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跟班安检(监)员平安消费责任制 跟班安检(监)员负责本班分片范围内平安、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视检查工作,必须在领导的安排下开展工作。跟班安检(监)员必须纯熟掌握煤矿平安消费专业知识并依法通过培训、获得平安资历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当班带班领导开展平安监视检查工作,保证分片范围内在消费过程中恪守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标准等规定。 第2条 深化消费现场监视检查平安消费情况,及时觉察和处理有关平安征询题。 第3条 负责当班的平安质量监视检查工作。 第4条 负责现场平安施工措施的监视检查,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5条 催促分片范围及时整改事故隐患,预防各
2、类事故的发生。 第6条 负责检查在岗操作人员是否持有上岗证,对无证操作人员有权停顿其工作,并将情况通知单位负责人。第7条 遇有危险平安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顿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第8条 按要求每班按时向平安科汇报现场平安情况,并按规定做好现场交接班工作。第9条 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并按规定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表和通知单。第10条 要按时参加班前、班后调度会,每班班前要对本人分片范围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和矿各级治理人员的征询题通知单全面查看,需要进展复查的按要求进展复查,未按时整改的要对签字整改负责人进展处分,并将复查和处分情况写到通知单上,交平安科值班人员签字掌握。 第11条 必须在施工现
3、场交接班,交接班安检(监)员要在指定地点用向平安科值班人员汇报。 第12条 对处里排定的监控重点,要采取措施重点盯靠。要加强对薄弱时间、薄弱地点、薄弱人物、薄弱环节的平安治理,认真落实安监员岗位责任制。 第13条 对当班平安质量评估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评估标准进展评估,上井后评估表交值班人员存档备查。 第14条 要按规定完成每月各项考核指标及罚款指标。 第15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查 第16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跟班安检(监)员100300元罚款,造成严峻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严峻事故预兆或者已觉察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五)不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进展平安质量考核、班评估的;(六)分片范围内平安工程质量出现征询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