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选资料屠宰场委托管理合同甲 方: 乙 方:第一章 总则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实现公司跨越发展,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公司,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权利,现对公司屠宰场部分业务委托给乙方管理;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营盈亏由甲方承担。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就公司托管事宜达成协议。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第一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按下列项确认管理范围内事项委托给乙方管理; 1、生猪进出管理;2、生猪屠宰现场管理;3、生猪屠宰管理费收取与屠户关系的处
2、理;确保票款安全,及时准确上交,并认真填写相关单据,做到日清日结;4、水电煤机械设备维护管理及蒸汽供应;5、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管理;6、肉品品质检验第二条 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在经营中应维护甲方的利益及声誉。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期限为叁年,从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二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对公司合并、合资、分立、入股、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做出决定;第二条 对屠宰场的财务有直接管理权;第三条 对乙方委托管理过程中实施监管,包括产品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防范措施;第四条 甲方受理公众对乙方的投诉,并进行核实处理;
3、第五条 及时办妥屠宰场开展经营所必须的法律手续。第四章 对乙方的委托管理的要求第一条 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有擅自离岗、脱岗、溜岗等现象。确因工作需要,监时离岗,需找人替岗后方可离开。第二条 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上、下班时,必需办理好交接手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以示负责。第三条 严格执行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当日现金收款必须全额存入银行,严禁直接用收入直接支付它用,不准公款私用和转借。第四条 及时做好收费记录和各类管理台账。第五条 收费员必须开具统一票据,不准打白条、票据书写规范准确,不准涂改。第六条 认真执行收费规定,做好按要求标准收费,应收尽收,不多收,不乱收,文明合理收费
4、,出现应收不收、假钞有当班负责。第七条 本合同期限内,在处理因经营管理与第三方所发生的关系时,乙方是甲方的代理人与政府部门的屠宰检查工作衔接、屠宰场与屠户间关系的处理;第八条 负责申报与计划屠宰场正常经营所必须的全部物品。第五章 管理费的计算和给付第一条 管理费的计算1、早班:8:00-14:00,中班:14:00-22:00人员按每天每头1.2元的标准计算委托管理费2、晚班:22:00-8:00人员须负责锅炉有足够的蒸汽供应,对屠宰的生猪进行肉品品质检验,按每天每头1.3元的标准计算委托管理费3、交通食宿自理,年屠宰量低于3万头的,在第十二个月补足3万头计算委托管理费。第二条 委托管理费按月
5、支付,于第二月5日前支付,任何逾期未付款项至逾期之日起三日后可直接从收取的屠宰费中直接扣除直至扣满委托管理费。第六章 合同的终止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可以无条件终止或解除: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无意延长协议;2、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3、一方不履行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义务,导致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或导致严重损害他方的权益,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4、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5、本协议规定的其他终止原因出现。第七章 保密任何一方或其雇员获得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和其他方面,但不包括与项目进展有关的非敏感信息),如果尚未
6、公布即应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但是法律要求的信息除外,本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第一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条 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条款。第九章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共有四页,如有修改,需双方签字认可,修改部分方可生效。补充: 甲 方: 乙 方:代 表 人: 代 表 人: 日期: 年 月 日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