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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末账务处理技巧及涉税业务处理主讲人:王志会1-一、当年该缴纳税费都交了吗?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消费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工会经费、河道费有哪些风险?3-二、如何保持增值税税负的均衡?为什么要考虑增值税的税负?4-1、纵向分析,对当年的各项税费做一个总的分析,再计算一下当年的税负情况。与本企业前几年相比情况。2、横向分析,与同行业的不同企业进项比对分析。3、然后再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作一个比较,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率进行适当调整。5-增值税税负率如何计算?企业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6-增值税税负率的预警值一般情况下:不低于行业平均税负率1%左右(商业企业1.5%左右)。7-增值税税负率偏低的原因在购销过程中,结算方式多用现金为主,少开发票,记账不规范,在申报纳税时隐瞒销售收入行业利润较低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会计期间进货量大,造成进项税额增大市场因素影响,企业市场萎缩,销售不旺造成产品积压、企业销售合同无法履行等原料市场价格变化,进货价格上涨8-案例:某企业是批发鞋帽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17%,行业的增值税税负率3.4%。分析:该企业如何保持税负率的均衡性?9-根据增值税税负率的计算公式,增值税税负的控制,事实上就是控制取得进项税额发票的多少,或者你虽然取得了很多的发票,但要控制抵扣多少。1、计算购进取得的进项金额占销售的比例:应缴纳的税额占征税率的比率为:3.4%17%=20%,也就是说,企业每销售100元,应该有20元要全额征税。2、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占征税率的比率为:(17%-3.4%)17%=80%(即100%-20%)。也就是说,企业每销售100元,可抵扣80元的购进原材料或接受劳务的金额。总结:因此,企业应当以销售收入的80%取得进项发票,并参与抵扣。思考:多取得的进项发票怎么办?分析1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文件的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的,且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11-三、发生的成本费用跨年列支了,该如何处理?依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入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对于跨年度成本费用的处理,还是需要分情况来处理。12-第一种情况:当年成本费用已经发生,企业也已作账务处理,但税前扣除凭据不能在当年取得。分析:根据34号公告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即在汇算清缴前取得有效凭证,证明该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可不需纳税调整。13-第二种情况:当年成本费用已经发生,但未在当年税前扣除,在以后年度发现。分析:根据15号公告规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14-第三种情况:当年成本费用已经发生,税前扣除凭据也在当年取得,但成本费用计入以后年度。分析:从原理上来讲,该情况应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况的一种,之所以单列出来,主要是考虑到,如按照15号公告中的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未扣的支出的规定,还需要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才能追补至发生年度扣除,且上年纳税调减,本年纳税调增,从利于征管的角度看,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说明此种年初报销的特殊情况,两年均不调整。15-四、第四季度所得税预缴申报时的关注点有哪些?【财税2015年99号文件】关于第四季度所得税预缴申报表的变化填表说明(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79号公告)第四季度实际入库的所得税税款要达到年度汇算清缴时的70%以上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几乎都可以在季度预缴时来享受,只有极个别的只能在汇算清缴时享受。16-计算公式:计算公式:10月1日至12月31日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注:2015年度新成立企业的起始经营月份,按照税务登记日期所在月份计算。17-案例小型微利C企业201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8万元(其中:19月23万元,1012月5万元),2015年19月份已按财税201534号文件预缴所得税:2320%4.6万元。问:1、第四季度预缴时应补缴所得税是多少?18-1、2015年度应缴所得税:289/1220%+283/1250%20%4.20.74.9万元分析:2、2015年19月份已预缴所得税:4.6万元第四季度预缴时应补缴所得税=4.9-4.6=0.3万元19-又到年底又到年底五、存货盘亏进项税额转出注意那些事五、存货盘亏进项税额转出注意那些事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企业对于存货盘亏中,属于实施细则所规定的“非常损失”范围的,应当进行进项转出,不属于“非常损失”范围的,则不应转出。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21-n进项税额转出必须区分不同的货物不同适用税率。n考虑实际是否抵扣了进项税,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按照抵扣多少、转出多少的原则。n注意学习相关税法条文,并制定企业进项转出风险提示点。n及时做好进项转出的资料并进行档案管理,以备税局核查。22-六、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对收入是如何确认的?23-对于购物赠品销售对收入的确认增值税增值税从整体价值链角度来看属于折扣销售行为,应以企业销售活动取得的收入为准征收增值税,不产生除取得收入以外的增值税负担,可以有以下两种开票方式。