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 件 名 称
文件编号
GY-CS-0001
钣金件验收要求
版 本 号
1.0
页次
5/5
生效日期
2011-8-8
1. 目的
本要求依据《钣金件来料检验规范》制定,用于提供给供方以统一双方的质量判定标准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公司钣金件来料的验收及供方出货检验。
3. 定义
3.1. 检验:为确定产品或服务的各种特性是否合格,测定、检查、试验、度量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并且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的活动。
3.2. 重缺陷(MA):指对本公司产品性能、安全、利益有严重影响的不合格项目。
3.3. 轻缺陷 (MI):指对本公司产品性能影响轻微可限度接受的不合格项目。
3.4. A 级面:指设备正确放置时向上或正对目视的一面(一般有LOGO 或丝印标识),通常指设备的上盖。
3.5. B 级面:指设备正确放置时向下或背对目视的一面(一般无LOGO 或丝印标识),通常指设备的下盖。
正面:A 级
顶面:A 级
侧面和后面:B 级
底面:B 级
4. 职责
4.1. 品质部
4.1.1. 负责制定及维护本文件,使其明确钣金件的质量要求;并跟据《钣金件来料检验规范》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4.1.2. 负责将本文件及时传达到外协厂,并以此作为钣金件供货的质量要求。
5. 验收要求
5.1. 目视检测条件:
5.1.1. 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近似自然光下,要求检验者的校正视力不低于1.2。
5.2. 验收项目
说明
1. 抽样标准:依据《计数抽样检验方法》的规定,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返修品采用加严检查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Ⅱ,重缺陷(MA)AQL1.0;轻缺陷(MI)AQL2.5。外形尺寸按特殊检查水平Ⅲ抽样。
2. 试验项目:可焊性、试装项目每批试验2~5PCS,判定标准AC=0。
3. 本检验规程未尽项目,需检验可参照国标要求。未标注公差的参照“GB/T1804-2000”等级m 的公差标准。
4. 一般情况下,被检表面上的同类缺陷个数≥2 个时,缺陷之间的距离至少大于10 mm(具体要求详见5.3.3 的备注),否则视为同一缺陷,尺寸以其总和计。
5. 采用封样方式管理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结构件的表面缺陷时优先按封样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定。
检验项目
品质现象描述
检验方法
缺陷等级
MA
MI
包装
1. 包装箱破损及严重脏污,包装不良。
目检
★
2. 来料规格型号与入库单/送检单不符。
★
外观检验
表面清洁:包括脏污、异物、灰尘;
目检
★
表面外观检验(目视350mm不可见,可接受):包括划伤、撞伤、斑点、刮花、磨损等。B级面缺陷降级为MI,(目视600mm不可见时可接受);
★
毛刺:附着在金属边缘上的母体材料碎屑和异物颗粒;
★
生锈:板材的切割面及螺柱表面、孔内生锈;表面镀层已破坏未做防锈处理;
★
喷涂层脱落、起泡、腐蚀及裂纹;
★
结构尺寸
1.漏打孔、漏攻丝、漏沉孔,螺丝孔螺纹无滑丝、堵孔现象组装中各螺丝孔位无爆裂/断裂现象,螺丝孔位未对齐,螺丝进出不顺畅,组装后有松动现象。
游标卡尺
★
2.按照“产品结构图”或样板、库存品进行比对量测,规格尺寸按照“产品结构图”的要求进行检验。
★
丝印质量
1. 丝印位置、图案及字体大小与图纸或封样样品不一致;
目检
★
2. 丝印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端正,存在毛边、缺损、断线、拖尾、污染、起泡、起皱、针孔拖墨、漏印、错位、重叠、少墨等不良现象;
