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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海报张贴申请流程
要求:海报至多提前3天(联张海报可以提前5天进行预约栏位)进行申请,海报申请方由主办方管理单位通过该单位指定邮箱发送海报(JPG)以及海报申请表至督导部指定邮箱xaxhdd@。督导部将于每天19:00-20:50(超过该时间段的海报视为隔天审批)时间进行海报的受理审批,审批通过的海报督导部将于当天通知海报申请人受理情况并通知海报申请人于海报粘贴的前一天之前到翔安学生活动中心a209督导部值班地点持实体海报领取批条。审批未通过的,督导部将退回主办方管理单位,并注明原因。张贴的海报需要符合规格,不允许出现“报叠报”的现象。不允许一张海报重复粘贴,海报不允许纯粹以商业为目的或内容中出现不文明用语。
具体流程如下:
如果海报确定审核无误,由督导部通知审核通过的海报的海报申请人于海报粘贴的前一天之前到学生活动中心督导部值班处持实体海报领取批条。
申请人在海报左下角粘贴批条后,可张贴至指定区域,值班人员在海报登记表上注明其使用期限。
申请单位在时间截止前自行摘下海报,否则其他机构均有权处理该海报。
督导部于当天值班时间受理海报文档,值班人员根据登记表上海报栏位的使用情况对申请人所申请地点进行核查。如被占用,经过申请人同意,可换到其他地点。
海报申请方由主办方管理单位通过该单位指定邮箱发送海报(JPG)以及海报申请表至督导部指定邮箱xaxhdd@,自律督导部将视为该管理单位同意该海报的审批。
说明
1.自律督导部同样受理纸质版申请表(需有相应管理单位的盖章,并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申请表);
2.学院的活动海报主办方管理单位为各个学院审批部门。学院将受理通过的海报以及海报申请表发至督导部指定邮箱,督导部只承认各个学院的指定邮箱所发送的海报,并且自律督导部将视为该学院同意该海报的审批;
3.社团的活动海报主办方管理单位为社团联合会审批部门。社联将受理通过的海报以及海报申请表发至督导部指定邮箱,督导部只承认社联的指定邮箱所发送的海报,并且自律督导部将视为社联会同意该社团海报的审批;
4.外来讲座,宣讲会等海报主办方管理单位为科创中心审批部门。科创将受理通过的海报以及海报申请表发至督导部指定邮箱,督导部只承认科创中心指定邮箱所发送的海报,并且自律督导部将视为科创中心同意该海报的审批;
5.校级学生组织的活动海报主办方管理单位为团工委。团工委将受理通过的海报以及海报申请表发至督导部指定邮箱,督导部只承认团工委指定邮箱所发送的海报,并且自律督导部将视为团工委同意该海报的审批;
6.其他海报主办方管理单位为该组织挂靠单位,自律督导部只受理该单位活动海报的纸质版申请表;
7.思明校区申请的海报自律督导部只受理纸质版申请表。
注意
1.在学院、研究院使用的建筑物内及外墙,张贴海报,由学院、研究院党委、党总支负责管理;校会自律督导部主要负责管理学生公寓建筑物内展板、食堂前展板,以及其他未明确管理责任的区域内张贴海报。未经校学生会自律督导部审核同意,不得擅自相应海报栏张贴海报。
2.海报至多提前3天(联张海报可以提前5天进行预约栏位)进行申请。海报按照统一规格进行制作,海报规格为单栏70*110,双栏140*110,三栏210*110(单位:cm),以此类推。海报一次可审批3天。若要续批,可在到期前到值班室申请,至多续批一次,一次2天。
3.张贴海报单位对海报的文字、图案及表现形式承担责任,负责日常维护,对于破损、过时的海报要及时清理。校会督导部负审核检查、监督职责。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执法工作由校区保卫办负责实施。
4.海报内容必须确保思想健康,格调高雅,用字规范,整洁美观,务必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务必符合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严禁张贴违反我国宪法、法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带有挑衅性、侮辱性的内容,或者带有商业广告性质的海报。
5.制作海报按照节能减排、构建绿色生态文化的要求,以简明、节约为原则。海报中可以出现赞助单位的名字,但不能出现赞助单位的详细信息,如电话或其主要生产品等。
6.对违规海报处理办法。
⑴未经审批直接张贴海报,经确认,停止该单位海报申请资格直至其接受处罚,罚抄本条例3遍。情节严重者或者屡次违反者将惩处停止海报张贴一个学期并进行公示。
⑵单位或个人随意撕下他人已审批张贴的海报,经确认,违规单位或个人需拟一份说明,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上交至自律督导部值班室后第二个工作日方可继续申请海报栏位,情节严重者或者屡次违反者将惩处停止海报张贴一个学期进行公示;并赔偿被撕海报部门海报制作相关费用。
⑶已申请海报栏,次日仍没有使用者,经确认,取消本次展位粘贴资格,并罚抄本条例1遍,再次发现,罚抄3遍,屡次,违规单位或个人需拟一份说明,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上交至自律督导部值班室后第二个工作日方可继续申请海报栏位。
⑷已通过审批但未到截止日期,私自移动海报位置或影响到他人的海报张贴,经确认,督导部相关人员将撕下海报,罚抄本条例1遍,出现第二次则罚抄3遍,屡次停贴一个月。如果过错方承认错误,主动接受惩罚,且认错态度较好的,可视情况提前解除停用。
