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际露营总会FICC营地分级设立标准(1星级)
FICC★营地设立标准
一、基本条件:
1、营区地面越平坦越好,表土需雨水易于渗透。
2、营区不得有任何危害露营者安全之潜在因素。
3、进出营区道路之设计需避免车辆碰撞意外。
4、营区需有自然或人为界线。
二、营位空间:
1、为吸引来客营区至少需有六个营位(帐篷或拖车加汽车),
每个营位需可容纳一车一帐或一车一拖车。
2、营位面积至少需80平方公尺。
三、供水:
1、营区必须供给饮用水以供烹煮、洗涤食物及餐具,
每日供水量至少每人30公升;此外为供应卫浴用途之水量亦应足够。
2、每一供水处之设施必须完好。
四、盥洗设备:
1、洗手台:
A?每二十人需有一洗手台。
B?女用洗手台需明显标示并与男用洗手台区隔。
2、卫浴设备:
A?至少每五十人需有一淋浴间。
B?淋浴间之地面需易于清洁。
3、厕所:
A、每三十男性及每二十女性需配置一厕所,男性厕所可以两倍数量
之小便斗替代,惟不得超过总数量之四分之一。
B、男女厕所需明显区隔。
C、厕所于夜间应有充足照明。
五、卫生:
1、废弃物处理:
为充分排除有害人体之物质,
厕所冲水需足以排除所有秽水及排泄物。
2、垃圾桶:
A?营区需设置足量垃圾桶以承受每人每日四公升之垃圾量。
B?垃圾桶需附盖并尽可能经常清理。
3、传染性疾病:
营地管理人在发现工作人员或游客有感染传染性疾病时,
需通报当地卫生主管单位。
4、食物卫生:
营区贩售之食物品质及贮存方式需遵循卫生法规并受卫生机关监督。
5、营区守则:
与卫生相关之营地规定需载明于营区守则中
并以中英日文陈示于明显处
六、急救:
1、意外伤害:
营区需常备足够药品及医疗器材以备不时之需。
2、游泳及操舟意外:
近水营地需常备适量救生衣,急救方法需陈示于明显易见之处。
3、火灾:
灭火器需放置于明显易见、易于取得之处,
并用中英日文标明使用方法。
国际露营总会FICC营地分级设立标准(2星级)
FICC★★营地设立标准
一、基本条件:
1、 营区地面越平坦越好,表土需雨水易于渗透。
2、营区内不得有任何危害露营者安全之潜在危险。
3、进出营区道路必须够宽以让露营车(拖车)会车行驶;
出入口的设计须避免进出车辆发生碰撞意外
4、营区四周必须有自然或人为的围篱设施。
5、营区内的道路须有坚硬的路基,路面需平整。
6、管理中心应设于全营区最佳视野处,如果管理中心非位于营区
入口处,则入口处必须另外设置接待室。
7、入口处于夜间必须明亮。
二、营位空间:
1、为吸引来客,营区至少有6个营位(帐棚或拖车加汽车)。
2、 每一营位面积至少要100平方公尺。
三、供水:
1、 营区内必须提供每人每日30公升的饮用水(烹饪及洗涤),
另须提供等量之一般用水(卫浴或其他用途)。
2、 每一供水处之设施必须完好。
四、卫生设备:
1、洗脸盆(洗手台):
A、每二十人至少提供一个洗脸盆(洗手台),
而且每一营位离最近的洗脸盆(洗手台)不得超过200公尺。
B、洗脸盆(洗手台)应男女分别、标示使用,
同时不得自外面看见里面。
C、每一洗脸盆(洗手台)须有一面镜子 ,一个小台面(或篮子)
及一个用来清洁脸盆的刷子。
2、淋浴室:
A、每50人至少要有一间淋浴室。
B、淋浴室之地面需易于清洁。
3、厕所:
A、每30位男性或每20位女性至少要有一间厕所;
男士小便斗之数量顶多设置25﹪至2倍。
且离营位之距离`不得超过100公尺。
B、厕所须男女分开、分别标示。
C、厕所须磁制马桶附可洗式坐垫及刷子,并提供足够的卫生纸。
4、其他、
A、每50人应设一个电源插座(附小台面及镜子),电压应标示清楚。
B、为提供露营者洗濯足部,水龙头离地面至少50公分
(只要室外及冷水即可) 。
5、共通要求:
A、卫生间一定要有完善的通风设备。
B、白昼采光须良好、晚上照明须够明亮、室外照明须安全。
五、卫生:
1、废弃物的处理:
A、污水处理的设备须设计为能完全处理废水及秽水。
B、废水倾倒装置(至少每50车位或每1车位应有1个)应能连结至
露营车或拖车上,以利处理露营车(或拖车)的废水排放。
C、每50个车位至少要有一个供处理秽水的倾倒装置。
2、垃圾桶:
A、垃圾桶需提供每人每日4公升的垃圾容量。
B、垃圾桶必须加盖并经常清理。
