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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管理制度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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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管理制度15篇 【第1篇】化工企业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载货升降机、卷扬机、电动葫芦等。不适用于铁路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等。 2.企业应根据起重机械的种类、数量和复杂程度,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 3.使用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4.必须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 5.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塔式起重机要加足配重。各种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6.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7.起重机械实行专责制,每台起重机械都要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8.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进行专门培训,经完全部门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 9.新购置起重机械时,必须选购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生产的产品,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并有完整的合格证。 10.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重大改造或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拿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厂主管部门和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11.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检查和检验,检查和检验的周期与内容按gb60670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12.新安装、经过大修理或改变原设计性能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等技术检验,经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鉴定验收合格,并经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2篇】起重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制度 起重机在烟囱新建、水塔新建、烟囱反腐等工程中有着大量的使用,因此起重机的安全管理工作就成为建设单位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给予极其高度的重视。起重机由于其本身特殊的属性,因此国家和各地方政府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以防止由于违规操作而带来的一系列安全性问题,这就要求相关施工单位按照制度规章要求进行正确的起重机操作。 第一条 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 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 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 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 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附:起重机械年检、月检、周检、日检项目如下: 一、 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 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 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 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三、 每周应检查下列检查: 1. 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情况; 2. 制动器的调整和闸带的磨损情况; 3. 连轴器上的键的联接及螺钉坚固情况; 4. 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是否跳槽; 5. 双制动的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 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头,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轨道的安全状况; 3.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第3篇】特种设备(含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岗位职责: (一)车间设备主任及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车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2、 起吊后物体不转动、不倾斜、不翻倒、不移动; 十五、坚持做到“十个不准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3、斜拉物体不吊; 4、重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工作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8、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垫衬不吊; 9、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重物超长未采取牵引措施不吊。 【第5篇】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卷扬机、电动葫芦等。不适用于载人起重设备等。 二、根据起重机械的种类、数量和复杂程度,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 三、使用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四、必须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 五、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各种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六、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七、起重机械实行专责制,每台起重机械都要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八、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进行专门培训,经完全部门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 九、新购置起重机械时,必须选购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生产的产品,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并有完整的合格证。 十、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重大改造或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拿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厂主管部门和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十一、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检查和检验,检查和检验的周期与内容按gb60670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新安装、经过大修理或改变原设计性能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等技术检验,经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鉴定验收合格,并经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6篇】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 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应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禁止无证人员装拆、调整机械式停车设备及部件。 二、 本单位将对机械式停车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机械式停车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三、 本单位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停车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对在使用的机械式停车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停车设备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四、 设备在操作前,应当以"操作使用说明书"及机械式停车设备操作告示牌上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始可操作。 