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化粪池清掏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管理的市场的化粪池清掏、排污管道清理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达成如下条款:一、 承包项目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华东装饰材料市场、华东胶合板市场、国际副食城、建材物流城、临沂小商品市场、教育用品采购基地、鲁南家具城七个市场内的化粪池清掏、公共排污管道清理工作;化粪池内清理的污水、污渍由乙方清运出市场妥善处理,如乙方处理不当,所造成的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二、 服务标准1、 乙方每年对市场内的化粪池、公共排污
2、管道清理不得少于三次,甲方对乙方工作不定期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无条件进行整改。2、 乙方须确保市场内所有化粪池不外溢,公共排污管道畅通无阻。3、 如出现化粪池污水外溢、公共排污管道堵塞等异常情况,乙方须在24小时内到达处理。4、 乙方在清理过程中,如给甲方环境造成破坏,乙方应当恢复原状。5、 乙方在清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影响市场的正常经营。三、 承包时间承包时间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 承包费用承包费用为年 元,大写:五、付费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服务费用以分阶段支付方式执行,在每年的6月1日与12月1日执行支付,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支
3、付时间和费用标准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的七个工作日内以支票的形式完成费用支付。五、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享受乙方清理、维护化粪池、公共排污管道的服务。2、 向乙方提供清运工作过程当中的水电使用便利条件。3、 有权对工作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正。4、 甲方根据合同要求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六、 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根据合同要求按时向甲方收取承包的服务费用。2、 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自行购买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车辆等保险,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事件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3、 清理、维护内容:包括市场内所有化粪池,所有公共排污管道的清理。4
4、、 乙方在化粪池清理、维护工作过程中如造成甲方管理的市场物品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支付的赔偿费用不足的,甲方有权通过其它途径追讨不足部份。七、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没有履行合同条款,没有履行合同的一方属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仟伍元违约金作为赔偿。如乙方化粪池清理、维护工作没有按双方约定的清运要求进行,甲方有权单方面对乙方作出处理。八、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合同可解除:1、合同期满后合同自然解除;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需终止合同,应提前与对方协商,经协商后方可解除合同。3、如遇自然灾害及外部因素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可终止。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需订立补充协议的应当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可编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