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一:
2010年江西省中学生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抚州市教育局、抚州市体育局、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南丰县教育局、南丰县体育局、南丰县第一中学、江西省学生体协中小学生工作委员会
四、竞赛日期与地点:2010年11月6日至11日在南丰县第一中学举行。
五、参赛单位:省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示范性中学;有条件参赛的学校。
六、竞赛分组:男子组、女子组
七、竞赛项目:
男子组(共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栏高106.7厘米,栏间距9.14米)、400米栏(栏高91.4厘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
女子组(共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84厘米,栏间距8.5米)、400米栏(栏高76.2厘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
八、参赛办法:
设区市教育局报总领队1人,各队可报领队1人(校级领导),教练员3人,运动员16人(每组别运动员不得多于10人),共计20人。参赛队所有人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和往返比赛途中),方可报名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每个运动员限报二项,另可兼报接力。
(二)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决定赛次。原则上800米(含800米)以下项目进行预、决两个赛次,决赛按预赛成绩取前八名;1500米(含1500米)以上项目只进行决赛。
(三)报名人数不足3人(含3人)的项目将不举行比赛。运动员可重新报项参赛。
(四)凡已正式报名的项目,运动员必须参赛。如有特殊情况,须向运动员资格审查机构报告,经资格审查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弃权,否则取消其继续参赛资格(含接力)和已取得的名次,并从该队团体总分中扣除5分。
(五)计分办法:单项分别以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得分加倍,破省中学生历届田径比赛纪录者,每项加5分,破全国中学生田径比赛最高成绩者加10分。
(六)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比赛规则》。
(七)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运动员注册卡和竞赛证参赛。请各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学生运动员网上注册和学校体育裁判员网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办理网上注册手续。
(八)参赛运动员必须前后佩带号码布。号码布由各队自行制作,女前男后,规格为:24×20厘米,正楷字体,白底黑字,字高10厘米,字体边宽2厘米。布局为上空6厘米,下空4厘米。两边各空2厘米。各单位号码顺序见附表3。
(九)接力项目各队运动员必须统一服装。
(十)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大会组委会决定。
十、报名与报到:
(一)2010年10月10日报名截止(以邮戳为准)。各单位须认真填写“报名表”(附表1)和“江西省学生运动员赛前确认注册登记表”(附表2)各一式两份,经设区市教育局审查盖章后,连同运动员的学生证、学籍表、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加盖骑缝户口专用章的出生年月日证明材料复印件,寄送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王婵亮收,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邮编:330027。同时附参赛队所有人员每人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办理竞赛证。报名后不得更改。
(二)各队于11月6日到南丰县第一中学报到,报到时需交验运动员学生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籍表原件,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三)裁判员于11月6日上午10点前到南丰县第一中学报到。
十一、其它:
(一)本《规程》如与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江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总规程的通知》相悖,以《总规程》为准。
(二)11月7日下午3点举行开幕式,各代表队选12人参加入场式,其中领队1人,旗手1人,运动员10人,男女不限。并提供80字以内具有本校特色的入场简介词,于11月1日前寄送南丰县第一中学校办。
(三)各代表队在报到时需交本校校旗两面,入场式方块旗队和本队入场各用一面。校旗规格:6×9尺,颜色不限,旗双面应印有学校名称。
(四)11月7日上午8点30分在南丰县第一中学会议室召开技术会议,请各队派一名教练员准时参加。
(五)11月7日上午10点30分在南丰县第一中学会议室召开第一次组委会,请组委会成员、总领队、各队领队准时参加。
(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七)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0年江西省中学生田径比赛报名表
2、江西省学生运动员赛前确认注册登记表
3、参赛学校运动员号码顺序表
4、2010年江西省中小学生田径比赛竞赛日程表
附表1:
2010年江西省中学生田径比赛报名表