3、传染性疾病:
营地管理者在发现员工或露营者发生传染性疾病时,
有义务通报有关当局。
4、食品:
有关食品的品质、储藏方式、及销售的规定须受到有关当局的监督。
5、营区守则:
有关卫生的规定,必须是营区守则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这些规定不但要以多国语言印刷,而且要让营地使用者易懂易读。
六、急救:
1、为处理急救,营地应提供充分的医药及设备。
2、近水营地须备有足量的救生设备;急救方法应标示于明显易见之处。
3、灭火器应放置于明显易取之处,每个灭火器应附多国语言操作说明。
七、一般设备:
1、在适当之建筑区域或屋外至少每100人须提供一座洗衣槽。
2、每50人须提供一个洗涤碗盘的洗涤槽。
3、提供熨斗出租给露营者。
4、营区中需要有一个邮筒,每天最少收信二次。
5、在营区内或附近需供应生鲜食品。
国际露营总会FICC营地分级设立标准(3星级)
FICC★★★营地设立标准
一、基本条件:
1、营区地面越平坦越好,表土需雨水易于渗透。
2、营区内不得有任何危害露营者安全之潜在危险。
3、进出营区道路必须够宽以让露营车(拖车)会车行驶;
出入口的设计须避免进出车辆发生碰撞意外
4、营区四周必须有自然或人为的围篱设施。
5、营区内的道路须有坚硬的路基,路面需平整。
6、管理中心应设于全营区最佳视野处,如果管理中心非位于营区入口处
则入口处必须另外设置接待室。
7、入口处于晚间必须明亮。
二、营位空间:
1、为吸引来客,营区至少有20个营位(帐棚或拖车与牵引车)。
2、每一营位面积至少要100平方公尺。
三、供水:
1、营区内必须提供每人每日30公升的饮用水(烹饪及洗涤),
另须提供等量之一般用水(卫浴或其他用途)。
2、每一供水处之设施必须完好。
四、卫生设备:
1、洗脸盆(洗手台):
A、每二十人至少提供一个洗脸盆(洗手台),而且每一营位离最近
的洗脸盆(洗手台)不得超过200公尺。
B、洗脸盆(洗手台)应男女分别、标示使用,同时不得自外面
看见里面。
C、每一洗脸盆(洗手台)须有一面镜子 ,一个小台面(或篮子)
及一个用来清洁脸盆的刷子。
D、每一洗脸盆(洗手台)须具备冷热水。
E、墙面及地板须贴磁砖,二个洗脸盆(洗手台)之间
须有小屏风予以间隔。
2、淋浴室:
A、每50人至少要有一间提供冷热水的淋浴室
B、淋浴室中之小隔间,其地面须贴磁砖且墙面也要类似之材质。
C、淋浴室中需附有挂钩之更衣室。
3、厕所:
A、每30位男性或每20位女性至少要有一间厕所;男士小便斗之数量
顶多设置25﹪至2倍。且离营位之距离不得超过100公尺。
B、厕所须男女分开、分别标示。
C、厕所须磁制马桶附可洗式坐垫及刷子,并提供足够的卫生纸。
4、其他、
A、每50人应设一个电源插座(附小台面及镜子),电压应标示清楚。
B、在建筑物内须有一个提供冷热水的濯足处。
C、至少要有一个专供儿童使用之厕所及洗脸盆。
5、共通要求:
A、卫生间一定要有完善的通风设备。
B、白昼采光须良好、晚上照明须够明亮、室外照明须安全。
五、卫生:
1、废弃物的处理:
A、污水处理的设备须设计为能完全处理废水及秽水。
B、废水倾倒装置(至少每50车位或每1车位应有1个)应能连结至
露营车或拖车上,以利处理露营车(或拖车)的废水排放。
C、每50个车位至少要有一个供处理秽水的倾倒装置。
2、垃圾桶:
A、垃圾桶需提供每人每日4公升的垃圾容量。
B、垃圾桶必须加盖并经常清理。
3、传染性疾病:
营地管理者在发现员工或露营者发生传染性疾病时,
有义务通报有关当局。
4、食品:
有关食品的品质、储藏方式、及销售的规定须受到有关当局的监督。
5、营区守则:
有关卫生的规定,必须是营区守则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些规定
不但要以多国语言印刷,而且要让营地使用者易懂易读。
六、急救:
1、为处理急救,营地应提供充分的医药及设备。
2、近水营地须备有足量的救生设备;急救方法应标示于明显易见之处。
3、灭火器应放置于明显易取之处,每个灭火器应附多国语言操作说明。
七、一般设备:
1、在适当之建筑区域或屋外至少每100人须提供一座洗衣槽。
2、每50人须提供一个洗涤碗盘的洗涤槽。
3、免费提供熨斗及烫衣板给露营者。
