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指挥中心监控系统网络运转治理制度1、地面中心站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的运转状态,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展处理,填写运转日志,打印平安监控日报表,报矿指挥中心负责人批阅。2、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平安指挥中心,查明缘故,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3、监控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平安指挥中心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顿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4、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涉及其它区域时,中心站值班员应按瓦斯事故应
2、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涉及区域的电源。5、网络中心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测控数据,核对煤矿上传的隐患处理情况,觉察异常情况要详细查询,按规定进展处理。填写运转日志,打印报警信息日报表,报指挥中心值班领导批阅。6、联网网络中心值班人员觉察煤矿瓦斯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情况等必须通知煤矿核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展处理。7、煤矿平安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网络中心发出的报警处理指令后,要立即处理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向网络中心反响。8、网络中心值班人员觉察煤矿平安监控系统通讯中断或出现无记录情况,必须查明缘故,并按照详细情况下达处理意见,处理情况记录备案,上报值班领导。网络中心每月应对瓦斯超限情况进展汇总分析,报当地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煤矿平安监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