止发生水灾。
3、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4、排水系统必须完好,且紧跟掘进工作面。
5、若工作面发生水灾事故,人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向高处避灾,按相应的避灾路线撤离。
二、水灾避灾路线(矿井正常通风或反风时):
1、掘进工作面→2301连采北回顺副巷→南辅运大巷→井底通道→副立井井筒→地面。
2、掘进工作面→2301连采北回顺副巷→南辅运大巷→副斜井井筒→地面。
第二节 火灾事故的防治及避灾路线
一、火灾事故的防治
1、胶带运输机保护装置齐全完好。
2、电气设备、油料集中处,应符合防火的有关规定,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人员必须熟知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本工作面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3、若井下发生火灾,工作人员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立即组织人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灭火方法进行直接灭火,灭火人员必须佩戴好自救器,同时汇报调度室。
4、为防止电气火花引起火灾,机电设备应正确选用熔断丝、正确使用漏电继电器,以便电源短路、过载、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源。严禁使用不防爆和防爆性能不好的电器设备,电缆接头必须使用防爆接线盒,防止产生电气火花引起火灾。
5、为防止摩擦火花引起火灾,应做好井下机械运转部位的保养和维护工作。综掘机割煤时要喷雾洒水,防止因摩擦生热引起火灾。及时处理皮带跑偏和毛絮。
6、及时清理片帮煤及工作面的浮煤,对不能清理的浮煤要喷洒阻化剂或覆盖沙土。
7、工作面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切断其电源。在电源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8、若巷道范围内发生煤层温度升高或有煤油味等自燃发火预兆时,要及时洒水降温,严防发生火灾,并汇报调度室,以便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9、配电点、油脂存放点,要配备2台MFZL8灭火器、1个砂箱和洒水管路,并保持完好,以便发生火灾时应急使用。
10、当需要进行电焊、气割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
11、使用过的油棉纱、废纸要及时装箱回收,井下不得存放煤油、汽油、变压器油。
12、各机电设备、运输车辆要配备灭火器材,并保持完好,以便发生火灾时应急。
13、胶带运输机头须设有沙箱,并悬挂2台MFZL8干粉灭火器和0.25m3的沙箱一个,沙箱内沙袋数量不得少于20个。
14、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供电电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出现。
二、火灾避灾路线
1、矿井正常通风时:
a、掘进工作面→2301连采北回顺副巷→南辅运大巷→井底通道→副立井井筒→地面。
b、掘进工作面→2301连采北回顺副巷→南辅运大巷→副斜井井筒→地面。
2、矿井反风时:掘进工作面→2301连采北回顺副巷→南回风大巷→回风联巷→回风通道→回风立井→地面。
第三节 瓦斯、煤尘事故的防治及避灾路线
一、瓦斯、煤尘事故的防治
1、掘进工作面装设2台瓦斯传感器,吊挂在风筒出风口的对侧离掘进头5m范围内,要求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
2、掘进工作面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作业。
3、盲巷和密闭要严格管理,严防人员入内和瓦斯溢出,临时停工地点要保持正常通风。
4、跟班队长和当班班长、电钳工下井应配备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查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
5、每班应配备兼职瓦检员,瓦检员应掌握基本的瓦检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光学瓦斯检测仪,并保证仪器完好,瓦检员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每班必须检查两次,不得空班漏检,不得弄虚作假。如工作面出现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异常,必须及时反馈到调度室。
6、瓦斯检查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7、瓦斯检查要做到井下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瓦斯检查牌板应注明:检查时间、次数、瓦斯浓度、CO2浓度、瓦检员姓名。
8、每班瓦检员发现井下通风、瓦斯、煤尘等隐患危及安全的情况要及时汇报。若情况危急,须责令立即停止一切工作,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
9、作业现场必须进行电焊、气割时,要制定特殊安全技术措施,由矿长审批,贯彻落实后方可进行。瓦检员必须对工作现场进行瓦斯检查。
10、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一切工作。
11、若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佩戴好自救器,沿相应的避灾路线迅速撤离至地面。
12、定期对巷道内的积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管线、设备上的煤尘厚度不得超过2mm,连续长度不得超过5m。
13、煤机的喷雾装置和除尘装置要保持完好,转载点进行封闭并设置水幕,水幕设置在转载点下风侧3~5m处并能封闭巷道全断面。
二、瓦斯、煤尘事故避灾路线
1、矿井正常通风时:
a、掘进工作面→2301连采北回顺副巷→南辅运大巷→井底通道→副立井井筒→地面。
b、掘进工作面→2301连采北回顺副巷→南辅运大巷→副斜井井筒→地面。
2、矿井反风时:掘进工作面→2301连采北回顺副巷→南回风大巷→回风联巷→回风通道→回风立井→地面。
第四节 顶板事故的防治及避灾路线
一、顶板事故的防治
1、队上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队长任组长、技术员任副组长,跟班副队长、组长任成员,研究讨论施工现场顶板管理情况,组织职工学习顶板管理的有关知识。
2、现场工作人员在井下发现顶板有异常、地质条件有变化时,应及时将情况汇报队领导,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一切工作,采取措施处理。
3、材料员要对支护材料严格把关,对于不合格的支护材料,要杜绝领用。
4、必须沿煤层底板掘进,严禁破顶。锚杆机司机每循环必须探一次顶煤厚度,并将得到的结果及时反馈给综掘机司机,并在巷道顶部标出顶煤厚度。
5、加强工作面的矿压观察(尤其在抹角位置),防止冒顶。
6、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危石、活矸、离层必须挑下并采取临时补强支护措施,严禁空顶作业。
7、联巷的开口与抹角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施工。
8、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严禁任何人员在空顶下作业,严格按规程要求控制空顶距离。
