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室统计员平安消费责任制一、岗位职责 第1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消费方针和有关平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 第2条执行平安消费责任制和各项治理制度。 第3条负责各类调度平安消费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第4条按时参加平安消费培训,不断提高平安认识。 第5条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 二、责任追查 第6条未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消费方针和有关平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调度室统计员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7条未执行平安消费责任制和各项治理制度,调度室统计员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8条不按时报送各类消费调度报表、调度统计数据出现错误的,调度室统计员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9条未按时参加平安消费培训,调度室统计员负直截了当或主要责任。 第10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调度室统计员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二)对别人为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第11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平安检查(监察)、审查中,调度室统计员成心故弄玄虚、隐瞒真相的,调度室统计员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2条对上述负直截了当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按照情节严峻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判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分、追查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