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内河航道临、跨、过、拦河建筑物(过河管线、隧道)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一、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2008年)第十四条,《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2010年)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苏州市航道管理条例》(2011年)第九条、第十条
二、实施主体:省航道管理局/苏州市航道管理处/吴江区航道管理处
1.在一至四级航道上:建设桥梁、建设或设置甲类设施,经设区的市级航道管理机构审核后,报省航道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建设或设置乙类设施,经县级航道管理机构审核后报设区的市级航道管理机构审查同意。
2.在五、六级航道上:建设桥梁、建设或设置甲类、乙类设施,经县级航道管理机构审核后,报设区的市级航道管理机构审查同意。
3.在七级航道上:建设桥梁、建设或设置甲类、乙类设施,由县级航道管理机构审查同意。
4.在等外级航道上:建设桥梁,由县级航道管理机构审查同意。
注:甲类设施指专用航道交叉口、隧道、渡槽;乙类设施指跨河或者过河缆线、管道、码头、水上服务区、驳岸、护坡、取排水口、栈桥、趸船、航道边坡、边坡外侧十米以及航标周围二十米范围内的船坞、滑道、装卸设施。
三、许可条件:
1.确需建设与通航有关的临河、跨河、过河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
2.符合航道规划、《内河通航标准》、《港口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及其他有关技术要求,不降低航道通航条件,并符合《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3.已履行相关工程项目批准手续(未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除外);
4.具有保障航道正常通行和航道及其设施安全的措施;
5.具有清除施工遗留物的方案和措施;
6.在限制性航道上,建设桥梁应当一孔跨过通航水域。
7.对航道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8.提交的资料齐全有效,符合要求。
四、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
五、申请材料:
1.申请表,包括申请理由、地点(航道名称、里程桩号)、结构、规模和通航净孔尺度等;
2.申请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4.项目批准材料(批准文件或乡镇以上政府同意证明,复印件注明原件存档处)。
5.作业具体地点的航道平面图(用加粗线条标注设施位置,平面几何尺寸齐全,比例尺1:500~1:2000)、航道断面图(比例尺1:200~1:500,2号蓝图或A3打印图),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盖章;
6.过河管线、隧道立面图(出入土点位置、管道、隧道顶标高、高程系统、与通航有关尺度,尺寸均齐全,比例尺1:200~1:500),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盖章;
7.专用标志的设置、维护、管理方案(单位盖章);
8.保障航道正常通行和航道及其设施安全的措施(单位盖章);
9.清除施工遗留物的方案(含清除期限、废弃物弃置地点等,单位盖章);
10.护岸、绿化恢复或补偿方案(单位盖章)。
注:纸张要求A4纸,大于A4纸的折成A4纸,本级一式一份,上报一式二份
六、办事程序:
1.资料准备阶段:联系航道管理部门或交通窗口,接受行政指导,准备上述1-10项申请材料。
2.行政许可阶段:当事人准备1至10项材料到行政服务局交通窗口提交许可申请→形式审查(主体是否合格,材料是否齐全或者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实质审查(条件是否符合;视情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需要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的,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必要时组织听证)→作出决定→送达
3.工程施工阶段:施工期间接受航道管理部门现场管理→竣工→提请航道管理部门验收。
七、办理时限:吴江审批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并发放许可文件;苏州市级以上审批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上报。需要听证、检验、检测、鉴定或者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内。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行政许可不收费(占用或损坏航道设施的,航道管理部门按《江苏省航道赔(补)偿收费标准》收取航道赔补偿费)。
九、联系地址及电话:
1.吴江区松陵镇人民路998号吴江市行政服务局二楼41-43号交通窗口。联系电话:63982380。QQ号:2395534008 。邮箱:2395534008@QQ.COM。网址
2. 苏州市吴江区航道管理处。吴江区交通路2892号,航政科,联系电话63421353。网址http://221.224.4.228:82/
3.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苏州市三香路389号,电话68624853 网址
4.苏州市航道管理处。苏州市解放东路600号,航政科,68150587。网址
十、监督电话: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63022222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服务局63982380。
许可申请表
航道名称: 杨定港河 等级: 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
项目名称
申请人
名称/姓名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受委托人
张州
电 话
15262024590
邮政编码
申请
事项
情况
地点:震泽镇龙降桥村
结构型式
管线用途
管(隧)道外径(米)
管(隧)道顶标高(米)
定向钻
原油输送
0.762
-19.2
左岸入土点离航道边缘距离(米)
右岸入土点离航道边缘距离(米)
管线距离182米/垂直距离53米
管线距离384米/垂直距离34米
河面宽度(米)
航槽设计底标高(米)
航槽实际底标高(米)
最低通航水位(米)
154米
申 请 理 由
为保障甬沪宁输油管道安全运行,彻底解决对吴江震泽段的安全隐患,拟对吴江震泽占压段进行改线换管,其中杨定港河就在新设计线路范围内。该处管道穿越方式为定向钻,管道规格为φ762*14.4mm,长度为720m。左岸入土点距离河岸(管线距离)182m、(垂直距离)53m,右岸出土点距离河岸(管线距离)384m、(垂直距离)34m。
附
送
资
料
1.申请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批准材料;
6.过河管道施工图;
7.相关保证措施。
备注
申请人: (印)
日 期: 年 月 日
内河航道临、跨、过、拦河建筑物(过河管线、隧道)
许可申请表(示范文本)
航道名称: XX运河 等级:四级 高程系统:吴淞高程
项目名称
改建自来水倒虹管
申请人
名称/姓名
XX市自来水公司
地址
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三
电 话
1234567
邮政编码
200000
受委托人
李四
电 话
7654321
邮政编码
200000
申请
事项
情况
地点
XX运河61K+780
结构型式
管道用途
管(隧)道外径(米)
管(隧)道顶标高(米)
单一管道水下过河
输水
1.0
-3.0
左岸入土点离航道边缘距离(米)
右岸入土点离航道边缘距离(米)
4.0
4.0
河面宽度(米)
航槽设计底标高(米)
航槽实际底标高(米)
最低通航水位(米)
70
-0.2
-1.0
2.00
申 请 理 由
为改善我市自来水供水条件,我公司拟对部分输水线路进行改造,现申请改造我公司穿越XX运河的自来水倒虹管。该自来水管道为单一管道水下过河,管道外径1.0米,在XX运河61K+780处穿越航槽,管道顶标高-3.0米,左、右岸入土点离航道边缘距离均为4.0米。
附
送
资
料
1.有效身份证明材料;2.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手续;3.作业具体地点的航道平面图、航道断面图;4.专用标志的设置、维护、管理方案;5.保障航道正常通行和航道及其设施安全的措施文本;6.清除施工遗留物的方案文本(含清除期限、废弃物弃置地点等);7.护岸、绿化恢复或补偿方案。
备注
申请人: XX市自来水公司(印)
日 期: 2005 年 4 月 1 日
注:斜体字为申请人填制内容。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受委托人:张州 身份证件号:320311197803291211
工作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二工程公司
职务:分部经理
住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勤幸村十五组
邮编: 联系电话:15262024590
现委托 张州 ,作为代理人办理行政许可事宜。委托权限如下: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补正、更正申请材料,签收许可文书,接受询问,参加听证(不委托的项目划去)。
委托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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