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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准驾证制度.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7315055 上传时间:2024-12-29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3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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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准驾证制度 1、驾驶员驾驶营运机动车必须将《准驾证》与《道路运输证》一并随车携带,按核准的准驾车型驾驶相应的营运机动车,并自觉恪守道路运输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各类《准驾证》准予驾驶本类车型。持有K1类《准驾证》准予驾驶K2、H2类及H3类中方向盘类车型;持有H1类《准驾证》准予驾驶H2类及H3类中的方向盘类车型。 2、道路运输运营者不得聘用无有效《准驾证》的驾驶员驾驶营运机动车。 3、《准驾证》有效期为四年。《准驾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持证人应当到原发证机构接受审验,合格的换发新证;不合格的,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换发新证。 换证期间,持证人有接受新颁发的道路运输法规、汽车运输新技术知识再培训的义务。 4、持证人如户籍迁移或暂住地变更,原《准驾证》在有效期内接着有效。有效期满后,属户籍迁移的,到新住地县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审验换证;属暂住地变更的,由暂住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审验换证,也可由原住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审验换证。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机构注销《准驾证》: (1)《准驾证》超过有效期180日未接受审验的; (2)违章后超过规定期限30日拒不接受处理的; (3)持证人死亡或身体情况不适宜接着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4)持证人申请要求注销《准驾证》的; (5)交通部规定其他需要注销的。 《准驾证》注销后,自行失效。被注销《准驾证》的驾驶员,能够重新申请《准驾证》,但必须按照本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 6、《准驾证》遗失或损毁的,经原发证机构审核并在有关新闻媒体公告作废30日后补发新证。 7、道路运政机构必须建立营运机动车驾驶员档案治理制度,妥善保存营运机动车驾驶员档案材料。 8、《准驾证》由安生部门按交通部规定的统一式样负责印制、发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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