⑸其他违规现象,经确认,取消本次展位粘贴资格,并罚抄本条例1遍,再次发现,罚抄3遍,屡次,违规单位或个人需拟一份说明,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上交至自律督导部值班室后第二个工作日方可继续申请海报栏位。
7.对海报的监督工作可由督导部相关人员负责。每日督导部组织巡逻队对海报张贴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张贴等情况进行处理。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横幅悬挂申请流程
要求:横幅至多提前5天,横幅申请方由主办方管理单位通过该单位指定邮箱发送横幅(JPG)以及横幅申请表至督导部指定邮箱xaxhdd@。督导部将于每天19:00-20:50(超过该时间段的横幅视为隔天审批)时间进行横幅的受理审批,审批通过的横幅督导部将于当天通知横幅申请人受理情况并通知横幅申请人于横幅悬挂的前一天之前到翔安学生活动中心A209督导部值班地点持横幅电子版领取批条。审批未通过的,督导部将退回主办方管理单位,并注明原因。
具体流程如下:
如果横幅确定审核无误,由督导部通知审核通过的横幅的横幅申请人于横幅悬挂的前一天之前到学生活动中心督导部值班处持横幅电子版领取批条。
申请单位在时间截止前自行摘下横幅。
督导部于当天值班时间受理横幅文档,值班人员根据登记表上横幅栏位的使用情况对申请人所申请地点进行核查。如被占用,经过申请人同意,可换到其他地点。
横幅申请方由主办方管理单位通过该单位指定邮箱发送横幅(JPG)以及横幅申请表至督导部指定邮箱xaxhdd@,自律督导部将视为该管理单位同意该横幅的审批。
申请人在横幅右下角粘贴批条后,可张贴至指定区域,值班人员在横幅登记表上注明其使用期限。
说明
1.自律督导部同样受理纸质版申请表(需有相应管理单位的盖章,并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申请表)。
2.学院的活动横幅主办方管理单位为各个学院审批部门。学院将受理通过的横幅以及横幅申请表发至督导部指定邮箱,督导部只承认各个学院的指定邮箱所发送的横幅,并且自律督导部将视为学院同意该横幅的审批。
3.社团的活动横幅主办方管理单位为社团联合会审批部门。社联会将受理通过的横幅以及横幅申请表发至督导部指定邮箱,督导部只承认社联会指定邮箱所发送的横幅,并且自律督导部将视为社联会同意该横幅的审批。
4.外来讲座,宣讲会等横幅主办方管理单位为科创中心审批部门。科创中心将受理通过的横幅以及海报申请表发至督导部指定邮箱,督导部只承认科创中心指定邮箱所发送的横幅,并将视为科创中心同意该横幅的审批。
5.校级学生组织的活动横幅主办方管理单位为团工委。团工委将受理通过的横幅以及横幅申请表发至督导部指定邮箱,督导部只承认团工委指定邮箱所发送的横幅,并且自律督导部将视为团工委同意该横幅的审批。
6.其他横幅主办方管理单位为该组织挂靠单位,自律督导部只受理该单位活动横幅的纸质版申请表。
7.思明校区申请的横幅自律督导部只受理纸质版申请表。
注意
1.在学院,研究院使用的建筑物外墙悬挂横幅,由学院、研究院党委、党总支负责管理;在学生公寓建筑物外墙等建筑物以及其他未明确管理责任的区域内悬挂横幅由校会督导部负责管理。宣传横幅须由活动主办(牵头)单位填写《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宣传横幅审批申请表》,并附上jpg格式横幅,经翔安校会督导部审批通过之后,方可进行悬挂。
2.横幅规范格式:主体部分写明活动名称(或主要内容、主题);有赞助单位的在横幅右下角用比主体部分小号的字体写明赞助单位(最多不得超过横幅五分之一)。但不能提及赞助单位详细信息,如电话、地址、网址、二维码和主要生产品等。内容必须确保思想健康,格调高雅,用字规范,整洁美观,务必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务必符合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制作横幅按照节能减排、构建绿色生态文化的要求,以简明节约为原则。
严禁悬挂违反我国宪法、法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带有挑衅性、侮辱性的内容,或者带有商业广告性质的横幅。
3.悬挂横幅的单位,对横幅的文字及表现形式承担责任,负责日常维护,对于破损、过时的横幅要及时清理。管理单位负审核、检查、监督职责。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执法工作由校区保卫办负责实施。
4.横幅数量:同一场活动的宣传横幅总数不超过3条,并应悬挂在指定位置。
5.悬挂时间:横幅悬挂不超过7天。悬挂时间自起始之日0:00起至终止之日21:00。至多续批一次,一次5天。
6.横幅悬挂及收回均由申请单位自行落实人员做好。申请单位应在获得批准悬挂时间的期限内将横幅自行拆除收回。对逾期未收回者,督导部人员有权将其摘下(或其他需在此地挂横幅的申请单位)
7.违规横幅处罚办法
⑴未经审批直接悬挂的横幅,经确认,摘下横幅,停止横幅位置申请直至其接受处罚,罚抄本条例3遍。情节严重者或者屡次违反者将惩处停止横幅悬挂一个学期并进行公示。
⑵单位或个人随意摘下他人已审批悬挂的横幅,经确认,违规单位或个人需拟一份说明,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上交至自律督导部值班室后第二个工作日方可继续申请横幅位置,情节严重者或者屡次违反者将惩处停止横幅申请一个学期并进行公示;并赔偿被摘部门横幅制作相关费用。