一是:将赠品实际价值与商品一同计价,再将赠品价格作为折扣,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注明折扣额。国税发1993154号和国税函201056号二是:在开具销售发票时,将赠品和商品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确认赠品和商品的销售收入,按总的销售金额征收增值税。国税函2008875号24-所得税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关于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不属于捐赠的规定,将总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计缴所得税。25-案例A公司平时销售某型号彩电不含税价格2500元/台,购进成本为不含税价格2100元/台。现开展促销活动,客户按2500元/台购买该型号彩电一台,附送一台电磁炉,该电磁炉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30元/台,购进成本为不含税180元/台。思考:1、具体发票如何开具?2、开展促销活动后,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又各多少?26-分析:1、第一种开票方式:在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即发票上分别开具电视机2500元、电磁炉230元,再在发票的金额栏注明折扣金额230元,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500元。第二种开票方式:将赠品和商品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确认赠品和商品的销售收入,按总的销售金额征收增值税。即在发票上分别开具电视机2290元25002500(2500+230)、电磁炉210元2500230(2500+230),合计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500元。27-2、开展促销活动后,按照上述两种开票方式下,A公司销售一台电视机附送一台电磁炉增值税销项税为425元(250017%),进项税=210017%+18017%=387.6元,应纳增值税37.4元;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00-2100-180=220元,按25%税率计算的税款为55元。客户取得赠品电磁炉是否要征收个人所得税?28-29-企业获得的税收优惠收入,包括各种增值税收入、营业税收入和消费税收入及其他税收收入主要风险要不要缴纳企业所得税30-1、企业获得各种增值税优惠收入的税务处理及相关的政策依据主要考虑这部分收入要不要并入企业正常的收入中根据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项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根据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31-财税201170号文件,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32-案例: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销售一台2008年12月购买的已使用的车辆,参照(国税函2009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问:减1%的税额要不要并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33-分析:根据财税2008151号财税201170号的有关规定,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按3征收率减1%缴纳了增值税,减1%的税额需要并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账务如何处理?34-2、减免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财税字199474号)规定:“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减免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不计入应税所得额,不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35-3、企业获得各种营业税和消费税优惠收入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项税收。因此,企业获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营业税、消费税收入,应并入企业的收入总额。如果符合财税201170号规定的不征企业所得税收入的三个条件36-八、企业所得税扣除类的几个问题违约金、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各类手续费、办公费等37-案例 有两家大宗的钢材经销商,签订了一个钢材的购销合同,由于钢材市场价格大跌,购买方违约了。根据合同的规定,购买方要支付6000万的违约金给销售方。结果购买方支付了这笔违约金,对方开来一张收据。问:购买方在企业所得税前能否扣除这笔违约金?1、违约金38-1、从性质上分析这笔违约金能不能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罚款、罚金、被没收的财物损失、税收滞纳金等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允许扣除。这里面的罚款、罚金指的是由行政机关收取的,而这笔违约金是企业收取的,并且收取之后记到了营业外收入,缴纳了企业所得税,所以从性质上讲,购买方的这笔违约金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分析:2、从形式上分析,没有发票,收到的收据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均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咱们国实行“以票控税”的征管系统,没有票,在企业所得税前就不能扣除。这家企业就咨询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的答复是:可以扣除。不用要发票。39-2、业务招待费关注点u扣除的比例u扣除的范围u限额的扣除基数u一定要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u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40-3、差旅费看似平常而简单的差旅费,您都做对了吗?41-p差旅费的范围?