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主讲内容大内容大纲 (一)合同的基本理(一)合同的基本理论 (二)合同的(二)合同的订立及注意事立及注意事项 (三)合同的效力及注意事(三)合同的效力及注意事项 (四)合同的履行及注意事(四)合同的履行及注意事项 (五)合同的(五)合同的变更和更和转让及注意事及注意事项 (六)合同的(六)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及注意事止与解除及注意事项 1(一)合同的基本理(一)合同的基本理论 一、合同的概念一、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的种二、合同的种类 三、合同的核心价三、合同的核心价值2 一、合同的概念一、合同的概念 (1)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2、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另:司法实践中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的合同不属于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合同。3二、合同的种二、合同的种类 (2)合同的种)合同的种类 1、根据不同的分、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合同分准,合同分为:第一,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第二,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第三,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以上仅为部分分类。2、我国合同法分我国合同法分则列出了以下列出了以下1
3、5种合同: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另:以上15种在合同法中专门列出的合同,但是凡是人们自愿订立的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的公良俗,同样受法律的保护。4三、合同的核心价三、合同的核心价值(3)合同的核心价)合同的核心价值 一、一、合同是相对的,合同只约束合同当事人,只对特定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产生效力,对于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一般不应当有约束力。二、二、合同自由,指的是缔约自由,选择相对人自由,决定合同内容自由,变更或解除合同
4、自由,选择合同形式自由等方面.其中蕴含的核心价值即“约定优先原则”(当事人合意具有法律的效力)。5(二)合同的(二)合同的订立及注意事立及注意事项 一一、订立立的主体及注意事的主体及注意事项 二二、订立立的程序及注意事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三三、订立立的形式及注意事的形式及注意事项 四四、订立立的内容及注意事的内容及注意事项 五五、订立立的效力及注意事的效力及注意事项 六六、订立立时的的责任及注意事任及注意事项6一、一、订立的主体及注意事立的主体及注意事项1、范、范围: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2、资格:格:相应的民事能力 一、自然人:一、自然人:民法通则第11条、第13条合同法第9条 (1)年龄
5、+精神状态(能够独立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2)注意事项:审查身份证原件+留存明确标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人:二、法人:民法通则第35条、合同法第9条 (1)成立 (2)注意事项:1.审查营业执照基本信息:成立的时间范围、经营的范围与分公司的关系、年检情况。2.当事人超过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解释一10 3.委托代理人订立时:授权明确;明确对方代理人的授权时间、范围、内容;形式最好为书面。7二、二、订立的程序及注意事立的程序及注意事项要要约和承和承诺 13一、要一、要约(要(要约邀邀请)1、含、含义:14、15
6、(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2)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2、生效的要件:、生效的要件:14、16 (1)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到达受要约人 3、失效的情形:、失效的情形:20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4、不得撤回的情形:、不得撤回的情形:19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
7、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8二、二、订立的程序及注意事立的程序及注意事项二、承二、承诺 1、含、含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12、注意事、注意事项:(1)生效要件:到达 22 (2)内容要件:明确承诺期限 (3)形式要件:通知(书面最好)(4)承诺生效的法律意义:合同成立25 (5)撤回承诺:时间点 (6)延迟的效力:(A)新要约(主动权在要约人)(B)非受要约人过失(主动权在受要约人)(7)变更:30、31 (A)实质性(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 第三十条
8、)(B)非实质性(其他,要约人有主动权)9三、三、订立的形式及注意事立的形式及注意事项 订立的形式立的形式 10、111、法律、法律规定:定:(1)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注意事、注意事项:(1)最好书面,传真危险性极大(因其表现形式与复印件类似)(2)双方签字或盖章 (3)格式合同:注意是否有排除我方主要权利或者免除其责任的条款,有的让其说明,并明确。
9、10四、四、订立的内容及注意事立的内容及注意事项 订立的内容立的内容 121、除、除违反法律行政法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制性规定及社会善良定及社会善良风俗的,其他都可以自由俗的,其他都可以自由约定。定。2、注意事、注意事项:(1)名称:准确、一致(以营业执照为准,不要简称;抬头与落章与身份证一致)(2)住所、联系方式:有效(因关系到履行合同过程中的通知、催告、诉权等问题)(3)数量、价款:明确(包括:单价、总价、单数、总数、比例)(4)履行期限:依据合同所涉及内容考虑是否约定明确:(A)明确(尤其是对方当事人的履行期限)(B)不明确(即可附加条件变更已确定的履行期限,而该条件设置应以己方权利得到