4、营区中需要有一个邮筒,每天最少收信二次,及提供电话。
5、在营区内需供应生鲜食品。
6、至少每50人,需备有一座电器或瓦斯的炉具。
7、为方便拖车或露营车内电器用品之用电,应尽可能装设与拖车上
相同之插座。
8、应提供水泥平台,以供露营者清洗车辆之用,在清洗区域内应有
水龙头、排水孔、及一条8公尺以上之水管。
八、娱乐:
1、 营区内应有非常安全之区域作为儿童游戏之用;
应设有3种以上游戏器材。
相同模式,也需提供给成人从事正当娱乐的区域。
2、 具有机能性装备之娱乐室,不但要提供使用外,
更不得以销售饮料当作入场费。
国际露营总会FICC营地分级设立标准(4星级)
FICC★★★★营地设立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地面:地面需平坦,并应覆盖草皮;即使大雨后,地面也不会泥泞。
2、环境:
A、营区内不得有任何危害露营者安全的潜在危险。
B、营区内不得有影响或更改周边的美丽自然景观。
C、营区外既有的保护规则,在营区内亦同受尊重。
D、营区内需有充足的树木或灌木丛,
以提供怡人的树荫及令人欢愉的环境。
E、建筑物其设计及色彩宜配合自然景观。
F、所有的设施及装修,应兼具实用性及便利性。
3、进出营地:
进出道路必须够宽以让露营车(拖车)会车行驶;
出入口的设计须避免进出车辆发生碰撞意外
4、围篱:
A、营区四周必须有安全的围篱设施。
B、入口处须有可供关闭及上锁的栅门。
5、道路:
A、营区内的道路须有坚硬的路基,路面需平整。
B、营区道路以单行道系统较为合适;因营区道路较为狭窄,
至少在入口处及主要道路,应规划会车道。
6、管理:
A、管理中心应设于全营区最佳视野处,
内部应提供柜台、桌椅及营区地图。
B、如果管理中心非位于营区入口处,则入口处必须另外设置接待室;
两处需能以电话联系。
7、照明:
A、营区入口处夜间必须有照明设施。
B、营区内即使在深夜亦应有适度照明,
使露营者能轻易找到他们的营位。
8、停车场:
营区门外须有一停车场,白天提供给访客使用,晚上则提供给太晚
到营地的露营车暂停。
9、告示牌:
A、在入口处必须公告以下告示:营地名称及等级、容量、开放时间、
价码、规则、指导员(管理员)姓名、及业主姓名、地址、电话。
B、在营区内明显处须公告以下资讯:旅游资讯(含地区地图)、
医疗院所及警察机关的电话及地址、药房、邮局、及值得信赖的
维修场电话、宗教服务、信件投递、及营地节目的时间表
或旅游安排等。
二、营位空间:
1、为吸引来客,营区至少有30个营位(帐棚或拖车与牵引车)。
2、每一营位面积至少要150平方公尺,营位间须以植栽隔成长型营位。
三、供水:
1、营区内必须提供每人每日30公升的饮用水(烹饪及洗涤),另须提供
等量之一般用水(卫浴或其他用途)。
2、每一供水处之设施必须完好。
3、 在营区内四周每25个营位,应设置取水龙头其排水孔应有拦污设施。
四、卫生设备:
1、洗脸盆(洗手台):
A、每十人至少提供一个洗脸盆(洗手台),而且每一营位离最近的
洗脸盆(洗手台)不得超过100公尺。
B、洗脸盆(洗手台)应男女分别、标示使用,
同时不得自外面看见里面。
C、每一洗脸盆(洗手台)须有一面镜子 ,一个小台面(或篮子)
及一个用来清洁脸盆的刷子。
D、每一洗脸盆(洗手台)须具备冷热水。
E、墙面及地板须贴磁砖,二个洗脸盆(洗手台)之间的间隔至少需
90公分以上,其中间须有小屏风予以间隔。
2、淋浴室:
A、每25人至少要有一间提供冷热水的淋浴室。
B、淋浴室中之小隔间,其地面须贴磁砖且墙面磁砖至少2公尺高。
C、为方便更衣,每一淋浴室须隔为淋浴间及更衣间;其中更衣间须有
一面镜子、一个小台面及供放置衣服的袋子或层版。
D、淋浴室的外门须可从里面反锁,在紧急时可从外面开启。
3、厕所:
A、每20位男性或每15位女性至少要有一间厕所;男士小便斗之数量顶
多设置25﹪至2倍。
B、厕所须男女分开、分别标示;男士小便斗之间须以小屏风隔开。
C、厕所须磁制马桶附可洗式坐垫及刷子,并提供足够的卫生纸。
D、厕所一定要大而舒适,若有必要时,可从外面打开厕所门扉。
E、尽可能让使用者在厕所内洗手,再不然也须在玄关处。
4、其他、
A、在适当地点每50人应设一个电源插座(附小台面及镜子),
电压应标示清楚,每一插座须间隔75公分。
