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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 867.10-2019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10部分:水利施工企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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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93.160 P 59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 867.102019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 10 部分:水利施工企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tey production Part 10:Water construction Conservancy enterprises 2019 - 11 - 07 发布 2020 - 02 - 07 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0/T 867.102019 I 目 次 前 言 .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基础管理 . 2 4.1 安

2、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 2 4.2 方针目标 . 3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 . 3 4.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3 4.5 安全操作规程 . 4 4.6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5 4.7 相关方管理 . 6 4.8 安全生产投入 . 6 4.9 安全文化建设 . 7 4.10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 7 4.11 危险源辩识及管理 . 7 4.12 安全风险管理 . 7 4.13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 . 8 4.14 应急管理 . 9 4.15 事故管理 . 10 4.16 事故调查 . 10 4.17 事故报告 . 10 4.18 事故恢复与重建 . 10 4.19 文件和档案管理

3、 . 10 5 施工现场与管理 . 11 5.1 基本规定 . 11 5.2 现场布置 . 12 5.3 施工道路及交通 . 13 5.4 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 13 5.5 消防 . 13 5.6 季节施工 . 14 5.7 防汛 . 14 5.8 施工排水 . 14 5.9 文明施工 . 14 5.10 现场保卫 . 14 DB50/T 867.102019 II 5.11 设备设施管理 . 14 5.12 警示标志 . 15 6 施工用电、供水、供风及通信 . 15 6.1 施工用电的基本规定 . 15 6.2 接地(接零)与防雷 . 15 6.3 变压器与配电室 . 16 6.4 线

4、路敷设 . 16 6.5 配电箱、开关箱与照明 . 16 6.6 电动机械与手持电动工具 . 16 6.7 施工供水 . 16 6.8 施工供风 . 17 6.9 施工通信 . 17 7 安全防护设施 . 17 7.1 基本规定 . 18 7.2 高处作业 . 18 7.3 施工脚手架 . 18 7.4 施工走道、栈桥与梯子 . 19 7.5 栏杆、盖板与防护棚 . 19 7.6 安全防护用具 . 20 7.7 有限空间作业 . 19 7.8 隧洞作业 . 21 7.9 高边坡作业 . 22 7.10 交叉作业 . 22 7.11 深基坑作业 . 22 7.12 水上水下作业 . 24 8 施

5、工设备安装、运行与维护 . 24 8.1 基本规定 . 24 8.2 设备运行 . 25 8.3 沙石料生产系统 . 26 8.4 混凝土拌和系统 . 26 8.5 门座式(塔式)起重机 . 26 8.6 缆机 . 27 8.7 塔(顶)带机与供料系统 . 27 8.8 桥(门)起重机 . 27 8.9 特种设备管理 . 27 8.10 盾构(TBM)机 . 29 8.11 顶管掘进机 . 29 8.12 悬臂式掘进机 . 30 9 起重与运输 . 30 9.1 基本规定 . 30 9.2 起重设备与机具 . 31 DB50/T 867.102019 III 9.3 道路运输 . 31 9.4

6、 索道运输 . 31 9.5 皮带运输 . 31 9.6 船舶运输 . 32 10 爆破器材与爆破作业 . 32 10.1 基本规定 . 32 10.2 爆破器材库 . 32 10.3 爆破器材管理 . 32 10.4 爆破作业 . 33 10.5 爆破安全距离 . 35 10.6 拆除爆破 . 38 10.7 水下爆破 . 38 11 焊接与气割 . 39 11.1 基本规定 . 39 11.2 焊割场地与设备 . 40 11.3 焊条电焊弧 . 40 11.4 埋弧焊 . 41 11.5 气体保护焊 . 41 11.6 碳弧气刨 . 41 11.7 气焊与气割 . 41 11.8 氧气、乙