10、充分保障为原则。)11四、四、订立的内容及注意事立的内容及注意事项(5)解决争议的方式:128、民诉25 (A)明确约定仲裁或诉讼其中一种,且只能约定其中一种,否则约定仲裁无效。这导致合同签订时当事人设置的诉讼管辖权目的不能达到。(B)明确诉讼管辖权:即管辖地点明确约定;主合同、补充协议、多合同、担保合同等约定一致。(6)留意特殊条款约定。原则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实现合同己方权利,同时注意落实程序性的规定。12五、五、订立的效力及注意事立的效力及注意事项 合同成立的合同成立的时间:32、33、37(1)承诺到达(2)合同书形式订立时,双方签字或盖章时(3)信件、数据电
11、文形式订立时,注意要求签订确认书(成立时间最直接的证据)(4)实际成立:(A)按照法律规定 (B)一方已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且另一方已接受(注意留存已接受的关键证据)13六、六、订立立时的的责任及注意事任及注意事项订立立时的的责任(任(缔约责任)任)42、43 1、情形:、情形:(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四)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2、注意事、注意事项:保护商业秘密,尤其赔偿责任约定明确(赔偿数额、赔偿方式)14(三)合同的效力及注意事(三)合同的效力及注意事项 一、基
12、本原一、基本原则 二、分二、分类及注意事及注意事项 (1)无效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 (3)可撤销合同 15一、合同的效力的基本原一、合同的效力的基本原则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一、基本原一、基本原则 441、合法成立时生效(内容合法且符合批准、登记的程序规定。)2、可约定生效条件:这种情况适用于当事人不确定合同目的能否实现或实现的可能性的大小。16二、合同效力的分二、合同效力的分类二、分二、分类 无效合同无效合同 52、531、无效情形:、无效情形:(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
13、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注意事、注意事项:(1)第(五)种情形下,特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级别的效力性规定,即使违反这一级别管理性规定的合同,其仍然有效。而在司法实践中是效力性或是管理性规定法院有自由裁量权。(2)免责条款的设置3、后果:、后果: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已履行的可要求恢复原状,产生的损失由责任方负担。)17二、合同效力的分二、合同效力的分类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47、48、511、效力待定的情形:(一一)限制民事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立的合同2、注意事项:(1)相对人有催告权 (2)有权代理人有1个月的追认期,过期未表示,视为拒
14、绝。(3)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撤销应以通知方式作出。3、后果:未被有代理权人追认则合同无效。(二二)无代理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且未被追且未被追认1、注意事项:(1)责任由行为人承担。(2)相对人有催告权。(3)有权代理人有1个月的追认期,过期未表示,视为拒绝。(4)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撤销应以通知方式作出。(关键证据)2、后果:未被有代理权人追认则合同无效。18二、合同效力的分类(三三)无无处分分权人人处分他人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立的合同1、注意事项:(1)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有效。(2)合同订立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15、留存取得处分权的证据)2、后果:若未经权利人追认或赋予权利,则合同无效。(四四)表表见代理代理 491、情形: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2、后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合同生效。(1)行为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 (2)相对人客观上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 (3)相对人主观上善意且无过错。(4)签订合同时具备了合同其他的生效要件。3、注意事项:为避免以上情形出现,要求当事人在日常工作中注意以下几点:(1)严格企业授权制度、授权行为。(2)严格执行企业的盖章流程。(3)授权书明确被授权人、授权范围、授权期限。19
16、二、合同效力的分二、合同效力的分类 可可变更、可撤更、可撤销合同合同 541、可、可变更、可撤更、可撤销合同情形:合同情形:(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2、注意事、注意事项:(1)这里的变更时合同效力的变更,不是主体的变更。(2)重大误解的判断依据一般指: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及标的数量、质量、品种、类型等发生错误认识。(留存证据)(3)显失公平的判断依据一般指:权利、义务双方严重不对等,经济利益严重不平衡。(4)留存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证据。20二、合同效力的分二、合同效力的分类3、救
17、、救济方式:方式:55、54 (1)请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合同。(2)请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4、行使救、行使救济权时注意事注意事项:(1)变更或撤销合同必须经法院或仲裁才生效。(2)撤销权期限起算点为当事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时间。(3)期限为1年。(4)撤销权放弃可明示,也可据行为推定。(留存证据)5、后果:、后果:经法定程序,合同可变更,可撤销。21(四)合同的履行及注意事(四)合同的履行及注意事项 一、基本原一、基本原则及注意事及注意事项 二、履行合同争二、履行合同争议解决程序及注意事解决程序及注意事项 三、抗三、抗辩权制度及注意事制度及注意事项 22一、合同履行的基本原一、合
