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昆明北车辆段
车轴穿透探伤检查作业指导书
编号:Q/KMT402/ZHDSH-005-2009
轮轴车间
作业地点
轮轴车间
任职条件
持有上岗证书和铁道部磁粉和超声波探伤双二级证书
环境要求
探伤作业应在独立的工作场地进行,探伤工作场地应整洁明亮,照度适中,通风良好,环境温度应保持在10℃ ~30℃ 范围内。所用的电源,应与大型机械、动力电源线分开并单独接线。
岗位人数
上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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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步
作业内容及技术要求
工装设备
及量具
作业图示
材料及
其 它
1.准备工作
1.1检查辅助设备、工具
1.1.1超声波探伤作业用转轮器转速≤2r/min,并能随时控制转停,工作状态良好。并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检点、润滑,确认性能良好无故障。
1.1.2超声波探伤人员应配备带函数的计算器及常用工具。
1.1.3检查探伤使用的各种标准试块,无磕碰伤及锈蚀,每月采用塞尺清理标准试块上人工裂纹中的污物。
1.2开机检查探伤仪
1.2.1打开稳压器电源开关,待稳压器电压达到定压后,再开启超探仪和打印机电源开关,检查确认超探仪技术状态良好,各通道按钮及开关作用正常。超声波探伤仪要有接地回流装置。
1.3检查和探头、探头线
1.3.1检查探头线、电源连接线无破损、折断;探头线连接头无松动,作用良好。
CTS-8005A超声波探伤仪、探头线、00探头、试块、计算器、外卡钳、钢卷尺、直钢尺、函数计算器
耦合剂(机油、轴承脂)
2.探测规定
2.1新制车轴组装前须对车轴施行全轴穿透探伤检查。
2.2再次组装车轴(旧轴)组装前车轴施行全轴穿透探伤检查。
3.仪器及工艺装备
3.1探头及探头线
3.1.1检查探伤用的各种探头应满足探伤要求,探头使用时间达到两周或探测数量达到1000条轮对时,应更换探头进行送检,由计量室对探头性能指标进行一次检测,如不合格时应报废。探头在测试或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双峰或多峰现象,应更换探头。
3.1.2每次更换探头时由探伤工、探伤工长、质检员、验收员共同对探头测试进行确认。探伤工应做好探头送检更换记录。更换探头记录表见附表1。
3.1.3选择探头
车轴探伤所用探头的频率、探测面、探头类型见表3-1,探头的探测面和探测部位见图3-1。
探头连接线:使用长2m,直径为3~4mm,阻抗为50Ω的同轴电缆线。
3.1.4探头必须经过铁道部认证的专业厂家生产,并经检定测试合格后方准使用。
3.1.5每台超探仪开工前校验完毕后只准每个通道连接一种探头,不允许在工作中随意转换探头.
3.2耦合剂选择:耦合剂可选用机油,校验探伤灵敏度和探伤作业时,应使用相同耦合剂。
3.3试块
3.3.1标准试块:超声波探伤作业应配备下列标准试块。
图1、CSK-1(ⅡW)标准试块: 图2、TZS-R标准试块:
图3、CS-1-5标准试块: 图4、TS-1标准试块
3.3.2、实物试块:用于对比检验(图5)
车轴超声波探伤所使用的半轴实物试块应使用透声性能良好且各部位晶粒度基本一致,无内部缺陷的RE2A型和RD2型车轴半轴制成,并按规定位置压装轮毂(热装)、轴承或轴承内圈。实物试块必须经过局级及以上机构组织的鉴定方可投入使用。
图1、CSK-1(ⅡW)标准试块
图2、TZS-R标准试块:
图3、CS-1-5标准试块:
图4、TS-1标准试块
图5:RD2半轴实物试块
4. 性能校验
4.1日常性能校验
4.1.1每日上午、下午及完工前由探伤工、探伤工长、质量检查员、验收员共同进行三次性能校验,检查探伤系统的技术状态,使用标准试块校准零点和标定测距,正确调整或输入探伤参数,确定探伤灵敏度,并在实物试块上进行当量对比检验。校验完毕,由探伤人员填写或输入超声波探伤仪日常性能校验记录,参加校验的人员应共同签字。
4.2季度性能检查
4.2.1每季度由主管副段长组织,技术科轮轴、设备专职、质检员、验收员、探伤工长、探伤工和设备维修工共同参加,对超声波仪进行一次季度性能检查,全面检查超探仪的状态,测试超探仪的主要性能指标,并按日常性能校验的内容进行检查,详细填写超声波探伤仪季度性能检查记录并共同签字。
4.2.2新购置或检修完毕第一次投入使用的超探仪,使用前须按季度性能检查的要求进行测试并做好记录。
5.定标及灵敏度确定