目前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税法均无具体规定,实务中更多参照的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p差旅费应该怎么账务处理?制造费制造费用用在建工在建工程程研发支研发支出出业务宣业务宣传费传费业务招业务招待费待费董事会董事会经费经费42-p差旅费中的出差补助是否必须要发票?VS出差补助要交个人所得税吗?相关的文件号国税发(1994)089号财税字(1995)82号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的回答43-p为外单位人员报销的差旅费能否税前扣除?外单位有偿提供劳务,合同约定了差旅费由本单位承担或报销,而自己企业承担或报销差旅费属于劳务费支付的一种形式。外单位人员提供无偿劳务,或虽是有偿劳务但是合同并未约定差旅费,而是企业志愿承担或报销了住宿、交通费的,可以视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只要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合理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外单位人员的差旅费,不是本单位的支出,不能税前扣除。44-九、年终奖的规划,让员工少交个人所得税须知:u年终奖可以按月或季度计提u年终奖的临界点45-年终奖个税的计税情况情况一:如果员工月收入高于(或等于)3500元,用年终奖除以12,然后找到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时,年终奖应缴个税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情况二:如果员工月收入低于3500元,先将年终奖减去“员工当月收入与3500元差额”后的余额,算出这个数,然后再除以12,用此结果找到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再根据公式计算扣税情况。46-案例1王女士月收入为3500元,年终奖18000元。计算王女士需要交纳的个税是多少?计算方法:年终奖对应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8000元12=1500元。根据个税税率表,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那么王女士年终奖应纳税额为180003%-0=540元。47-案例2王女士月收入为3500元,年终奖18001元。(多一块钱)计算王女士需要交纳的个税是多少?计算方法:年终奖对应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8001元12=1500.08元,对应个税税率表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那么王女士年终奖应纳税额为1800110%-105=1695.1元。48-年终奖临界点49-十、年终结账前对资产负债表的关注点企业往来账款的清理所谓往来账,就是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是企业资产和负债的重要组成部分。50-企业往来账款的清理应收款项的清理应付款项的清理51-1、应收账款的清理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的清理步骤:1、财务部及时计算出正确的应收账款余额并制作出对账函2、及时发出对账函,积极催促客户回函3、财务部及时检查回函情况52-1、应收账款的清理对于回函不正确的情况,一般存在几种可能:1.将不属于该客户的应收账挂在了该客户名下2.将该客户前期回款错误地记载了其他客户名下3.客户反馈支付了货款,但是我方尚未收到4.客户认为对账函中发生额对应业务的计价错误5.客户反馈根本就没有收到对账函发生额对应业务的货物53-1、应收账款的清理对于没有回函的情况,需要查明:1.该客户是否真实存在2.该客户目前的经营情况,是否已经“人去楼空”3.该客户是否收到我方的对账函54-2、预付账款的清理预付账款的清理程序与应收账款基本一致,但是需要关注的几个要点如下:货物是否已经收到,对方是否按进度开展业务等。货物已收到或业务已完成,对方已经全额开具发票且我方已经将剩余款项支付,但是会计在账务处理时没有冲销预付账款而是又挂了一笔应付账款。对于企业办理的各种预存消费卡的,要查明是否存在已经消费但是经办人没有及时向对方索取发票并报账。55-3、其他应收款的清理其他应收款内部股东、员工借款备用金外部保证金押金税局稽查部门重点关注点和突破口56-其他应收款税务风险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二)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57-4、应付款项的清理1.检查是否存在长期挂账且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2.检查会计上虽然是记在应付款项科目下面,但是税务上可能涉及需要确认应税收入的情况。58-往来账清理后的财税处理(一)会计处理:1.根据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借:资产减值准备(或管理费用坏账损失)贷:坏账准备2.批准核销呆坏账:借:坏帐准备贷:应收帐款等3.批准核销长期挂账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借:应付账款等贷:营业外收入59-往来账清理后的财税处理(二)税务处理:1.核销长期挂账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收入”,二者一致,无须调整。2.会计上计提的坏账准备,仅限于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特许金融机构坏账准备的可以税前扣除外,其余坏账准备一律不得税前扣除,应做应按税额调增处理。3.确实发生呆坏账损失的,应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要求准备相关证据,并出具专项报告,然后按照税务规定进行税前扣除申报。60-税友讲堂税友讲堂线下培训线下培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讲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讲解1 1、如何获得培训安排?、如何获得培训安排?2 2、如何报名参加税友讲堂?、如何报名参加税友讲堂?3 3、如何获取培训课件、如何获取培训课件?回复:回复:PXZL61-关注微信关注微信 关注税友讲堂关注税友讲堂第二步:第二步:内容早了解内容早了解!第四步:第四步:报名更便捷!报名更便捷!第五步:第五步:讲堂课件及时下载!讲堂课件及时下载!第三步:第三步:开课时间早知道!开课时间早知道!第一步:第一步:扫一扫关注河北税友微信!扫一扫关注河北税友微信!河北税友官方微信62-税友网:税友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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