单位名称(章): 总领队: 电话: 教练员:
组别: 领队: 电话:
项
姓
目
名
一00米
二00米
四00米
八00米
一五00米
三000米
五000米
一00米栏
一一0米栏
四00米栏
四 x 一00米接力
四 x 四00米接力
跳
高
跳
远
三级跳远
铅
球
铁
饼
标
枪
备 注
1、 字迹清楚,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2、 每位运动员所报项目,要注明近期最好成绩。
医疗单位(章)
附表2:
江西省学生运动员赛前确认注册登记表
江西省 市 所在学校: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相 片
出生年月
身高/体重
项 目
身份证号
学生证号
所在院系及年、班级
学籍号
政治面貌
入校时间
首次注
册时间
运动员等级
最 好
成 绩
当 年 最
好 成 绩
政治思想
表 现
家庭住址
家庭电话
父亲姓名
父亲单位
母亲姓名
母亲单位
学 校
意 见
班主任 (签字) 校招办主任 (签字)
体育部(室)主任 (签字) (学校章)
各市教委
意 见
(分管主任签字) (单位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
参赛学校运动员号码顺序表
学 校
号 码
学 校
号 码
江西师大附中
0101—0199
赣县中学 ※
2601—2699
进贤二中
0201—0299
南康中学
2701—2799
豫章中学
0301—0399
上犹中学 ※
2801—2899
南昌二中 ※
0401—0499
赣州一中
2901—2999
南昌八中 ※
0501—0599
赣州三中 ※
3001—3099
南大附中 ※
0601—0699
寻乌中学
3101—3199
九江金安高中 ※
0701—0799
峡江中学
3201—3299
瑞昌一中
0801—0899
吉安县二中
3301—3399
九江同文中学 ※
0901—0999
白鹭洲中学
3401—3499
都昌二中
1001—1099
吉安一中
3501—3599
景德镇一中
1101—1199
新干中学
3601—3699
浮梁一中
1201—1299
吉水县二中
3701—3799
乐平三中 ※
1301—1399
上饶县中
3801—3899
乐平中学
1401—1499
铅山县一中
3901—3999
芦溪中学
1501—1599
弋阳县一中 ※
4001—4099
安源中学
1601—1699
德兴市一中 ※
4101—4199
萍乡中学
1701—1799
宜春中学
4201—4299
萍乡三中
1801—1899
樟树三中 ※
4301—4399
湘东中学 ※
1901—1999
上高二中 ※
4401—4499
新余九中
2001—2099
高安中学
4501—4599
新钢中学
2101—2199
宜春三中 ※
4601—4699
新余一中
2201—2299
临川一中
4701—4799
鹰潭一中
2301—2399
临川二中
4801—4899
贵冶中学
2401—2499
临川十中 ※
4901—4999
兴国一中
2501—2599
南丰一中
5001—5099
注:※为田径副项学校
附表4:
2010年江西省中小学生田径比赛竞赛日程表
第一天上午
径 赛
1、小学男子组60米预赛
2、小学女子组60米预赛
3、初中男子组100米预赛
4、初中女子组100米预赛
5、高中男子组100米预赛
6、高中女子组100米预赛
7、小学男子组400米预赛
8、小学女子组400米预赛
9、高中男子组800米预赛
10、高中女子组800米预赛
11、高中男子组4×400米接力预赛
12、高中女子组4×400米接力预赛
田 赛
1、小学男子组跳高预决赛
2、小学女子组跳高预决赛
3、高中男子组三级跳远预决赛
4、高中女子组铅球预决赛
5、初中女子组铅球预决赛
6、高中男子组标枪预决赛
下午
径 赛
1、小学男子组60米决赛
2、小学女子组60米决赛
3、初中男子组100米决赛
4、初中女子组100米决赛
5、高中男子组100米决赛
6、高中女子组100米决赛
7、小学男子组400米决赛
8、小学女子组400米决赛
9、初中男子组800米预决赛
10、初中女子组800米预决赛
11、高中男子组800米决赛
12、高中女子组800米决赛
13、高中男子组5000米预决赛
14、高中男子组4×400米接力预赛
15、高中女子组4×400米接力预赛
田 赛
1、初中女子组跳高预决赛
2、高中女子组三级跳远预决赛
3、高中男子组铅球预决赛
4、初中男子组铅球预决赛
5、高中女子组标枪预决赛
第二天上午
径 赛
1、初中女子组100米栏预赛
2、初中男子组100米栏预赛
3、高中女子组100米栏预赛
4、高中男子组110米栏预赛
5、小学男子组100米预赛
6、小学女子组100米预赛
7、初中男子组200米预赛
8、初中女子组200米预赛
9、高中男子组200米预赛
10、高中女子组200米预赛
11、小学男子组800米预决赛
12、小学女子组800米预决赛
13、高中男子组1500米预决赛
14、高中女子组1500米预决赛
田 赛
1、初中男子组跳高预决赛
2、高中女子组跳远预决赛
3、初中女子组跳远预决赛
4、高中男子组铁饼预决赛
5、初中男子组铁饼预决赛
下午
径 赛
1、初中女子组100米栏决赛
2、初中男子组100米栏决赛
3、高中女子组100米栏决赛
4、高中男子组110米栏决赛
5、小学男子组100米决赛
6、小学女子组100米决赛
7、初中男子组200米决赛
8、初中女子组200米决赛
9、高中男子组200米决赛
10、高中女子组200米决赛
11、初中男子组1500米预决赛
12、初中女子组1500米预决赛
13、高中女子组3000米预决赛
田 赛
1、小学男子组垒球预决赛
2、小学女子组垒球预决赛
3、高中男子组跳远预决赛
4、初中男子组跳远预决赛
5、高中女子组铁饼预决赛
6、初中女子组铁饼预决赛
第三天上午
径 赛
1、小学男子组200米预赛
2、小学女子组200米预赛
3、初中男子组400米预赛
4、初中女子组400米预赛
5、高中男子组400米预赛
6、高中女子组400米预赛
7、初中男子组5000米竞走预决赛
8、高中男子组4×100米接力预赛
9、高中女子组4×100米接力预赛
10、初中男子组4×100米接力预赛
11、初中女子组4×100米接力预赛
田 赛
1、小学男子组跳远预决赛
2、小学女子组跳远预决赛
3、初中女子组标枪预决赛
4、高中女子组跳高预决赛
下午
径 赛
1、小学男子组200米决赛
2、小学女子组200米决赛
3、初中男子组400米决赛
4、初中女子组400米决赛
5、高中男子组400米决赛