7、炔气集中供气系统 . 41 12 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 . 41 12.1 基本规定 . 41 12.2 锅炉安装 . 42 12.3 锅炉运行 . 42 12.4 压力容器 . 42 12.5 气瓶 . 42 12.6 压力管道 . 42 13 危险物品管理 . 44 13.1 基本规定 . 44 13.2 易燃、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及油库管理 . 44 14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及持续改进 . 44 14.1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 . 44 14.2 持续改进 . 45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相关引用条款 . 46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 161 附录

8、C (规范性附录)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清单 . 167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 . 175 DB50/T 867.102019 IV DB50/T 867.102019 V 前 言 DB50/T 867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通用要求 本部分为 DB50/T 867 的第 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重庆市水利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重庆市水利局、重庆笃远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祥昇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天地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9、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协会、重庆市水利港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精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正平、卢峰、丁扬、江东、任春霞、吴登木、王毅、舒兴军、陈真明、黎开全、肖卓、杨轶、张钧、王锐、陈晓波、谢谊、李洪来、王晗、覃俊、黎开云、万伟、范光华、李泽均、曾洪明、李陵、陈宗平、文定才、于海洋。DB50/T 867.102019 1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 10 部分:水利施工企业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水利施工企业基础管理、施工现场与管理、施工用电、供水、供风及通信、安全防护设施、施工设备安装、运行与维护、起重与运输、爆破器材与爆破作业、焊接与气割、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危险物品管理等

10、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除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外其它为标准性附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应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6-2018 工业锅炉水质 GB 2893-2008 安全色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609.2-1983 焊接护目镜和面罩非光学测试方法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 1 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5749-20

11、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644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 6722-2014 爆破安全规程 GB 6829-199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 12523-20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3690-2009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GB/T 15499-1995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 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 19155-2017 高处作业吊篮 GB/T 20801-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G

12、B/T 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33000-201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1-2008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 50089-2007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DB50/T 867.102019 2 AQ 3035-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T 9004-2008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 9007-2011 生产安全事故应

13、急演练指南 AQ/T 9009-201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DL/T 5274-201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 GA 53-2015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JGJ 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2016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TG B01-2014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NB/T 47013.1-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SL 398-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SL 399-2007 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SL 401-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

14、规程 SL 714-201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 SL 721-201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TSG G0001-201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3-2007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DB50/T 867.1-2018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总则 DB50/T 867.2-2018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利施工企业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15、并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法人单位。 3.2 两防 防高处坠落事故、防危险性较大项目工程的群死群伤事故。 3.3 三工教育 工作(班)前、工作(班)中、工作(班)后的安全教育。三工”教育也叫“三班”教育。 4 基础管理 4.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DB50/T 867.102019 3 4.1.1 水利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1.2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跟踪落实上次会议要求,总结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评估本单位存在的风险,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其

16、应主要履行的职责应符合 SL 721-2015 中 4.2.2 的规定(见附录 A)。 4.1.3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履行的职责应符合 SL 721-2015 中 4.2.3 的规定(见附录 A)。 4.1.4 企业应建立从最高管理层到基层单位 (作业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编制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图,各级组织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1.5 企业宜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机构,应健全各级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安全技术人员责任制;制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规范、措施的编制、论证、审核、审批、执行和监管等工作程序。 4.1.6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熟悉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

17、范,了解所在工程项目的安全现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1.7 企业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鼓励企业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1.8 注册安全工程师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严禁租借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4.2 方针目标 4.2.1 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应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内容,且应量化,便于考核。 4.2.2 企业应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2.3 企业各部门

18、及所属单位应按照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 制定安全生产指标、 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4.2.4 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应具体、合理、可测量、可实现,宜结合下列内容: a) 零死亡; b) 千人负伤率; c) 千人重伤率; d) 隐患治理完成率。 4.2.5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根据部门和所属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层层分解落实到岗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目标保证措施。个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除分解安全生产目标外,还应结合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履职条款。 4.2.6 企业应定期对各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考核及奖惩,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 4.3 安

