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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行动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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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2年度“爱心100”助学行动工作方案 一、活动基本模式 今年省公司继续联合团省委、省教育厅共同启动2012年度“爱心100”助学行动,基本模式为:与团省委、省教育厅签署合作备忘录,在公司捐助80万元的基础上,倡导员工、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进行捐助,随后确定受助大学生并发放捐款。今年与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签署合作协议书,完成捐助资金的收集和发放。同时开展“中国移动蓝色梦想教育慈善计划——陕西省爱心100勤工助学活动”。 二、2012年度受助贫困大学生的基本条件 1、受助学生范围:我省公办高等院校录取的陕西籍2012级大学本科新生中的贫困大学生或特困生,共500名。 2、受助金额:除爱心企业指定定向捐助之外,其他捐款原则上按实际产生的总额平均分配给受助大学生(资助标准上限为5000元,超出部分安排增加资助名额)。 3、受助大学生名额分配(按考生户口所在地分配),考虑各市经济发展水平及人口情况,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西安 咸阳 宝鸡 渭南 铜川 延安 榆林 汉中 安康 商洛 100 50 50 50 20 50 50 50 50 30 三、主要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大众传媒进行宣传;同时,通过营业厅海报、短信、彩信、飞信、微博、论坛、139说客、新华手机报、新华快讯等自有渠道和合作媒体进行宣传。 2、深入开展助学金募集活动。 (1)内部募捐。积极倡导员工捐款活动。各单位要分别组织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参与捐款活动,奉献爱心。8月25日前各单位将捐款交至省公司战略和法律事务部。 (2)社会募捐。积极倡议热心教育慈善事业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参与募捐活动,社会捐款于8月31日截止。负责联系爱心企业捐款的相关单位务必向捐款的企业申明如下内容:必须在截止时间前捐款;捐款直接转账至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指定账户: 户名: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账号:5160 1158 00000 51754 开户行:西安银行高新路南段支行(捐款注明:爱心100) 3、启动受助贫困大学生报名申请工作。短信报名于7月15日开始,8月15日结束。申请爱心100助学金的学生可以自我推荐,也可他人推荐。报名短信中须注明受助者的姓名、现家庭住址、被录取的大学名称、1-2种联系方式等。报名情况统一汇总至省公司综合部核查,初核后的名单将逐次下发至各市分公司。客户发送短信报名免费。 4、开展受助贫困大学生资质审核工作。短信报名的人员应及时向我公司各级分支机构的专门受理渠道提供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的《2012年“爱心100”助学行动申请表》(附件2),活动只接受被陕西省内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本部(不含独立学院)录取的报名者的申请。各市分公司要严格按照提供的录取院校名单审核(见附件6),严禁上报不在名单内的院校所录取的大学生。未执行要求的将通报。 5、公司欢迎“爱心100”助学行动的受助学生毕业后到我公司工作,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录用。 6、省公司将择期举办2012年“爱心100”助学行动捐助仪式。 四、活动的组织与分工 (一)省公司 1、综合部:总体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活动的整体组织和宣传,以及活动结束后助学金的发放等工作。 2、市场经营部: (1)负责在营业厅、广播电台、“陕西移动网上家园”微博的宣传工作; (2)负责“中国移动蓝色梦想教育慈善计划——陕西省爱心100勤工助学活动”的落实工作。 3、数据部: (1)负责139说客、飞信、新华手机报、新华快讯等自有渠道和合作媒体宣传的落地工作; (2)负责联系爱心企业捐款工作。 4、采购部、计划建设部:负责联系爱心企业捐款工作。 5、战略和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员工捐款的组织工作。 6、党群工作部: (1)、负责公司员工捐款的宣传工作; (2)、负责与团省委的沟通协调工作。 7、财务部:负责按时归集、支付各项捐款。 8、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曾受过资助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的招聘工作。 9、数据信息运营中心: (1)、负责学生短信报名平台的建设。 (2)、负责在开发“爱心100”助学行动宣传专栏,并将《2012“爱心100”助学行动申请表》(附件2)上传至此网站。 10、省客户服务中心: (1)、告知客户正确的报名方式; (2)、负责记录、整理客户的投诉并及时上报省公司综合部; (3)、对电话咨询的客户回复如下内容:“爱心100”助学行动解释和咨询工作归属共青团陕西省委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8417191。 (二)各市分公司 1、指定专门人员联合当地团组织开展贫困大学生身份核实工作,并对各县区此项工作加强督导,设立相关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于7月10日前将联系人名单报省公司综合部。 2、抓好社会募捐工作。鼓励各市分公司积极联系当地爱心企业参与活动,团省委和省青基会将设置杰出慈善奖和优秀慈善奖对贡献突出的爱心企业予以奖励,并对外开展宣传,省公司将对社会募捐组织工作得力的市分公司予以表彰奖励。 3、严格审核把关。根据当地情况,对受助学生名额进行再分配,充分发动营销网的优势进行核实查找;充分依靠当地政府、团委、学校、街道办等组织提高工作的准确性,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杜绝因把关不严产生负面影响;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受助学生符合各项资助条件以及受助者资料的准确性,尤其是受助学生应属于附表中所列学校的一本、二本,录取通知书必须和符合受助条件的35所公办院校名称完全一致,挂靠的独立学院不在受助范围内(附件7)。 各市分公司要积极与当地团组织加强联系,安排专人联合当地团组织对报名情况进行核实,对符合短信报名资格并提交完备资料的报名人员,必须上门核实其家庭实际生活水平,防止疏漏和弄虚作假。要按照特困优先、高分优先的原则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贫困大学生进行筛选,对确定的人选应在当地主要媒体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省公司综合部。对于公示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将最符合条件的人选依次递补,并按时上报省公司综合部,逾期将予以通报。 4、加强宣传工作。要重视在营业厅的宣传工作,张贴本次活动的海报、易拉宝等宣传品,指定专门营业人员向客户介绍活动方案,引导帮助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进行募捐;做好在地方媒体的宣传工作,主动和新闻媒体密切合作,注意发掘典型事迹,及时报道,让客户感受到“爱心100”助学行动是切实让贫困大学生受益的活动;安排好活动宣传材料的搜集以及摄影、摄像工作,尤其是注意寻找贫困学生典型案例,并尽快将宣传材料上报省公司综合部。 5、务必于8月31日前将符合要求的学生相关资料(“爱心100”助学行动贫困生汇总表、资助申请审批表、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公示的报纸原件一份交至省公司综合部。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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