6、高中女子组400米决赛
7、初中女子组3000米竞走预决赛
8、高中男子组4×100米接力决赛
9、高中女子组4×100米接力决赛
10、初中男子组4×100米接力决赛
11、初中女子组4×100米接力决赛
田 赛
1、初中男子组标枪预决赛
2、高中男子组跳高预决赛
附件二:
2010年江西省中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南昌市教育局、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南昌市第二中学、江西省学生体协中小学生工作委员会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2010年7月11日至18日在南昌市第二中学(红谷滩校区)举行。
五、参赛单位:各分赛区男、女前二名的单位,省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示范性中学
六、参赛办法:
设区市教育局报总领队1人,各队可报领队1人(校级领导),教练员1人,运动员12名(教练员和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分赛区人员),报名后不得更改。参赛队所有人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和往返比赛途中),方可报名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参赛队每组别7队(含7队)以下采用单循环制。参赛队每组别8队以上(含8队)则采用两阶段赛制:即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交叉赛。获得小组循环赛1-2名的队,按照A1-B2、B1-A2的对阵方式进行比赛,决出第一至第四名,其它名次以此类推。比赛采用四节制。
(二)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三)每队必须备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并前后印有号码。比赛队员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四)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大会组委会决定。
(五)决定名次办法
1、比赛中,各队胜一场得两分,负一场得一分,弃权得零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弃权队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2、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负场次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
3、如遇三个队(或三个队以上)积分相等,按积分相等各队相互间的胜负场多少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胜负场数再相等,则按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得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六)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运动员注册卡和竞赛证参赛。请各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学生运动员网上注册和学校体育裁判员网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办理网上注册手续。
八、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于2010年6月20日前将2010年江西省中学生篮球比赛报名表(附表1)和“江西省学生运动员赛前确认注册登记表”(附表2)各一式两份,经设区市教育局审查盖章后,连同运动员的学生证、学籍表、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加盖骑缝户口专用章的出生年月日证明材料复印件,寄送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王婵亮收,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邮编:330027。联系电话(传真):0791-8509230。同时附上参赛队所有人员每人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办理竞赛证。
(二)各队于7月11日报到,报到时需交验运动员学生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籍表原件,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三)裁判员于7月11日上午9点前到比赛地点报到。
九、其它:
(一)本规程如与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江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总规程的通知》相悖,以《总规程》为准。
(二)7月11日下午4点在南昌市第二中学会议室召开第一次组委会和裁判员、教练员联席会议,请各队领队和教练员各一人准时参加会议。
(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0年江西省中学生篮球比赛报名表
2、江西省学生运动员赛前确认注册登记表
附表1:
2010年江西省中学生篮球比赛报名表
参 赛 队: 领队: 主 教 练: 电话:
总 领 队: 电话: 助理教练: 电话:
序号
运动员
姓 名
场上
号码
场上
位置
出 生
年月日
在省教育厅注册情况
备注
说明
首次注册日期
注册卡号码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报名说明
1、每一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可报运动员12名;