五、 机械式停车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的一手应放在操作盒旁红色紧急停止按钮位置,一发现有异常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以防危险发生。 六、 机械式停车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七、 机械式停车设备内禁止除司机外的其他人员进入,禁止司机长时间在机械式停车设备区域内停留,禁止儿童进入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在设备附近边缘嬉戏、玩撒。 八、 机械式停车设备运行过程中禁止人员、车辆、物品进入设备。 九、 禁止不符容车要求(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车辆停放。 十、 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载车板除搬运车辆外,不得作为其他货物的储存或搬运器。 十一、 载车板上禁止载人。 十二、 禁止拆除设备安全护栏,安全警告装置等设施。 十三、 机械式停车设备必须要有良好且可靠的接地,禁止拆除设备中各类接地装置。 十四、 禁止短接、跨接或拆除各种电气开关或安全回路。 十五、 禁止在设备故障时,用接触器点动等方式强行存取车辆。 十六、 机械式停车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将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禁止任何人员操作有事故隐患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十七、 机械式停车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并根据单位及国家规定通知相关部门,同时通知维修保养企业。 十八、 机械式停车设备晚上或长时间不用时,应关闭控制箱内电源,同时除检修外,尽量不要空运行设备,以节省能源。 十九、 设备维修时,应切断设备电源并按下急停开关,挂"设备维修中,禁止操作"指示牌。维修作业至少二个以上才可作业。 二十、 设备长时间停用(停用时间超过三个月)而再次启用时,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检测,确认设备性能及设备安全满足要求后,才可投入使用。 二十一、 机械式停车设备应当每2年进行定期复检。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械式停车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二十二、 违反上述任何一条,将依据造成影响的大小处以50-500的处罚;由此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oo九年六月 【第7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应从起重机械安全状态、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三个方面进行。 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项目包括: (1)司机守则和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2)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3)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4)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5)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按期向所在地的主管部门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更换起重机械准用证的管理。 2.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项目包括: (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 (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设备的问题分析及评价记录。 3.起重机械检查检验制度 使用单位对起重机的自我检查,除了作业人员每班次的常规检查外,还要根据起重机的工作繁重程度与环境恶劣程度进行每月检查和年度检查。 (1)年度检查。每年对所有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四次全面检查。停用一年以上、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九级以上的风力后的起重机械,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操作,检查起重机正常工作机构的安全和技术性能、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等。 (2)每月检查。检查项目包括: ①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可靠性和精度; ②重要零部件(如吊具、钢丝绳滑轮组、制动器、吊索及辅具等)的状态,有无损伤,是否应报废等; ③电气、液压系统及其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 ④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 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述检查。 (3)每日检查。在每天作业前进行,应检查各类安全防护装置、制动器、操纵控制装置、紧急报警装置;轨道的安全状况;钢丝绳的安全状况。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4.起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起重作业是由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和起重司索工群体配合的集体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是安全作业的关键。要求起重作业人员不仅应具备基本文化和身体条件,还必须了解有关法规和标准,学习起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和知识,掌握实际操作和安全救护的技能。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考核并取得合格证者方准独立操作。指挥人员与司索工也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技能训练,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危险和风险,并有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能力。 指挥信号是起重作业的安全信息,信号随意、不统一会成为起重作业安全的一大隐患。应根据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国家标准,统一规定现场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所使用的旗语、手势、音响和语言,以保证起重作业规范、有序和安全。 【第8篇】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一、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经公司提出,会同人事科、安全科、机料科审核同意后,由医务所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凭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单独操作。 三、作业人员岗位分为 (一)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二)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四、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二年进行复审一次,复审不合格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并停止其原岗位工作。 五、脱离岗位半年以上的,由安全科、机料科复查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六、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实习操作期间,公司应当指定专人指导和监督作业。指导人员应当从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无不良记录的熟练工中选择。实习操作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七、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八、每年组织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 九、对在安全生产中特种操作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立即停止其工作重新进行学习,公司考核合格之后重新返回工作岗位。造成人员伤亡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第9篇】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起重吊具的安全管理,保证吊具处于安全状态。 2适用范围 公司内各部门起重吊具(钢丝绳、吊带、磁吸)的安全使用和检查。 3起重吊具管理制度 3.1起重吊具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需求,至安全科负责统筹管理,资材科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3.2吊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具档案,由安全科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部门领取。 3.3生产车间设置若干吊具架,吊具不用时应整齐悬挂在吊具架上。 3.4员工在使用吊具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安全科处理。 3.5安全科定期组织吊具的安全专项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报废。 3.6生产科负责吊具的报废,报废标准参照《吊具报废标准》,不得以任任何理由复用。 【第10篇】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与保养等管理制度 一、项目管理责任人 1.1项目分管经理 1.1.1、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实施细则,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加强对机械管理工作的领导。 1.1.2、制定机械管理的计划、目标、措施等,并由领导组织实施。 