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转动设备轴承、油站加油规定消费部对各转机加油重新进展分工。所有转机及油站正常运转时,加稀油工作由运转人员完成,所有转机加甘油工作由检修完成(电机侧由电控分厂完成、机械侧由机务分厂完成)。详细规定如下: 1.运转分厂对所负责设备定期加稀油,觉察油位低于规定油位时及时加至正常油位。 2.转机加甘油工作机务分厂及电控分厂要定期进展并做好记录。 3.磨煤机大齿轮光滑剂二氯化钼由发电一分厂负责添加。 4.磨煤机稀油站、液压关断门油箱由运转分厂负责添加。 5.大型转机和稀油站加油时,需要叉车、起重工时,运转分厂提早24小时向机务打工作联络单商定详细时间,机务分厂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提供或确定答复。 6.汽轮机主油箱用高位油箱补油,高位油箱用储油泵从储油箱补油。储油箱加油由机务负责,运转人员只负责检查,油位低时及时通知机务加油,油料打算由机务分厂负责。 7.运转人员觉察油质不合格及时联络检修滤油、换油。 8.设备缺点检修或大、小修,需要换油时,由检修负责做打算并换油。 9.油的采购实行谁加油,谁做打算的原那么。 10.假设因油位不正常或加甘油不及时导致设备发惹事故,追查责任分厂责任。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生效,消费部对各分厂的执行情况进展监视,如违犯本规定消费部将严肃处理,本标准解释权归电厂消费部。 电厂消费部 201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