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食堂、商店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我校食堂停办了,使学生和教师在为贯彻落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学校食堂,商店不能承包经营的规定,以及学校教师的民意调查,学校觉得将食堂、商店由学校经营,为规范经营,加强管理,提高学校教师的福利,特制定本办法。一、 指导思想1、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2、杜绝学校安全事故3、解决师生就餐4、提高教师福利二、 具体经营办法1、做到两个保证(1)保证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是合格的商品,严禁销售“三无”食品及假冒伪劣商品。(2)要有一定的经济效益,能使教师的福利待遇
2、有较大幅度的提高。2、坚持三个原则(1)全员参与原则。学校在岗教职工师原则上全员参与经营与管理,福利全员享受,特殊情况不愿参与经营管理者,可享受其福利基金20元,不享受其他劳务分配。(2)自负盈亏原则。由全校教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学校除取添置固定资产部分外,学校不补贴,不截留一分钱。(3)公开、公平原则。商店,食堂经营及管理透明度要高,帐目必须日清月结,从进货,销售,核算到最后制订福利分配方案,必须接受每一位教师的监督。3、经营人员(1)经营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至四人视其规模人数调整。(2)人员条件身体健康有健康证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烹调技术年龄50周岁以下。(3)主厨必须精通白案技术。4、经营范围(1)幼儿园学生中餐(2)全体中小学生早中餐(3)寄宿部学生早中晚三餐(4)需就餐的教师5、经费收取(1)早餐每期每生150元每期一次性收取(2)中餐每餐2至3元每月收取(3)寄宿生每月150元每月收取(4)全部费用由班主任统一收取(5)奖励寄宿生早餐费用每收取一人班主任老师奖励20元其他餐费按6%班主任提成6、就餐办法(1)每天由值班老师及食堂工作人员将各班早中餐装好饭盒摆放整齐,由各班主任或班干部领至教室让学生在教师集体就餐,饭后将餐具收回送至食堂交值班人员(2)寄宿生晚餐在食堂窗口排队购买(3)教师就餐在教师餐厅就餐 湖滨学校 200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