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申请时间:每学年秋季学期9月
贷款金额上限:12000元/年(实际金额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
申请流程:
一、确认自己是否有申请贷款的资格,认证标准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7)本科阶段无助学贷款,或已结清本科阶段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
二、如果认证自己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请准备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户口迁移证明复印件(迁入北航)或本人户口本复印件(需要复印三页,户主页、本人页、变更页);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加盖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公章、当年开具);
(4)《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5)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6)研究生阶段学制证明(入学后由学院统一开具);
(7)本科阶段未贷款证明或本科阶段贷款还清证明。(本科就读学校贷款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
(8)不满18周岁的借款人:
1、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全部)
3、父母(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三、每学年秋季学期初,学校会组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讲会,宣讲会上会由银行工作人员对国家助学政策进行详细的介绍说明,想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务必参加,届时会通过辅导员通知各位同学,也请大家务必留心。
四、学校会在每学年9月末10月初组织所有想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面签,还是通过辅导员通知大家(鉴于往年经验,想要申请贷款的同学多多留心学院通知或者多多与辅导员沟通,切勿错过面签时间),面签中主要是组织同学填写借款合同等一系列与贷款相关的文本,并将填写文本和申请材料一并收齐,所以申请贷款的同学务必带好自己的申请材料和笔,按时参加。
五、面签之后,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会对贷款学生的借款合同等文本是否填写规范,以及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如有问题,会通过辅导员通知各位同学,重新补交材料或者填写文本,所以,各位同学在准备材料和填写文本时一定要按照文中写的和现场老师要求的做到认真准确,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六、学校审查无误后,各位同学的贷款文本和材料会交由银行终审,银行审定完毕后,会将款项统一划到学校账户,再由学校下发到每位同学的工商银行卡中。一般新申请贷款的到账时间是当年的12月末。如果你面签之后一直未接到通知,说明你的材料和合同都符合条件,耐心等待贷款到账即可!
还需要注意的有:
1.每年秋季学期开学,辅导员事情较多,工作中难免出现遗漏,所以申请贷款学生要主动关注相关信息通知,以免耽误申请。
2.大多数贷款学生都是靠申请的贷款来充抵学费,在贷款没有到账时,学费也就还没有交,那么所有的勤工助学工资,奖助学金就都会处于“暂存财务”的状态,一旦贷款到账,学费就会自动扣除,这些属于你的钱也将随之到帐。
如有疑问,同学们可以拨打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处电话010-82338852或发送邮件到gradjiangzhu@ 进行咨询。
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处
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
2015年5月
附表1:
北航研究生新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1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2
2
户口迁入北航: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
户口未迁入北航:户主页、本人页、变更页
1
3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
1
4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1
5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1
6
研究生阶段学制证明
1
7
本科阶段未贷款证明或本科贷款已结清证明
1
8
未满18周岁借款人材料(家庭户口本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同意书)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制
附表2: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院(系):专业:年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身份证号 码
政治面貌
入学前
户 口
□城镇 □农村
家 庭
人口数
毕业
学校
个人
特长
孤 残
□是□否
单 亲
□是□否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是□否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签章
学生本人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月日
民政部门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注:本表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可复印。请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交到学校。
附表3: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本表仅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使用)
本人
情
况
姓名
入学时间
毕业时间
籍贯
身份证号
就读期限
年龄
录取院
系所专业
与本人关系
姓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父亲
母亲
家庭
总人口
人均
月收入
家庭
收入来源
家庭详细地址
申请理由
(请参照《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如实叙述个人家庭经济情况以及申请贷款的理由)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签名:年月日
校方意见
(请根据贵单位了解的情况,证明申请人所述理由是否属实。)
签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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