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 采购管理流程作业德信诚程序图
A 供应商管理制度
供应商管理流程图
GA01.供应商开发
1.总则
1. 1制定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开发流程,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章。
1.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新厂商之开发工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执行。
1. 3权责单位
(1) 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供应商开发程序
2.1供应商开发权责
(1)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开发主导工作。
(2) 开发部负责供应商样品的确认。
(3) 品管部、生技部、生管部、采购部组成厂商调查小组,负责供应商的调查评核。
2.2供应商咨询来源
新供应商咨询来源一般有下列方式:
(1) 各种采购指南。
(2) 新闻传播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
(3) 各种产品发布会。
(4) 各类产品展示(销)会。
(5) 行业协会。
(6) 行业或政府之统计调查报告或刊物。
(7) 同行或供应商介绍。
(8) 公开征询。
(9) 供应商主动联络。
(10)其他途径。
2. 3供应商问卷调查
2.3.1问卷设计
问卷设计由采购部主导,品管、开发等单位协助。设计应注意的事项有:
(1) 依本公司需要设计内容及设计。
(2) 应尽可能掌握、了解供应商的资讯。
(3) 易于填写。
(4) 通俗易懂。
(5) 便于整理。
2.3.2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应由厂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该表包括下列内容:
(1) 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E-mail、网址、负责人、联系人。
(2) 公司概况,如资本额、成立日期、占地面积、营业额、银行讯息。
(3) 设备状况。
(4) 人力资源情况。
(5) 主要产品及材料。
(6) 主要客户。
(7) 其他必要事项。
2.3.3供应商问卷调查表
供应商问卷调查表,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材料零件确认。
(2) 品质验收与管制。
(3) 采购合同。
(4) 请款流程。
(5) 售后服务。
(6) 建议事项。
2. 4供应商开发流程
(1) 寻找供应商。
(2) 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3) 与供应商洽谈。
(4) 必要时作样品鉴定。
(5) 供应商问卷调查。
(6) 提出供应商调查评核之申请。
2.5后续工作
依《供应商调查》规定,由调查小组对供应商作实际调查评核,以确定其可否列入合格供应商之列。
3. 附件
[附件]GA01-1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附件]GA01-2《供应商问卷调查表(范例)》
供应商调查
1. 总则
1. 1制定目的
为了解供应商的制程能力、品管功能,确认其是否有提供符合成本、交期、品质之物料的能力,特制定本规章。
1. 2使用范围
对拟开发供应商之调查,及本公司合格供应商之年度复查,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章办理。
1. 3权责单位
(1) 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供应商调查作业规定
2.1供应商调查程序
(1) 采购部实施采购前,应对拟开发之厂商组织供应商调查工作,目的是了解供应商之各项管理能力,以确定其可否列为合格供应商名列。
(2) 由采购、生技、品管、生管人员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对供应商实施调查评核,并填写《供应商调查》。
(3) 评核之结果由各单位作出建议,供总经理核定是否准予成为本公司之合格供应商。
(4) 未经供应商调查认可之厂商,除总经理特准外,不可成为本公司之供应商。
2.2供应商调查评核
2.2.1价格评核
对供应商所提供之物料价格,由采购部依下列因素作评核:
(1) 原料价格。
(2) 加工费用。
(3) 评估方法。
(4) 付款方式。
2.2.2技术评核
对供应商之生产技术,由生技部依下列因素作评核:
(1) 技术水准。
(2) 技术资料管理。
(3) 设备状况。
(4) 工艺流程与作业标准。
2.2.3品质评核
对供应商之品质,由品管部依下列因素作评核:
(1) 品管组织与体系。
(2) 品质规范与标准。
(3) 检验之方法与记录。
(4) 纠正与预防措施。
2.2.4生管评核
对供应商之生产管理,有生管部依下列因素作评核:
(1) 生产计划体系。
(2) 最短及最长之交货期限。
(3) 进度控制方法。
(4) 异常排除能力。
2. 3供应商复查规定
(1) 经调查认可之合格供应商,原则上每年复查一次。
(2) 复查流程类同首次调查评核。
(3) 复查不合格之供应商,除经本公司总经理特准外,不可列入次年合格供应商之列。
(4) 若供应商之交期、品质、价格或服务产生重大变异时,可于一年中,随时对供应商作必要检查。
3. 附件
[附件]GA02-1《供应商调查表(范例)》
供应商评鉴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对合格供应商之日常评鉴,使供应商管理更合理公正,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仍在采购之合格供应商的评鉴,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执行。
1.3权责单位
(1) 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供应商评鉴程序
2.1评鉴项目
供应商交货实绩之评鉴项目及分数比例如下(100分):
(1) 品质评鉴:40分
(2) 交期评鉴:25分
(3) 价格评鉴:15分
(4) 服务评鉴:15分