⑶已申请横幅位置,次日仍没有使用者,经确认,取消本次横幅悬挂资格,并罚抄本条例1遍,再次发现,罚抄3遍,屡次,违规单位或个人需拟一份说明,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上交至自律督导部值班室后第二个工作日方可继续申请横幅位置。
⑷已通过审批但未到截止日期,私自移动横幅位置或影响到他人的横幅悬挂或者悬挂错位置,经确认,督导部相关人员将摘下横幅,罚抄本条例1遍,出现第二次则罚抄3遍,屡次停贴一个月。如果过错方承认错误,主动接受惩罚,且认错态度较好的,可视情况提前解除停用。
⑸对横幅逾期未收回者,督导部人员有权将其摘下,寄放于督导部值班室,超过一天罚抄本条例1遍,三天以内罚抄3遍并停止一个星期。超过三天,由督导部人员联系申请单位并停止其横幅悬挂一个月。如果过错方承认错误,主动接受惩罚,且认错态度较好的,可视情况提前解除停用。
⑹其他违规现象,经确认,取消本次横幅悬挂资格,并罚抄本条例1遍,再次发现,罚抄3遍,屡次,违规单位或个人需拟一份说明,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上交至自律督导部值班室后第二个工作日方可继续申请横幅栏位。
8.对横幅的监督工作由督导部负责,每日值班同学检查悬挂的横幅有无超期、是否按照规定粘贴批条、是否按照指定位置悬挂等。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宣传海报审批申请表
审批编号:
申请单位
活动内容
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
活动内容或海报内容: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申请地点
□竞丰食堂 □芙蓉1-4 □芙蓉5-8 □芙蓉9-10
□丰庭食堂 □笃行6 □笃行9 □国光
海报规格
(cm)
□一栏(70*110) □二栏(140*110)
□三栏(210*110) □四栏(280*110)
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赞助商及其赞助金额
情况所在单位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督导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由厦门大学学生会翔安校区分会自律督导部保存。活动海报由申请部门自行制作和张贴。
2.海报实行先审批后张贴的程序。海报至多提前3天(联张海报可以提前5天进行预约栏位)进行申请,海报申请方由主办方管理单位通过该单位指定邮箱发送海报(JPG)以及海报申请表(该表)至督导部指定邮箱。督导部将于每天19:00-20:50(超过该时间段的海报视为隔天审批,法定节假日不值班)时间进行海报的受理审批,审批通过的海报督导部将于当天通知海报申请人受理情况并通知海报申请人于海报粘贴的前一天之前到翔安学生活动中心督导部值班地点持实体海报领取批条。
3.申请单位要做到所张贴海报的内容、地点和时间与审批事项一致,并指定专人负责维护所张贴的海报。统一使用透明胶带,不得使用背胶、双面胶,不得损害或栏位,并清理干净粘贴所留下的痕迹,否则将会追究其相关责任。
4.海报粘贴时间一般为3天,申请单位要安排专人按时取下,到期后可持批条至值班室续批。海报超过时间不及时摘除,其他机构有权对该海报进行处分。
厦门大学学生会翔安校区分会自律督导部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宣传横幅审批申请表
审批编号:
申请单位
活动内容
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
活动内容或横幅内容: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申请地点
□一期 □二期
横幅规格
(cm)
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赞助商及其赞助金额
情况所在单位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督导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由厦门大学学生会翔安校区分会自律督导部保存。活动横幅由申请部门自行制作和悬挂。
2.横幅实行先审批后悬挂的程序。横幅至多提前5天(联张海报可以提前7天进行预约栏位)进行申请,横幅申请方由主办方管理单位通过该单位指定邮箱发送横幅(JPG)以及横幅申请表(该表)至督导部指定邮箱xaxhdd@。督导部将于每天19:00-20:50(超过该时间段的横幅视为隔天审批,法定节假日不值班)时间进行横幅的受理审批,审批通过的横幅督导部将于当天通知横幅申请人受理情况并通知横幅申请人于横幅悬挂的前一天之前到翔安学生活动中心督导部值班地点领取批条。
3.申请单位要做到所悬挂横幅的内容、地点和时间与审批事项一致,并指定专人负责维护所悬挂的横幅。
4.横幅悬挂时间一般为7天,申请单位要安排专人按时取下,到期后可持批条至值班室续批,如不及时取下,将会进行严肃的处分
厦门大学学生会翔安校区分会自律督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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