2、报名表须在6月20日前报省学生体育协会;
3、有关注册的材料一同报送。
校领导 (签字)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服装颜色: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江西省学生运动员赛前确认注册登记表
江西省 市 所在学校: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相 片
出生年月
身高/体重
项 目
身份证号
学生证号
所在院系及年、班级
学籍号
政治面貌
入校时间
首次注
册时间
运动员等级
最 好
成 绩
当 年 最
好 成 绩
政治思想
表 现
家庭住址
家庭电话
父亲姓名
父亲单位
母亲姓名
母亲单位
学 校
意 见
班主任 (签字) 校招办主任 (签字)
体育部(室)主任 (签字) (学校章)
各市教委
意 见
(分管主任签字) (单位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2010年江西省中学生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南昌市教育局、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西省学生体协中小学生工作委员会
四、竞赛日期与地点:2010年7月22日至28日在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举行。
五、参赛单位:各分赛区男、女前二名的单位,省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示范性中学
六、参赛办法:
设区市教育局报总领队1人,各队可报领队1人(校级领导),教练员1人,运动员12名(教练员和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分赛区人员),报名后不得更改。参赛队所有人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和往返比赛途中),方可报名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视参赛队多少采用分组循环或单循环制,每局25分,决胜局15分,五局三胜制。
(二)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三)各队比赛服装要求统一,服装前后要有明显的号码。比赛队员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四)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更改比赛日期,由大会组委会决定。
(五)决定名次办法
1、比赛中,各队胜一场得两分,负一场得一分,弃权得零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弃权队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2、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负场次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
3、如遇三个队(或三个队以上)积分相等,按积分相等各队相互间的胜负场多少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胜负场数再相等,则按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得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六)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运动员注册卡和竞赛证参赛。请各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学生运动员网上注册和学校体育裁判员网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办理网上注册手续。
八、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2010年江西省中学生排球比赛报名表(附表1)和“江西省学生运动员赛前确认注册登记表”(附表2)各一式两份,经设区市教育局审查盖章后,连同运动员的学生证、学籍表、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加盖骑缝户口专用章的出生年月日证明材料复印件,寄送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王婵亮收,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邮编:330027。联系电话(传真):0791-8509230。同时附上参赛队所有人员每人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办理竞赛证。
(二)各参赛队于7月22日到省学生体协秘书处报到。报到时需交验运动员学生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籍表原件,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三)裁判员于7月22日上午10点前到省学生体协秘书处报到。
九、其它:
(一)本规程如与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江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总规程的通知》相悖,以《总规程》为准。
(二)7月22日下午4点在省学生体协秘书处召开第一次组委会和裁判员、教练员联席会议,请各队领队和教练员各一人准时参加会议。
(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0年江西省中学生排球比赛报名表
2、江西省学生运动员赛前确认注册登记表
附表1:
2010年江西省中学生排球比赛报名表
参 赛 队: 领队: 主 教 练: 电话:
总 领 队: 电话: 助理教练: 电话:
序号
运动员
姓 名
场上
号码
场上
位置
出 生
年月日
在省教育厅注册情况
备注
说明
首次注册日期
注册卡号码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报名说明
1、每一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可报运动员12名;
2、报名表须在6月30日前报省学生体育协会;
3、有关注册的材料一同报送。
校领导 (签字)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服装颜色: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江西省学生运动员赛前确认注册登记表
江西省 市 所在学校: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相 片
出生年月
身高/体重
项 目
身份证号
学生证号
所在院系及年、班级
学籍号
政治面貌
入校时间
首次注
册时间
运动员等级
最 好
成 绩
当 年 最
好 成 绩
政治思想
表 现
家庭住址
家庭电话
父亲姓名
父亲单位
母亲姓名
母亲单位
学 校
意 见
班主任 (签字) 校招办主任 (签字)
体育部(室)主任 (签字) (学校章)
各市教委
意 见
(分管主任签字) (单位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2010年江西省中学生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九江市教育局、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九江市第一中学、江西省学生体协中小学生工作委员会
四、比赛时间、地点:
2010年4月24日至29日在九江市第一中学举行。
五、参加单位:
各分赛区前二名单位,全省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示范性中学,其他普通中学、职业高中。
六、参赛办法:
设区市教育局报总领队1人,各队可报领队1人(校级领导),教练员2人,运动员18人,报名后不得更改。参赛队所有人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和往返比赛途中),方可报名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根据参赛队数,可选择采用单循环,双循环,淘汰赛的办法进行。
(二)决定名次办法
1、比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每场比赛结束为平局时,不进行加时赛,采用罚点球决出胜负,胜者得2分,负者得1分。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则依次按相等队之间比赛的胜负、净胜球、总进球数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上述各项仍相等,则依次按他们在小组全部比赛中的净胜球、总进球数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三)采用最新版的国际足联《足球竞赛规则》。
(四)比赛为11人制,使用5号球,每场比赛上场队员不得少于七名,否则以弃权处理。
(五)全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间休息15分钟,每场替换人数不限,一经替出不得再次复入。
(六)各队自备比赛服装,上衣必须有明显号码,比赛队员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七)上场队员不能穿铁钉柱的足球鞋上场比赛。场上队长自备6CM宽的袖口。
(八)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大会组委会决定。
(九)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运动员注册卡和竞赛证参赛。请各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学生运动员网上注册和学校体育裁判员网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办理网上注册手续。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发给奖杯(或奖牌)和成绩证书,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队予以录取。
(二)按6:1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按10:1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凡获得规定名次的队评选优秀教练员1名,6:1评选优秀裁判员。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于2010年4月1日前将“2010年江西省中学生足球比赛报名表”(附表1)和“江西省学生运动员赛前确认注册登记表”(附表2)各一式两份,经设区市教育局审查盖章后,连同运动员的学生证、学籍表、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加盖骑缝户口专用章的出生年月日证明材料复印件,寄送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王婵亮收,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邮编:330027。联系电话(传真):0791-8509230。同时附上参赛队所有人员每人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办理竞赛证。
(二)各参赛队于4月24日上午到九江一中报到。报到时需交验运动员学生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籍表原件,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三)裁判员于4月24日上午10点前到九江一中报到。
十、其它:
(一)本《规程》如与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江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总规程的通知》相悖,以《总规程》为准。
(二)于4月24日下午4点在九江一中召开第一次组委会和裁判员、教练员联席会议,请各队领队和教练员各一人准时参加会议。
(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四)本规程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0年江西省中学生足球比赛报名表
2、江西省学生运动员赛前确认注册登记表
附表1:
2010年江西省中学生足球比赛报名表
参 赛 队: 领队: 主 教 练: 电话:
总 领 队: 电话: 助理教练: 电话:
组别
序号
运动员
姓 名
出生年月
号码
运动员所在中学
备注
注册卡号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校领导 (签字)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服装颜色: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江西省学生运动员赛前确认注册登记表
江西省 市 所在学校: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相 片
出生年月
身高/体重
项 目
身份证号
学生证号
所在院系及年、班级
学籍号
政治面貌
入校时间
首次注
册时间
运动员等级
最 好
成 绩
当 年 最
好 成 绩
政治思想
表 现
家庭住址
家庭电话
父亲姓名
父亲单位
母亲姓名
母亲单位
学 校
意 见
班主任 (签字) 校招办主任 (签字)
体育部(室)主任 (签字) (学校章)
各市教委
意 见
(分管主任签字) (单位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2010年江西省学生健美操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江西师范大学
三、协办单位: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竞赛时间与地点:2010年5月1日—3日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举行。
五、参赛单位:全省各高等院校、中师中专、中小学校
六、竞赛分组:
1、高等院校:体育院系组、本科组、专科组
2、中师中专组
3、中小学生组:少年预备组(6—8岁)、国际预备组(9—11岁)、国际年龄一组(12—14岁)、国际年龄二组(15—17岁)
七、竞赛项目:
(一)竞技健美操
1、中小学生竞技健美操
2、竞技健美操、男单、女单、混双、三人操、六人操、团体赛
(二)大众健美操
1、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第三套规定动作(1—6级),自选套路、团体赛
2、啦啦操(舞蹈、竞技)
3、健身街舞,人数不限
4、排舞(任选舞种,人数16—24人)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八、参加办法:
(一)设区市教育局报总领队1人。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3人,运动员不限。
(二)单项比赛:每对每项可报1—2人(对、队),但必须注明参加团体赛人员名单。
(三)大众健美操一至六级的比赛人数为5—6人,自选套路的比赛人数为5—8人。
1、小学生组:可报1—3级及自选套路
2、中师中专组:可报2—4级及自选套路
3、体育院系组:可报4—6级及自选套路
4、本科组:可报4—6级及自选套路
5、专科组:可报3—5级及自选套路
(四)团体赛:
1、竞技团体赛:只有参加竞技组四个项目以上比赛的运动队才有资格进入竞技团体赛排名。
2、大众团体赛:只有参加大众组三个项目以上比赛的运动队才有资格进入大众团体赛排名。
3、参加竞技健美操和大众健美操的运动员不得跨项。
九、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和单项只进行一次预决赛。各单项最好成绩相加,为本单位团体成绩,各组各项按名次均取前八名。
(二)比赛出场顺序由竞赛委员会抽签决定。
(三)自选套路时间为1分40秒-1分50秒。
(四)健身街舞时间为2分30秒-2分45秒。
(五)啦啦操时间为2分30秒±10秒。
(六)竞技健美操的比赛评分执行2009—2012年健美操新周期技术等级评分规则。
(七)大众健美操比赛的评分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制定的《全国大众健美操评分规则》。
(八)街舞的比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订的评分规则进行评分。
(九)排舞的比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全国排舞竞赛规程》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竞技健美操:
1、团体赛:各组别按名次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
2、单项赛:各组别按名次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
(二)大众健美操:
1、团体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奖杯。
2、各单项: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3、啦啦操: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奖牌。
4、排舞: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奖杯。
5、体育道德风尚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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