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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通行能力
第3.2.1条 路段通行能力分为可能通行能力与设计通行能力。
在城市一般道路与一般交通的条件下,并在不受平面交叉口影响时,一条机动车车道的可能通行能力按下式计算:
当本市没有 ti的观测值时,可能通行能力可采用表3.2.1-1的数值。
不受平面交叉口影响的机动车车道设计通行能力计算公式如下:
受平面交叉口影响的机动车车道设计通行能力应根据不同的计算行车速度、绿信比、交叉口间距等进行折减。
第3.2.2条 一条自行车车道宽1m。不受平面交叉口影响时,一条自行车车道的路段可能通行能力按下公式计算:
路段可能通行能力推荐值,有分隔设施时为2100veh/(h·m);无分隔设施时为1800veh/(h·m)。
不受平面交叉口影响一条自行车车道的路段设计通行能力按下式计算:
受平面交叉影响一条自行车车道的路段设计通行能力,设有分隔设施时,推荐值为1000~1200veh/(h·m);以路面标线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时,推荐值为800~1000veh/(h·m)。自行车交通量大的城市采用大值,小的采用小值。
第3.2.3条 信号灯管制十字形交叉的设计通行能力按停止线法计算。
十字形交叉的设计通行能力为各进口道设计通行能力之和。
进口道设计通行能力为各车道设计通行能力之和。
一、各种直行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
1、直行车道设计通行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2、直右车道设计通行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二、进口道设有专用左转与专用右转车道时,设计通行能力应按照本面车辆左、右转比例计算。先计算本面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再计算专用左转及专用右转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
1、进口道设计通行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2、专用左转车道设计通行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3、专用右转车道设计通行能力
三、进口道设有专用左转车道而未设专用右转车道时,专用左转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N1应按本面左转车辆比例β1计算,如下式:
四、进口道设有专用右转车道而未设专用左转车道时,专用右转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Nr按本面右转车辆比例βr
计算,如下式:
五、在一个信号周期内,对面到达的左转车超过3~1pcu时,应折减本面各种直行车道(包括直行、直左、直右及直左右等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
第3.2.4条 信号灯管制T形交叉口的设计通行能力为各进口道设计通行能力之和。典型计算图式见图3.2.4-1及图3.2.4-2。
一、图3.2.4-1中 T形交叉口设计通行能力为A、B、C各进口道通行能力之和,还应验算C进口道左转车对B进口道通行能力的折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A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用式(3.2.3-1)计算。
2、B进口道为直右车道,其设计通行能力用式(3.2.3-2)计算。
3、C进口道为直左车道,其设计通行能力用式(3.2.3-3)计算。
当C进口道每个信号周期的左转车超过3~4pcu时,应折减B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用式(3.2.3-12)计算。
二、图3.2.4-2中T形交叉口设计通行能力为A、B、C各进口道通行能力之和。应验算C进口道左转车对B进口道设计通行能力的折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A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用式(3.2.3-1)计算。
2、B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用式(3.2.3-10)计算,式中Nsl为本面直行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
3、C进口道的直行车辆不受红灯信号控制,通行能力有较大提高,但交叉口的设计通行能力应受交通特性的制约。如直行车道的车流与对向车流大致相等时,则C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可采用B进口道的数值。
当C进口道每个信号周期的左转车超过3~4pcu时,应折减B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用式(3.2.3-12)计算。
第3.2.5条 信号灯管制交叉口进口道的一条自行车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为1000veh/(h·m)。
第3.2.6条 环形交叉口机动车车行道的设计通行能力与相应非机动车数见表3.2.6。
表列数值适用于交织长度为 l w=25~30m。当 l w=30~60m时,表中机动车车行道的设计通行能力应进行修正。修正系数ψw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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