18、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及注意事及注意事项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 601、基本原、基本原则:按约、全面、据实、合法履行。2、注意事、注意事项:(1)按约履行,是按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履行。(2)全面、据实履行是结合履行合同的实际客观情况,运用合同法中的相关制度设计履行。(例如:抗辩权制度设计。合同免责制度设计)(3)合法履行,即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履行。3、履行合同争、履行合同争议解决程序:解决程序:61、62 (1)履行基本原则:首先,履行有争议时,双方应协商明确约定事宜。协商的原则为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进行。其次,若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协商不成,则按交易习惯进行。23二、合同履行争二、合同履行
19、争议解决程序及注意事解决程序及注意事项(2)履行具体履行具体规定:据以上基本原定:据以上基本原则仍不能确定履行的,适用仍不能确定履行的,适用下列下列规定:定:(一一)质量要求不明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20、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24三、合同履行抗三、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及注意事制度及注意事项 4、抗、抗辩权制度制度 66、67、68 (1)同同时履行履行 (A)含义:双方互负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同时履行。(B)可能导致后果:合同无法履行 (C)避免方法:双方明确约定各自义务履行的先后顺序,避免同时主张履行抗辩权。(2)顺序履行序履行 (A)含义:双方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不履行,后方也可不履行。(3)不安抗不安抗辩权,(A)含义:即先履行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可
21、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B)注意事项:运用不安抗辩权时,证据应确切,中止应通知对方,留存证据。25(五)合同的(五)合同的变更和更和转让及注意事及注意事项一、合同的一、合同的变更更 1、基本原则 2、注意事项 二、合同的二、合同的转让 1、不得转让的情形 2、转让的关键程序 3、转让的后果 4、注意事项:26一、合同的一、合同的变更更 合同的合同的变更与更与转让一、合同的一、合同的变更更 77、78 1、基本原则:协商一致变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批准、登记手续 2、注意事项:约定
22、明确,否则视为未变更。二、合同的二、合同的转让 1、不得转让的情形:79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27二、合同的二、合同的转让2、转让的关的关键程序:程序:78、80、84 (1)通知债务人。(2)经债权人同意。(3)受让人的抗辩权(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4)在概括转让合同时,须对方当事人同意。3、转让的后果:的后果:81、82、83 (1)受让人取得主权利得从权利,承担主义务的从义务。(2)产生相应的抗辩权,撤销权。4、注意事、注意事项:(1)以上关键程序是法定程序。(2)留存以上关键程序中的证
23、据。(3)尽量少用概括转让方式,最好明确约定。28(六)合同的(六)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及注意事止与解除及注意事项一、合同的一、合同的终止的法定情形及注意事止的法定情形及注意事项二、合同的解除的法定情形、关二、合同的解除的法定情形、关键程序及注程序及注 意事意事项29一、合同的一、合同的终止的法定情形及注意事止的法定情形及注意事项合同的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止和解除 (一)合同的(一)合同的终止止1、终止的情形:止的情形: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24、(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2、注意事、注意事项:后合同义务,即规范当事人是否按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92 (1)若对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可追诉其法律责任。(2)以上义务,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尤其是责任承担方式、相关赔偿数额等方面。30二、合同解除的二、合同解除的类型及注意事型及注意事项 (二)合同的解除(二)合同的解除1、类型:型:93、94 (1)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A)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B)依据合同法第94条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
25、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1二、合同解除的二、合同解除的类型及注意事型及注意事项2、关、关键程序:程序:95、96、解解释二二24 (1)通知、批准、登记。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2)在解除权约定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否则该权利消灭。(3)对方当事人异议的,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3、注意事、注意事项:(1)以上程序、类型为法律规定。(2)通知方,留存证据。(3)异议期限应约定明确,未约定明确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