★
3.丝印内容无法辨识或易产生误解、看错;
★
4. 机械损伤:外力所致的刮花、磨损、碰伤;
★
5.非丝印部位有有油墨及印刷的污渍;
★
试装
装配配合性检查,:端口及机型配合符合外观要求,包括变形(不允许)、异物(不允许)、堵塞(不允许)、台阶(至少0.5mm 之内)等;缝隙超过0.65mm(一头有缝的超过0.5mm);
实装
★
注:已组装部件的螺钉头上若出现槽口明显变形、或表面膜层破损,均不允许。若槽口边缘出现的轻微毛刺,不允许出现在A 级表面上;在其它表面,以目视没有明显的变形、或突起、或膜层脱落等缺陷为限(按MI 统计)。
5.3. 外观缺陷及允收标准
5.3.1. 表面缺陷的可接受范围
(提示: L 表示单个缺陷长度,单位为mm、S 表示单个缺陷面积,单位为mm2、D表示单个缺陷的直径,单位为mm、P 表示被检表面允许缺陷的最大数量,单位为个)
缺陷类型
表面大小
合格范围
缺陷说明
A 级面
B 级面
涂层破损
不限
不允许
不允许
涂层脱落、剥落、开裂等现象
涂层鼓起
不限
不允许
不允许
由于气泡、涂层底层膨胀等导致局部产生涂层凸起
镀层起泡
不限
不允许
不允许
电镀不良、或因基材原因而出现的镀层鼓起甚至脱落现象
杂质、色点
(注1)
小
S≤1,P≤1
S≤1,P≤2
由材料、模具、环境或机器设备中的灰尘、夹杂物、污物等影响而在涂层中形成的不同色的斑点
中
S≤2,P≤2
S≤2,P≤4
大
S≤3,P≤3
S≤3,P≤6
超大
S≤3,P≤5
S≤3,P≤8
颗粒
(注1)
小
S≤1,P≤1
S≤1,P≤3
因材料杂质或外来物等的影响而在表面形成的粒状凸起现象
中
S≤2,P≤3
S≤2,P≤5
大
S≤3,P≤5
S≤3,P≤6
超大
S≤3,P≤6
S≤3,P≤10
毛边
不限
不允许
不太显眼
(注3)
部件边缘出现的毛刺或附着力牢固的、明显的涂层多余或缺少的现象
深划痕
不限
不允许
不允许
喷涂层表面划伤伤至底层;镀层的表面则为目视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
焊渣(注2)
不限
不允许
不允许
焊接操作时导致的飞溅到焊缝以外区域的表面残渣和颗粒、牢固地粘附在表面
涂层不均匀
不限
不允许
不太显眼
(注3)
由于喷涂时操作不良导至局部无涂层或涂层不均匀出现露底。
腐蚀
不限
不允许
不允许
涂层或镀层表面出现锈迹等
切口断面的锈迹
不限
不允许
不允许
切口断面可能出现锈迹
注:
1)A 级和B 级表面上杂质、色点、颗粒、凹坑间距应大于50mm 以上。
2)涂料堆积、焊渣不能影响装配,例如方孔条上的方孔。
3)不太显眼指视距600mm 左右缺陷不可见。
5.3.4. 缺陷类型图示(部分)
图2、 补漆不良
图1、 深划痕
图4、 焊渣
图3、 涂层不均匀露底
图6、 沙眼
图5、 涂层脱落
图7、 丝印重影
6. 包装要求
6.1. 所有物料均必须包装,以免在运输过程遭到破坏,包括使用相应的垫料、间隔物、填充物等。箱顶盒箱底必须封好胶带,保证包装箱整体的封闭。
6.2. 外包装必具有足够的抗外力强度以便能保护内部包装及物品,确保在周转及运输过程中不造成损坏。
6.3. 尾数箱必须有明确的标识。
6.4. 包装箱干净整齐,无破损;标签填写完整,正确,内外标签数量一致。
7. 其它说明
7.1. 外协厂对于加工中碰到的由于设计不良导致加工工件易出现不良时,需及时知会我司设计人员或品质人员,在得到我方明确答符后才可继续生产加工(口头答复不可做为依据)。
7.2. 对于外观、装配发现的不合格品,无法修复或经修复后达不到允收要求的,请在贵司做报废处理。
7.3. 对于样品机壳在加工完成后需出具加工情况反馈表(我司提供图纸时)。
7.4. 如钣金件的图纸由供方绘制必需在加工前经我司确认并在供货前向我司提交。
8. 相关文件和记录
钣金件来料检验规范 进货检验单
北京xxx宽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钣金件验收要求
文件编号:XXX-GY-CS-0001
版 本:V1.0
颁布日期:2011-8-8
发放范围:生产技术部
受控状态:■受控 □非受控
密 级:本公司级
编 制 人:齐士伟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