19、全生产责任制 4.3.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职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4.3.2 企业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依法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中: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并对分包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4.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应符合 SL 721-2015 中 4.5.4 的规定(见附录 A)。 4.3.4 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安全

20、生产承担综合监管管理责任。 DB50/T 867.102019 4 4.3.5 分管专项工作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4.3.6 其他有关人员对其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4.3.7 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应符合 SL 721-2015 中4.5.5-4.5.7 的规定(见附录 A)。 4.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4.1 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应明确归口管理部门、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内容。 4.4.2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21、.4.3 企业应及时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组织培训,将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张贴于生产现场。 4.4.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除应包含 DB50/T 867.2-2018 中 3.4.3(见附录 A)的制度外,还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 b) 意外伤害保险管理; c)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管理(如安全技术交底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 d) 交通安全管理; e) 消防安全管理; f) 防洪度汛安全管理; g)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h) 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管理; i)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 4.4.5 企业项目部应接受项目法人组织的有关

22、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4.4.6 企业应做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工作,应明确归口管理部门、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内容。 4.4.7 企业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应及时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归口管理部门每年发布一次适用的清单,建立文本数据库。 4.4.8 企业应及时向员工传达并配备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4.9 企业应根据检查评估情况(如安全检查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对本单位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修订、印发和培训。 4.5 安全操作规程 4.5.1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

23、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的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行。 4.5.2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a) 适用范围; b) 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 c) 设备使用方法或作业程序; d) 个体防护要求; e) 严禁事项; f) 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 DB50/T 867.102019 5 4.5.3 作业人员应参与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符合 SL 401-2007 的规定(见附录 A)。 4.5.4 新技

24、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企业应组织编制或修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4.5.5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4.6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6.1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培训的对象与内容、组织与管理、检查和考核等要求 4.6.2 企业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源。 4.6.3 企业安全教育内容应符合 DB50/T 867.2-2018 中 3.6.2 的规定(见附录 A)。 4.6.4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国家或重庆

25、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在重庆市内从事水利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6.5 新员工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应满足规定学时要求。 4.6.6 岗位的危险源辨识及风险管控方法、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应急处置流程和方法等应纳入新入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4.6.7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根据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操作技术要求等,对有关管理、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4.6.8 企业应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职业健康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新工艺、新技术、新材

26、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安全教育等台账。 4.6.9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体从业人员、待岗或转岗职工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应符合表 1 规定。 表1 企业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要求 人员类别 初次(上岗前)培训学时 每年培训学时 主要负责人 30 30 项目负责人 30 3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0 40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 20 “一岗双责”管理人员 20 20 待岗、转岗职工再上岗 20 20 其他从业人员 20 20 4.6.10 企业应对进入企业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 4.6.

27、11 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由专人带领并做好相关监护工作。 4.6.12 企业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实施和档案管理应做到: DB50/T 867.102019 6 a) 通过现场提问、试卷考试、实际操作等方式,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检验培训效果,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考核相关资料应记录在案并保存; b) 参加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培训,企业应统一妥善保管参训人员的培训或考核合格证书; c) 企业自主举办的培训班,参训人员花名册、考勤签到表、培训课件、培训记录表、培训现场音频或视频文件等资料应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d

28、) 考勤签到表严禁由他人代签字; e) 培训记录表应包含但不限于培训起止日期、主讲人、培训内容、培训学时数、培训有效性评价等内容,培训记录者和培训有效性评价人员应在记录表上签字。 4.6.13 企业应检查分包单位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4.6.14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情况,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4.7 相关方管理 4.7.1 企业应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4.7.2 相关方应具备与被委托事宜相适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等条件。 4.7.3 企业应对相关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检

29、查中发现的隐患,企业应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相关方应服从企业的安全管理,完成隐患整改等工作。 4.7.4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术负责人应就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技术人员、施工作业队(区)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4.7.5 单项工程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施工作业队(区)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作业人员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4.7.6 各工种施工前,技术人员应进行安全作业技术交底。 4.7.7 每天施工前,班组长应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4.7.8 交叉作业时

