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加强外施队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平安治理的规定?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外施队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平安治理,维护企业? 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消费和运营是顺利进展。按照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治理条例和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以及北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外施队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平安治理本着“谁的人、谁负责、谁使用、谁治理”的原那么,实行治安综合治理,使用单位要与外施队签订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平安治理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第三条? 对外施队的人员,必须进展严格检查,以下人员一律不准使用
2、。? 1、?被判处管制或有期徒刑缓刑的人员;? 2、?确保就医的劳改犯;? 3、?所外执行的劳教人员;? 4、?被依法监视居住,获得候审的被告人或严峻嫌疑犯;? 5、?正被通缉的人员;? 6、?从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人员;? 7、?被假释的人员;? 8、?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不满三年且表现不好的人员;? 9、?公安、检查或平安机关的侦察对象;? 10、?被注销城市户口倒流回城的人;? 11、?精神病人;? 12、?严峻痴呆癫傻的人;? 13、?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14、?其他不宜雇佣的人员。? 第二章 户籍治理? 第四条? 凡来公司从事建筑施工的外施队人员,必须按照北京市外地人员户籍治理
3、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要求,在来京三日内,由用工单位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第五条? 申领暂住证应当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乡以上政府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假设是育龄妇女,还要交验原籍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打算生育主管机关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办理暂住证应按规定缴纳本人照片和工本费、手续费等。? 第六条? 外施队负责人应对所属人员的根本情况和素养负责,应向用工单位提交全员花名册并介绍根本情况。人员花名册应有外施队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各用工单位要指定专人做外施队人员户籍治理员,负责整理保管外施队人员的户籍材料,办理暂住证,掌握外施人员的情况
4、。? 第八条? 暂住证由外施队人员随身携带,以倍随时检查,任何人不得回绝、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保卫人员查验。? 第九条? 外施队人员离京或转往其他单位时,暂住证应及时上交和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条? 各用工单位和外施队不得容留、雇佣无暂住证人员。? 第十一条? 外施队人员不得冒领、冒用、转借、转让、涂改暂住证。? 第十二条?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期满仍需住本市的人员,应当重新办理暂住证。? 第十三条? 凡违犯暂住证和户籍治理的,应当接收公安保卫部门的处分。? 第三章? 治安治理? 第十四条? 外施队人员进入现场后,由用工单位保卫部门及时进展治安、消防、交通平安的教育和培训,使他们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加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手法认识。未经保卫部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五条? 50人以上的外施队,要明确一名治安保卫负责人,要建立治保会和义务消防队,班组要明确一名治保员。缺乏50人的外施队,要建立治保小组。负责本队范围内的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破坏事故等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六? 条用工单位保卫干部要经常与外施队治保人员获得联络,理解情况,指导业务工作。外施队治保人员觉察可疑情况应及时上报保卫部门或保卫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