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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处平安消费责任制考核方法
为了贯彻执行公司对平安消费治理的规定和要求,在建立本处各级人员平安消费责任制的根底上,将对本处主要职能部门和治理人员履行平安消费责任制职责的情况进展全面考核,以此作为相关部门和人员平安工作业绩的评判及奖惩标准的按照,特制定《安装处主要职能部门和治理人员平安消费责任制考核方法》,希各职能部门和治理人员认真参照执行。
一、考核对象:
安装处主任等主要职能部门和治理人员。
二、考核主要内容:
1、主要职能部门和治理人员平安消费责任、目的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教育培训情况;
3、平安消费现场检查、监管执行情况;
4、对分包单位的平安监视、治理情况;
5、危险、危害要素的识别和监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6、平安目的实现情况
三、考核标准:
1、考评以月为时间单位,每月处有关部门自行组织考评,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对基层单位的平安消费责任制考核情况进展抽查;
2、按照本处各职能部门和治理人员责任制的不同,评判的内容
亦不同,考核以百分计,以平均得分(90分以上)为好;(80分-90分)为较好;(70分-80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差。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按照。
3、奖惩标准:按《三航局工程部等基层治理平安消费考核奖惩规定(暂行)》的施行细那么执行。
4、本方法自2013年01月01日起施行。
中交三航二公司安装施工处
2013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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