30、,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期向相关作业队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7.9 施工过程中,施工条件或作业环境发生变化的,应补充交底,相同项目连续施工超过一个月或不连续重复施工的,应重新交底。 4.7.10 相关方应遵守企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佩戴防护用品。 4.8 安全生产投入 4.8.1 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应明确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4.8.2 企业应按照财企201216 号的规定(见附录 A)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8.3 企业应保证提取的安全费用

31、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4.8.4 企业的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a)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b)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c)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d)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e)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D

32、B50/T 867.102019 7 f)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g)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h)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i)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8.5 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应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计提标准为 2.0,在竞标编制投标文件时,其费用标准不得增减,不列入投标经济标范围。在工程实施中,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4.8.6 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4.8.7 企业应依法依规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宜投保雇主责任险、团

33、体意外险等商业保险作为投保不足部分的补充。 本条所列所有投保费用不应在安全生产费用中支出。 国家对保险费用列支途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9 安全文化建设 4.9.1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 确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 并教育、引导全体人员贯彻执行。 4.9.2 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应符合 AQ/T 9004-2008 的规定(见附录 A)。 4.9.3 企业应制定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和计划,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4.10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

34、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11 危险源辨识及管理 4.11.1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明确风险辨识与评估的职责、范围、方法、准则和工作程序等内容。危险源辨识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 4.11.2 企业应组织全员对本单位本工程危险源进行全面、 系统的辨识。 危险源辨识应符合水利部办监督函20181693 号)的规定(见附录 A)。 4.11.3 企业应对危险源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和归档。 4.11.4 重大危险源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开工前,应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确定危险等级,并

35、将辨识、评估结果及时报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企业重大危险源分级应符合 SL 721-2015 中 11.3.2 的规定(见附录 A); b) 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防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登记建档; c)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和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且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d)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人员应进行培训,使其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 管理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e) 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牌。 警示牌内

36、容应包括危险源名称、 地点、责任人员、可能的事故类型、控制措施等; f) 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 g) 根据施工进展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危险源实施动态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DB50/T 867.102019 8 h) 按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向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监查机构备案。 4.12 安全风险管理 4.12.1 企业应建立风险评估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和制定风险评价准则。 4.12.2 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明确安全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和工作程序等。 4.1

37、2.3 安全风险评估、等级划分和管理应符合水利部办监督函20181693 号和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4.12.4 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时, 至少应从影响人、 财产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分析。 4.12.5 企业应适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实现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 4.12.6 安全风险控制 a) 企业应制定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对安全风险进行控制。 b) 企业应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生产经营状况等, 确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等级, 对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c) 企业应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

38、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相关从业人员, 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4.12.7 变更管理 企业应制定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应明确组织机构、施工人员、施工方案、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发生变化时的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 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 制定控制措施, 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告知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 4.13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 4.13.1 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制。按照五定原则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治理消除事故隐

39、患,实行事故隐患闭环管理。 4.13.2 企业应建立“日、周、月”排查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的目的、时限、范围、内容、方法、频次和要求,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4.13.3 “日、周、月”排查宜与安全生产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等结合进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的要求如下: a) 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是拉网式检查,企业应至少每月自行组织一次; b)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是重点针对某一事故类别、危险源开展的排查,如危险化学品、“两防”检查等; c) 季节性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对施工生产带来的安全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如夏季高温、汛期开展的预防高温中暑和大雨、

40、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的检查,冬季预防大雾、冰冻天气的检查等; d) 节假日检查是指为防止施工生产人员在重大节日或重要政治活动日期间思想放松、 纪律松懈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而进行的安全检查。 4.13.4 班组日检查清单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操作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 b) 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 c) 施工设备、设施运行及工具完好情况和运行状态; d)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三危”物品管理; DB50/T 867.102019 9 e) 施工所用材料状态; f) 现场作业人员到位情况; g) “三工”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按清单开展隐患自查执行情况; h) 施工作业环境安全状况; i

