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化工厂平安作业治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加强对厂区内各种作业的平安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对正常消费不构成威胁。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种作业的平安监管。
2 编制按照
按照《平安消费法》、《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广东省平安消费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平安标准化标准(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企业内各种作业的平安治理,组织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资历培训,做到企业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持证上岗。
3.2 平安环境治理委员会负责各种作业票证的设计、印制,负责作业场所平安警示标志的设立治理。
3.3 平安环境治理委员会事务局、消费部负责建立票证台帐,对各种作业进展风险评价,并进展平安检查。
4 工作程序
4.1 用火的工作程序
4.1.1 用火区的划分
4.1.1.1 一级用火区如下:
①涂料消费车间;
②危险化学品仓库
4.1.1.2 二级用火区
二级用火区包括配电房、办公楼等公用工程及辅助场所。
4.1.2 《用作业火许可证》的治理
4.1.2.1 一级用火区内的动火,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派人到平安环境治理委员会事务局办理动火许可证,由所在作业区派专人负责监火,平安环境治理委员会负责审批,所在岗位主管签字后方可动火。
4.1.2.2 二级用火区内的动火,由所在场所负责办理动火许可证,由所在场所派专人负责监火,治理部负责审批,所在岗位主管签字后方可动火。
4.2 《高处作业许可证》的治理
4.2.1 凡在坠落高度在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展作业,均由作业人员所属部门到平安环境治理委员会事务局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4.2.2 高处作业的平安措施,委派监护人均由作业所属单位按要求办理,并由作业人员个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展高处作业,作业完毕后把《高处作业许可证》返回平安委员会。
4.3 《破土作业许可证》的治理
4.3.1 凡挖土0.0米以下的动土作业,由动土施工员到平安环境治理委员会事务局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施工员编制平安措施,由平安环境治理委员会按照情况组织会签后,平安环境治理委员会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签字,签字后方可进展施工。
4.3.2 施工完毕后《破土作业许可证》返回平安环境治理委员会事务局。
4.4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治理
凡进展电气设备检修的部门,必须到工务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电气车间按照《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进展电气设备拆装和维修作业。
4.5 《消费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的治理
凡进展消费设备检维修的部门,必须到工务办理《消费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检修单位按照《消费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进展消费设备拆装和维修作业。
5 记录
5.1 《用作业火许可证》。
5.2 《高处作业许可证》。
5.3 《破土作业许可证》。
5.4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5.5 《消费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