(5) 其他评鉴:5分
2.2评分办法
2.2.1品质评鉴
由品管部依进料验收的批次合格率评分,每个月进行一次。
(1) 计算:进料批次合格率=检验合格批数/总交验批数*100%
(2) 评分:得分=40*进料批次合格率率
2.2.2交期评鉴
由采购部依订单规定的交货日期进行评分,方式如下:
(1) 如期交货得分25分
(2) 延迟1-2日每批次扣2分
(3) 延迟3-4日每批次扣5分
(4) 延迟5-6日每批次扣10分
(5) 延迟7日以上不得分
本项得分以0分为最低分。采购部每月将同一供应商当月各批次订单交货评分进行平均,得出该月的交期评鉴得分。
2.2.3价格评鉴
由采购部依供应商之价格水准评分,方式如下:
(1) 价格公平合理,报价迅速 10分价格尚属公平,报价缓慢 8分
(3) 价格稍微偏高,报价迅速 6分
(4) 价格稍微偏高,报价缓慢 3分
(5) 价格甚不合理或报价十分低效 0分
2.2.4服务评鉴
2.2.4.1抱怨处理评分
由品管部对供应商之抱怨处理予以评分,评分如下:
(1) 诚意改善 8分
(2) 尚能诚意改善 5分
(3) 改善诚意不足 2分
(4) 置之不理 0分
2.2.4.2退货交换行动评分
由采购部对不良退货交换行动评分:
(1) 按期更换 7分
(2) 偶尔拖延 5分
(3) 经常拖延 2分
(4) 置之不理 0分
2.2.5其他评鉴
由采购部汇总资材、生管、财务或其他单位对供应商之评价、抱怨,予以评分,满分5分。
2.3评鉴办法
(1) 供应商之评鉴每月进行一次。
(2) 将各项得分汇入《供应商评鉴表》,并合计总得分。
(3) 每半年平均一次厂商得分,计算方式为:
半年平均得分=每月得分总和/评鉴月数
2.4评鉴分等
供应商评鉴等级划分如下:
(1) 平均得分90.1~100分者为A等。
(2) 平均得分80.1~90分者为B等。
(3) 平均得分70.1~80分者为C等。
(4) 平均得分60.1~70分者为D等。
(5) 平均得分60分以下者为E等。
2.5评鉴处理
(1) A等厂商为优秀厂商,予以付款、订单、检验之优惠奖励。
(2) B等厂商为良好厂商,由采购部提请厂商改善不足。
(3) C等厂商为合格厂商,由品管、采购等部门予以必要之辅导。
(4) D等厂商为辅导厂商,由品管、采购等部门予以辅导,三个月未能达到C等以上予以淘汰。
(5) E等厂商为不合格厂商,予以淘汰。
(6) 被淘汰厂商如欲再向本公司供货,需再经过供应商调查评估。
3.附件
[附件]GA03-1 《供应商评鉴表》
供应商管理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供应商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1.3权责单位
(1) 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供应商管理规定
2.1供应商开发
供应商开发程序如下:
(1) 供应商资讯收集。
(2)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
(3) 供应商接洽。
(4) 供应商调查问卷。
(5) 样品鉴定。
(6) 提出供应商调查申请。
2.2供应商调查
供应商调查程序如下:
(1) 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
(2) 分别对供应商之价格、技术、技术、生产管理作评核。
(3) 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
2.3订购、采购
订购、采购程序如下:
(1) 请购。
(2) 询价。
(3) 比价。
(4) 议价。
(5) 定价。
(6) 订购。
(7) 交货。
(8) 验收。
2.4供应商评鉴供应商评鉴程序如下:
(1) 每月对供应商就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评鉴。
(2) 每半年进行一次总评。
(3) 列出各供应商之评鉴等级。
(4) 依规定奖惩。
2.5供应商复查
(1) 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
(2) 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
(3) 有重大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随时可作供应商复查。
2.6供应商辅导
(1) 对C等以下之供应商采取必要的辅导。
(2) 不合格供应商应予除名。
(3) 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
2.7供应商奖惩
2.7.1奖励方式
对优秀之供应商有下列奖励方式:
(1) A等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
(2) A等供应商,可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票期。
(3) A等供应商,可获得品质免检或放宽检验。
(4) 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质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显著者,另行奖励。
(5) A、B、C等供应商,可参加本公司举办之各项训练与研习活动。
(6) A等供应商,年终可获公司“优秀供应商”奖励。
2.7.2惩处方式
(1) 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之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 C等、D等之供应商,应接受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助措施。
(3) E等供应商即予停止交易。
(4) D等供应商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等以上供应商标准,视同E等供应商,予以停止交易。
(5) 因上述原因停止交易之供应商,如欲恢复交易,需接受重新调查评核,并采用逐步加量之方式交易。
(6) 信誉不佳之供应商酌情作延期付款之惩处。
3.附件
[附件]GA04-1《合格供应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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