41、) 施工用电、脚手架、高边坡和基坑、洞室、爆破、高处、起重、焊接、交叉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4.13.5 部门周检查清单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项目部日排查制度执行情况; b) 作业中重点设备状态,重点工艺、重点作业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 c) “三工”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 d)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e)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使用等情况; f)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g) 其他应排查的内容。 4.13.6 项目部月检查清单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日排查、周排查制度执行情况; b)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安全体系运行情况; c) 作业中重点设备

42、状态,重点工艺、重点作业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 d) 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和重点区域安全状况、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情况; e)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f) 其他应检查的内容。 4.13.7 施工现场发生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后,应立即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4.13.8 企业应将相关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统一纳入本单位事故隐患管理。 4.13.9 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4.13.10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应符合水利部水安监2017344 号的规定(见附录 A)。 4.1

43、3.11 企业应根据事故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4.13.12 企业应按照责任分工立即或限期组织整改一般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 4.13.13 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应符合 SL 721-2015 中 11.2.3、11.2.4 的规定(见附录 A)。 4.13.14 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 企业应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或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

44、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进行评估。 4.13.15 重大事故隐患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止施工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 4.13.16 企业应运用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事故隐患排査、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进行管理和统计分析,并按照有关要求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14 应急管理 DB50/T 867.102019 10 4.14.1 企业应急机构、应急预案、应急资源、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45、第 708 号和 DB50/T 867.2-2018 中 3.14.1-3.14.5 的规定(见附录 A)。 4.14.2 企业应在安全风险分析、 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制定符合 GB/T29639-2013 规定(见附录 A)的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卡,按有关规定评审及备案。 4.14.3 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企业应在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预案应与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参建单位的相关预案相衔接; b) 定期评估应急预案,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及时报备。 4.14.4 企业应根据可

46、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管理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4.14.5 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做到一线从业人员参与应急演练全覆盖,掌握相关的应急知识。 4.14.6 企业应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演练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4.14.7 企业应采取多种途径及时获取水文、气象等信息,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可能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

47、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14.8 发生事故或险情后,企业应做到: a) 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事故救援,必要时寻求社会支援; b) 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尽快完成善后处理、环境清理、监测等工作; c) 主动配合有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评估。 4.15 事故管理 4.16 事故调查 4.16.1 事故发生后应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4.16.2 发生事故后,应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影响、责任等情况,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4.16.3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企业应及时进行整改。 4.17 事故报告

48、 4.17.1 重大事故发生后, 对外应及时向当地政府相关行政主管报告, 对内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4.17.2 发布的事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8 事故恢复与重建 4.18.1 应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安置,对紧急调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给予补充。 4.18.2 应对可能存在的疫病采取防治措施,消除环境污染。 4.19 文件和档案管理 DB50/T 867.102019 11 4.19.1 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4.19.2 档案内容应包含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健康、事故应

49、急、安全技术管理、风险管理、重大危险源、项目“三同时”等方面。 4.19.3 设备设施档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设备设施档案应包含设备台账、安全职业病防护设施台账(消防设施、检测报警设施、视频监控设施、监测和计量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安全附件等)、特种设备检测台账; b) 企业应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档案,包括特种设备技术资料、特种设备登记注册表、每月至少 1次的检查记录、定期检验或校验报告、按规定报废的记录等; c) 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职业病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建立设施设备日常检维修台账:定期检维修台账, 特种设备检维修台账, 安全、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

50、保养检查记录、 拆除或报废台账等,台账内容应包含检维修时间、内容、交付单位及责任人、验收单位及责任人。 4.19.4 完善新改扩建项目、“四新”、工艺、设备或安全设施变更、试生产(试运行)及开、停车作业、事故隐患整改、特殊作业等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程序,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并实施运行。 4.19.5 新改扩建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职业健康各阶段的“三同时”档案资料。 4.19.6 安全记录档案应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下列内容: a)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b)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c)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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