1.1.3、负责对本项目机械管理和维修机构、体制的设置,合理配备有关人员。 1.1.4、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贯彻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机构事故的分析处理。 1.1.5、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备培训,不断提高机械管理人员的素质。 1.1.6、组织机械设备的定期综合检查,定期向上级汇报机械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方案和建议。 1.1.7、组织机械设备经济承包和租赁制,推行机械经济核算,保证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1.8、协助租赁单位对租赁机械的进场、安装、使用、维修的管理,对租赁机械设备做使用前初验认可。 1.2、机械设备管理责任人 1.2.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负责检查本项目施工中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1.2.2、协助分管经理编制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规章制度。 1.2.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复审工作,对违反机械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提出处理竟见。 1.2.4、严格执行公司的机械设备修理、保养、检查制度,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积极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1.2.5、定期对现场机械设备实行安全运行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1.2.6、负责参与现场中小型机械的入场、安装、检测、验收工作,并做详细的文字记载。 1.2.7、监督检查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交接班等系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1.2.8、积极协助处理现场机械事故,组织落实“三不放过”的措施。 1.3、现场机操工 1.3.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1.3.2、机操工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机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本人所操作的机械安全运行负责。 1.3.3、操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及技术性能等,并进行试运转。 1.3.4、操作中,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不准对处在运行或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工作完毕,清理现场,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 1.3.5、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违规指令。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3.6、当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由专业人员检测维修,严禁机械带病作业,发生事故或未遂严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1.3.7、进行轮流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实行交接班制,认真填写机械运转、交接班记录;夜间作业,现场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1、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1.1、机械设备的使用应贯彻“管理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按设备性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生产。 2.1.2、各级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本单位制定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尊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解决。 2.1.3、坚持持证上岗,严禁无操作证者上机作业,持实习证者不准单独顶班作业。 2.1.4、不属于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上机操作。 2.1.5、现场设备(含临时停放设备)均应有防雨、防砸、防火、防盗、防破坏措施,并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2.1.6、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遵守安装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安装场地应坚实、平整。起重类机械严禁超载使用,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2.1.7、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运行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经试运转合格,专业职能人员检验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2.2、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2.2.1、各种施工机械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方案,并如实填写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2.2.2、在机械设备进场前,应结合现场情况,做好安装、调试等部署规划,并绘制出现场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 2.2.3、机械设备安装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检修,达到安全要求后再进行安装,并按计划实施日常保养、维修。 2.2.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应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不得随意调动、顶班。 2.2.5、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例保制度,凡不按规定执行者均按违章处理。 2.2.6、大型设备应由建设局及相关劳动部门检验认可,才能租赁、安装、使用。 2.2.7、各种机械设备在移动,清理、保养、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在设备使用间隙或停电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挂停用标志牌。 2.2.8、凡因违章、违纪而发生机械人身伤亡事故者,都要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三、安全教育制度 3.1、机械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必须纳入“三级教育”内容。 3.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再教育。 3.3、安全教育要分工种、分岗位进行。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本岗位职责、现场其他标准、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注意事项等,并有教育记录,归档备查。 3.4、执行班组每日班前讲话制度,并结合施工季节,施工环境,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及易发生事故的地点等,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5、各项培训记录、考核试卷、标准答案、考核人员成绩汇总表,均应归档备查。 四、安全检查制度 4.1、项目部机械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工长、班组长每天普查。 4.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对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机械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安全、有效、可靠。机械设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开焊、开裂、变形;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定期保养、清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为行为等。 4.3、对塔吊轨道接地装置、机身垂直度等,应定期检查、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解决,并及时进行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 4.5、每次检查后,进行全面评估,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五、维修与保养管理制度 5.1.严格执行起重机钢结构件报废标准。 5.2.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破损等情况,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关键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的母材应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应进行处理。