5.1全轴穿透检查
5.1.1各型车轴轮对穿透检查时必须在车轴两端面分别进行,检查时,车轴应摆放平稳,防止滚动。
5.2调试仪器:
5.2.1连接好00直探头和探头连接线,首先调节仪器的水平和垂直旋钮,使时间基线与水平刻度线重合,始波前沿对准刻度0,调节灰度旋钮,使荧光屏亮度适中,调节聚焦旋钮使时间基线清晰,仪器其他各部旋钮置适当位置。
5.3测距标定
5.3.1使用TZS-R标准试块,用机油做耦合剂,将第五次底面回波用深度粗调和微调旋钮调至荧光屏第4大格,屏幕上每一大格代表车轴实际长度250mm。(图6)
5.3.2使用半轴实物试块直接标定,用机油或轴承脂做耦合剂,将第一次底面回波深度粗调和微调旋钮调至荧光屏第4.29格(RD2和RD3型)或 4.5格(D型),则屏幕上每一大格代表车轴实际长度250mm。(图7)
5.4探伤灵敏度确定
5.4.1使用TZS-R试块,调整仪器灵敏度,使第一次底面回波高度达到荧光屏垂直刻度满幅的80%,此时衰减器应保有60dB以上的调整余量。在此基础上,如探测RD0、RD10型等车轴,则须释放衰减器50dB左右,如探测RD2型等平轴端车轴,则须释放衰减器45dB左右,以此作为车轴超声波穿透探伤检查的探伤灵敏度。
5.4.2按上述方法确定探伤灵敏度后,还必须在半轴实物试块上进行对比检验,在仪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半轴实物试块上∮10平底孔反射波的位置和高度每次均应基本保持一致。
5.4.3直接在RD2型实物试块上调整和确定探伤灵敏度,用机油做耦合剂,从实物试块的端面探测试块底面,调整仪器的相关按键及参数,使试块的二次底面反射波显示在屏幕水平刻度满幅的80%-90%之间,波高达到垂直刻度满幅的80%。在此基础上补偿8-12dB,作为穿透检查的探伤灵敏度。
5.4.4每日上午、下午及完工前,均须对使用的00直探头进行探伤灵敏度的校验和确认。但每周一上午开工前必须使用标准试块进行测距标定和确定探伤灵敏度校验一次。
5.4.5际探测车轴时,只允许调节衰减器旋钮,其他各旋钮在探伤灵敏度确定后,均不得调动。
5.5探测过程
5.5.1全轴穿透扫查应分别在车轴两端面进行,用机油做耦合剂,将00直探头置于涂好耦合剂的轴端面上。扫查时,探伤灵敏度可适当提高,以不出现干扰杂波为准。探头均匀受力2N~5N,以20mm/s~50mm/s的速度,按图8移动方式,即一面沿轴端面径向前后移动探头,一面沿圆周方向移动,并同时观察回波的变化。探头扫查范围应遍及轴端面的可移动区域
图6: TZS-R标准试块标定
图7:使用RD2半轴实物试块标定
图8:探头移动方式
6. 质量标准
6.1透声性能的判断及处理
6.1.1在规定的探伤灵敏度下进行扫查,透声检查的验收范围为轴端面1/2至半径以内,在验收范围内,如果底波达不到垂直满幅的30%,该轴判为投身不良,如果底波高度达不到80%又不低于30%时,且其总面积达到或超过验收范围的1/16时,该轴判为透声不良。
6.2大裂纹的判定
6.2.1穿透探伤时如发现底面回波与始波间有可疑回波出现,应进行危害性分析:
a.确定缺陷存在的位置:根据缺陷波在荧光屏水平线上所处的格数,即可按照线性比例关系算出缺陷所处的位置。
b.判定缺陷的性质:根据缺陷的位置采取不同的判定方法。可疑缺陷处于轴身外露部位时,须用磁粉探伤方法确认;处于镶入部时,则须用横波或小角度纵波探伤方法判定,最终以退卸车轮后的磁粉检查结果为准。
7.探伤记录填写及保管
7.1探伤记录的填写及保管
7.1.1探伤标记:每根车轴轮对探测结束后,均需使用红色标记笔在车轴左轴端面写上明显的穿透检查标记。穿透检查标记为:
穿透良好的写“↑”;透声不良或内部缺陷的写 “×”
7.2填写记录
7.2.1复对轴型及轴号后将探伤结果记录在“车辆轮对(车轴)超声波(磁粉)探伤记录”(车统-53A)上并签章。
7.2.2在“轮轴卡片”(车统-51A)上签章。
7.2.3有缺陷或透声不良的车轴须详细填写“车辆轮对(车轴)超声波(磁粉)探伤发现裂纹缺陷记录卡”(车统-52A)并签章。
7.2.4“车辆轮对(车轴)超声波(磁粉)探伤发现裂纹缺陷记录卡”按年,“车辆轮对(车轴)超声波(磁粉)探伤记录”按月装订成册,由工长统一保管。保存期为6年。
7.2.5录入HMIS工位,录入相关信息。
8.完工
8.1收好使用的工具和器材,清扫作业场地,作业场地应保持清洁畅通,并无杂物。作业场地不得留有油污。
8.2擦拭超声波探伤仪、探头及探头线,保存清洁,探头及探头线摆放整齐。
8.3按顺序关闭探伤仪电源、稳压器电源、总闸电源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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