B、在建筑物内须有一个提供冷热水的濯足处。
C、至少要有一个专供儿童使用的厕所及洗脸盆。
5、共通要求:
A、卫生间一定要有完善的通风设备。
B、白昼采光须良好、晚上照明须够明亮、室外照明须安全。
C、从户外不可看到卫浴设备之使用者;厕所与洗脸台须分开。
D、墙面、磁砖、及屏风须牢固、耐久、美观、可清洗。
五、卫生:
1、废弃物的处理:
污水处理的设备须设计为能完全处理废水及秽水。
A、废水倾倒装置(至少每50车位或每1车位应有1个)应能连结至
露营车或拖车上,以利处理露营车(或拖车)的废水排放。
B、每50个车位至少要有一个供处理秽水的倾倒装置。
2、垃圾桶:
A、营地中于方便的地方,每10个车位至少要有一个垃圾桶。
B、垃圾桶必须加盖并放置于隐蔽处。
C、垃圾桶应经常清理;如果倾倒于大型集中箱中,为方便清理,
应放置于出口附近。
3、传染性疾病:
营地管理者在发现员工或露营者发生传染性疾病时,有义务通报有关当局。
4、食品:
有关食品的品质、储藏方式、及销售的规定须受到有关当局的监督。
5、营区守则:
有关卫生的规定,必须是营区守则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些规定
不但要以多国语言印刷,而且要让营地使用者易懂易读。
六、急救:
1、为处理急救,营地应提供充分的医药及设备;在紧急时要能提供
1-2间房舍以供老年人或生病者使用。
2、近水营地须备有足量的救生设备;急救方法应标示于明显易见之处。
3、灭火器应放置于明显易取之处,每个灭火器应附多国语言操作说明。
七、一般设备:
1、衣物的洗涤:
A、至少每25人须提供一个附有冷热水,用不锈钢或陶瓷制的洗衣槽,
洗衣槽最好与所附的台面一样大。
B、可能的话,提供一个洗衣机及晾晒的地方。
2、洗涤碗盘:依相同方式,每25人须提供一个附有冷热水的清洗台。
3、电器用品:
A、在隐密的地点,免费提供熨斗及烫衣板给露营者。
B、吹风机若无法在一特定房间内提供,应在一个独立地点设立,
并提供舒适的椅子。
4、邮务及电讯服务:
A、营区中需要有一个邮筒,每天最少收信二次。
B、应提供公用电话亭,亭内应有足够照明及电话簿。
5、贩卖中心:
A、贩卖部应充分提供露营者所需的食品、卫生用品及日用品
(建议项目:报纸、邮票、名信片、交通地图、书籍、纸张、
旅游指南、香烟、矿泉水、酒、牛奶、奶制品及罐装蔬果),
并尽可能提供冰箱出租。
B、餐厅营业时间应与营地一致,并应另有场所让露营者自行烹煮;
在旺季时餐厅应尽可能提供早餐、茶、咖啡、饮料及冷热食;
餐厅气氛及服务要亲切。
6、烹饪设备:
每25个营位应有一个瓦斯或电器炉具,与洗涤区一样,必须集中在
一特定房屋或有屋顶遮蔽的区域内,里面应有不锈钢的流理台及
有盖的储藏柜,房屋内的地板及墙面均需贴磁砖。
7、电源插座:
为方便拖车或露营车内电器用品之用电,
应尽可能装设与拖车上相同之插座(备注)。
8、车辆清洗:
应提供4*6公尺之水泥平台,以供露营者清洗车辆之用,在清洗区
域内应有水龙头、排水孔、及一条8公尺以上之水管。
9、育婴室:
育婴室的提供是不可或缺的设备,为了要帮助婴儿清洗及换尿片,
育婴室要有一个台面及有冷热水的澡盆及一个暖炉。
八、娱乐:
1、游戏区:
营区内应有特定区域作为儿童游戏及运动之用;应设备有3~4种游戏
器材,同时应提供相当数量的长椅,以便露营者就近照顾小孩。
2、会议中心:
A、营区内应提供一个在任何时间至少可容纳10﹪露营者的会议中心,
其地板面积最少要有8*10公尺。
B、会议中心的大小及装饰应怡人、座椅的品质应一致与良好、
照明应舒适及适度。
C、会议中心不得强迫推销饮料,但可提供露营者作为
露营游戏及休闲之用
--------------------------------------------------------------------------------------------
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
北京市朝阳区媒体村天畅园2号1606室,100101
Tel/Fax 010 64152865/64152895 公司邮箱:info@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