结构件的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日常检查:塔机每工作80小时应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塔机司机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b)当塔机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过误操作,或发现塔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况时,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c)当一个工程完成,塔机拆卸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5. 3.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设法防止结构件变形和碰撞损坏。 .日常保养 (1)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各部分灰尘; (2)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3)检查各减速机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应及时疏通; (4)检查各制动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5)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6)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7)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应及时处理; (8)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1.小修(塔机工作1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2)拆检清洗减速机的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3)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4)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5)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6)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2.中修(塔机工作4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2)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3)修复或更换制动瓦; (4)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5)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采用高强螺栓; (6)除锈、油漆。 3.大修(塔机工作8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2)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3)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4)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紧扭矩。此后每工作1000小时应检查一次预紧扭矩。 5.4连接回转支承的螺栓和螺母均采用高强螺栓和螺母;采用双螺母紧固和防松。 5.5拧紧螺母时,应在螺栓的螺纹及螺母端面涂润滑油,并应该用扭矩扳手在圆周方向对称均匀多次拧紧。最后一遍拧紧时,每个螺栓上预紧扭矩应大致均匀。 5.6在回转支承的齿圈上表面对准滚道的部位均布了4个油杯,由此向滚道内添加润滑脂。在一般情况下,回转支承运转50小时润滑一次。每次加油必须加足,直至从密封处渗出油脂为止。 5.7、每周保养 ○1按操作说明,确保每天进行检查。 ○2确保小齿轮和压轮在驱动板上可靠紧固,同时检查驱动底板螺栓固定情况。 ○3检查限速器的位,必须时补充新油。 ○4检查吊笼门和围栏门的联锁装置,上下行程开关和对重断绳保护开关,试分别开着围栏门,吊笼门及切断各行程开关,启动电机,这时,升降机应无法启动(注意:每次试验公检查一个功能)。 ○5检查限位器的制动力矩。 ○6检查吊笼所有门的连锁装置。 ○7检查导轨架上的限位碰块位置是否正确。 ○8检查电缆导向架的护缆情况。 ○9检查电缆支撑臂和电缆导向架的相对位置。 ○10检查所有标准节和斜支撑的连接点,同时检查齿条的紧固螺栓。 ○11确保电力电缆无破损。 ○12检查对重导向滚轮的调整和固定情况,检查钢丝绳的均衡装置,天轮和对重钢丝绳托架。 5.8、每月保养 ○1检查小齿轮和齿条的磨损情况。 ○2用塞片检查蜗轮减速器的蜗轮磨损情况。 ○3对润滑部位进行润滑。 5.9、每季保养 ○1检查轴承及吊笼导向轮的磨损情况,如滚轮被磨损则进行校正,如轴承被破损则更换导向轮。 ○2用坠落试验检查安全限速器。 5.10、每年保养 检查电动机和蜗轮减速器之间的联轴器。 六、 其它主要部件的维护和保养 6.1.制动器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6.1.1裂纹; 6.1.2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材料厚度的50%; 6.1.3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5mm ~2mm; 6.1.4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6.1.5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约10%。 6.2.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6.2.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6.2.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6.2.3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10%; 6.2.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6.2.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6.3.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6.3.1裂纹和轮缘破损; 6.3.2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6.3.3滑轮绳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6.4.车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6.4.1裂纹; 6.4.2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 6.4.3车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6.5.操作司机必须经常检查安全限制器灵敏程度及有效情况,如发现失灵应及时调整或维修,决不允许将限制器线路拆掉。 回转支承装置的维护保养 6.5.1回转支承的安装支座(支承齿圈下底面的座子和置于内座圈上表面的座子)必须有足够的刚性,安装面要平整。装配回转支承以前支座应进行去应力处理,减少回转支承支座的变形。装配时支座和回转支承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 6.5.2使用中应注意噪音的变化和回转阻力矩的变化,如有不正常现象应拆检。 6.5.3回转支承必须水平起吊或存放,切勿垂直起吊或存放,以免变形。 6.5.4在螺栓完全拧紧以前,应进行齿轮的啮合检查,其啮合状况应符合齿轮精度的要求:即齿轮副在轻微的制动下运转后齿面上分布的接触斑点在轮齿高度方向上不小于25%,在轮齿长度方向上不小于30%。 6.5.5齿面工作10个班次应清除一次杂物,并重新涂上润滑脂。 6.5.6为确保螺栓工作的可靠性,避免螺栓预紧力的不足,回转支承工作的第一个100 小时和500小时后,均应分别检查螺栓的预紧力 六、安全操作制度 6.1升降机操作人员应该熟悉升降机性能和操作规程,并需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 6.2升降机吊笼内严禁超载,严禁货物载出吊笼运行。 6.3吊笼上下运行时,笼顶上的安装吊杆不准带载运行。 6.4吊笼运行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并向有关人员汇报,严禁带病运行。 6.5本操作规程仅作为对管理和使用者的进一步提醒,所有内容均与产品使用说明书重复,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及其配套件的使用说明书。强调:以说明书内容为准。 安徽都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第11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一)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 省、市 区有关部门关于起重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起重机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工作;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起重机管理体系;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单位起重机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起重机使用状况; 7、组织起重机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二)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1、在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起重机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起重机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起重机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起重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6、根据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状,审定所编制的起重机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情况; 8、参加起重机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起重机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起重机操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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