9、遇地质构造带时,严格执行短掘短支,防止发生冒顶事故。
二、顶板灾害避灾路线(矿井正常通风或反风时)
1、掘进工作面→2301连采北回顺副巷→南辅运大巷→井底通道→副立井井筒→地面。
2、掘进工作面→2301连采北回顺副巷→南辅运大巷→副斜井井筒→地面。
附图 榆阳煤矿2301排矸工作面掘进避灾路线图
监测监控系统通讯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肩负着煤矿各类参数的监测、控制和监测信息的发送、传播任务,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起着重要的作用,为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畅通,我队特制如下制度:
1. 工作面通讯设施及探头断线、显示屏无记录时,立即向网络部及监测监控中心汇报。
2. 地面通讯及网络出现系统损坏、无法采集数据、无法广播数据、终端程序损坏、无法正常上传,属于网络故障时,立即通知网络部进行处理。
3. 值班室必须实行 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
4. 管理人员不定期教育职工对监测监控及通讯系统设施的保护和爱护,任何人不得破坏监测设备、电缆,否则按设备原价两倍进行处罚。属于故意破坏系统设施的,按照严重“三违”进行处罚。
5. 建立隐患档案管理制度,跟踪落实直到解决。
人员定位器管理制度
1、 定位器实行一人一器制度,严禁携带多个定位器或未携带定位器入井。一经发现,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
2、 管理人员随时对定位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严禁私自拆卸定位器或随意按呼救按钮。如有发现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
3、任何个人不得无故更换定位器,由此造成的统计、考勤错误等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负,并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的处罚。因定位器损坏,需更换调整时,必须由管理人员及时进行相应的信息调整。
4、下井人员定位器丢失的,罚款300元,由管理人员出条并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到信息中心补办。
5、管理人员不定期教育职工对人员定位系统设施的保护和爱护,任何人不得破坏监测设备、电缆,否则按设备原价两倍进行处罚。属于故意破坏系统设施的,按照严重“三违”进行处罚。
6、管理人员要宣传教育职工高度重视定位器的使用,杜绝磕碰摔打。发现定位器不正常的,必须立即联系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给予维修或更换,否则后果自负。
一班三汇报制度
1、当班班长、跟班队长严格执行一班三汇报制度(接班汇报、班中汇报、班后汇报),班前汇报上一班存在问题,班中汇报本班工作进展及下一班应注意的问题,班后汇报本班任务、质量完成情况。少汇报一项次,罚款50元/人;汇报不真实、弄虚作假一次,罚款100元/人。
2、办公室建立汇报记录簿,井下汇报内容,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填写记录,作为井下安全生产的原始记录,每缺一次或每少一项。罚值班人员50元,由办公室碰头会集中考核。
3、班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责任,严厉制止“三违”行为,抵制违章指挥现象。形成“个人对班组负责,班长对区队负责”的责任管理体制。当班出现的安全或机电设备等方面的事故,必须及时向办公室和矿调度汇报。
4、下班后,班长必须到办公室填写汇报记录,班后不填汇报记录或填写不认真、不真实的,一项次罚款100元。
5、所有处罚由结算员逐一落实,并在月底工资中扣除。
井下交接班制度
一、管理人员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
1、为了确保生产正常、安全运行,各班下井带班领导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时,必须由上一班带班领导向下一班带班领导交接,不得委托他人交接班。
3、工作面建立交接班记录簿,记录簿内容包括:带班下井人员、工程质量、文明卫生、工作计划及其完成情况、主要存在的安全隐患、本班处理的安全隐患情况、未处理的原因说明、在井下工作时间、带班人交接班签名、交接的时间、地点等。因工作需要而不能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的,可以在作业场所交接班。
4、井下现场接班时间为:早班:8:40;中班:16:40分;夜班:0:40:。
5、现场交接班时,上班的带班领导与下班带领导进行交接时,要对井下各作业点的安全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作详细的交待。
6、当班带班领导,对上班交待的安全重点、工作面等作业点的隐患首先进行检查、维修或整改,在安全的状态下,才能组织生产。
7、认真填写好现场交接班记录。
8、交接班记录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以备检查考核。
9、未做现场交接班的,每次罚款200元,现场交接班记录未填写签字的,每次罚款100元。
二、岗位工井下交接班制度
1、岗位工必须现场交接班。交班人员应提前一小时做好交班的准备工作,整理好值班记录及其他技术资料、工具、安全用具,并清扫设备和现场卫生。
2、接班人员应在现场听取交班人交接情况并认真查看值班记录。
3、交班人应向接班人交待以下内容:
(1)系统运行方式;
(2)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运行及变更情况;
(3)设备异常、事故处理、缺陷处理情况;
(4)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设施布置情况。
4、接班人员检查核对完毕并无异议后,交接班人员分别在记录内签名,未进行交接班签名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5、交接班必须严格执行"六交,六不接"原则。
(1)交清当班运转情况,交接不清不接。
(2)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不清楚不接。
(3)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待不清不接。
(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况,数量不符时不接。
(5)交清设备和室内卫生打扫情况,不清洁不接。
(6)交清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填写不完整或未填写不接。
6、交接班人员认为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时,有权拒绝交接班,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7、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有交班人员进行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8、对未按规定执行交接班的岗位司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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