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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的机理、实践及风险防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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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一、引言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了实行源头治理的基本原则,强调了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措施的重要性,由此引发了重塑新时代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的大讨论。我国农产品质量问题由来已久,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带来的制度变迁的能量释放殆尽后,小农经济内在弊端逐渐显现,农户生产重数量轻质量、小规模分散经营与农业产业化对接、单个农户自身应对市场化的效率效益等问题均蕴含着农产品质量缺陷。由此,保障农产品质量的意义已超越实现生态社会效益目标的范畴,并逐步转向从迎合消费市场需求侧变化进而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的角度统筹考量

2、。基于“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亟须建立一个能够参与到全部农业产业链或其中主要环节、有效协调、规范统一和控制农业微观主体(农户)生产经营行为的组织载体,将保障农产品质量嵌入到农产品生产至消费的各个环节中(张益丰等,2022)。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中坚力量和引领“小农户”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迎来发展新机遇,总体呈现“带动能力不断增强、服务领域持续拓宽、产业分布更加广泛”等特征,朝着由传统合作向新型合作演变、由单一功能向多种功能扩展、由横向合作向“对内业务纵向加深与对外业务纵向延伸”转型变革。当前,纵向一体化已成为合作社创新生产经营模式的一种有效组织方式(梁巧

3、等,2019)。从理论上而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纵向一体化水平与产品质量呈正相关性。鉴于我国合作社组织性质及其通过组织约束、利益驱动、技术和信息服务等诱导与约束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所具备的优农民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的机理、实践及风险防控*魏玲丽1,魏晋2(1.四川旅游学院希尔顿酒店管理学院,成都610100;2.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四川绵阳621010)*项目来源: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项目(SC21B147)。作者简介:魏玲丽,女,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农业经济与管理。摘要:纵向一体化是我国农民合作社创新生产经营模式和保障农产品质量的有效组织方式,但农民合

4、作社纵向一体化在保障农产品质量方面仍面临诸多风险。以“激励约束机制”为切入点,引入关系契约分析范式,构建农民合作社纵向一体化关系契约模型,分析其保障农产品质量的机理。结合调查样本案例,总结归纳农民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的实践。在此基础上,将道德风险、逆向选择、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等纳入农民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的实践风险分析。基于以上分析,从利益导向和关系导向的角度提出农民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各种实践风险的防控对策。关键词:农民合作社;纵向一体化;农产品质量;机理;实践;风险防控中图分类号:F325.12;F321.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189(20

5、23)04-0088-11Agricultur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2023年第4期 总第80期88势,可初步判断,合作社实行纵向一体化经营,能在农业产业链各环节逐步实现“统一生产资料、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品种、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等多个“统一”,从而达到控制农产品质量的效果。然而,从各地实践来看,相对于权责明晰、管理规范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采取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似乎具有诸多天然“劣势”,导致其不同程度地陷入“纵向一体化陷阱”和“低水平合作的恶性循环”。那么,实践中合作社的纵向一体化经营水平为何不尽如人意?采取纵向一体化经营的合作社为何依然未实现农产品质量

6、的真正控制?如何控制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产生的风险?这些成为目前全面提升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亟待解答的关键问题。二、文献综述近年来,学者围绕“提升小农户自组织能力、重塑农民合作的全新组织载体”进行细致考察,形成“依靠控制产业链若干环节、规范生产行为等手段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的研究共识。有学者认为,由于农产品特性和契约不完全性导致传统订单农业履约障碍普遍存在,拉长了投资者所有企业与生产者之间距离,制约了企业藉以契约控制小农户安全生产和消除被价值链边缘化风险的期望(王军等,2021),因而应将合作社视为促进小农户有效链接大市场和融入价值链的理想组织形式(王建华等,2018),

7、继而针对合作社农产品安全服务功能持续扩散问题进行反思,重点关注合作社保障农产品质量的动因、机制和影响因素。从研究结论来看,市场、政策与法律三方共同作用下的合作社实际执行成本与预期收益比较结果,被视为合作社保障农产品质量的主要动因(黄胜忠等,2014);各类合作社主要采取激励机制、集体惩戒机制、信誉机制、可追溯机制以及其他一些非正式制度来保障农产品质量(顾莉丽等,2015;袁雪霈等,2018;刘刚,2017;崔宝玉等,2019);合作社自身规模、内部结构、规范程度、内部信任、利益分配、品牌与领导能力被认为是合作社保障农产品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蔡荣,2017;郭锦墉等,2022;钟真等,2016;

8、李道和等,2019)。可见,学者充分肯定了合作社保障农产品质量的主体性与重要性,但在合作社采取不同经营策略、选择不同经营模式与保障农产品供给质量的耦合机理、影响机制等方面,无论是在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无论案例研究还是实证研究,尚有诸多值得深入探讨之处。综上所述,本文认同合作社通过建立稳定的纵向关系将农产品产销供应链各环节紧密联系,藉以“利益驱动”“品牌共享”等因素产生保障农产品质量的动力,并通过“契约的制度条款”“声誉与信任”将不同纵向一体化经营方式与农产品安全生产结合,夯实农产品质量源头治理基础。然而,作为正式制度的契约条款却在实践层面上凸显出“不完备”“执行成本高”等特征,使合作社与各方

9、主体签订的各类契约“稳定性”降低、“不完全性”愈发显著,弱化了保障农产品质量的效果。为此,本文尝试以“激励约束机制”为切入点引入关系契约分析范式,以与控制农产品质量较为密切的“社员农产品生产与合作社农产品收购”纵向关系为典型代表构建关系契约模型,借助关系契约“自执行性”分析阐释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的机理,结合调查案例,总结归纳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的实践及其风险,提出防控风险对策。三、研究假设的提出合作社农产品产销业务涉及的纵向关系,由一定数量分散经营农户与其所属合作社按照相关约定构成,由于广大社员拥有更多私有生产信息,比合作社更了解自身经营能力和实际生产过程。因此,将合作社

10、作为“委托方”、广大社员作为“代理方”,提出四点基本假设:假设1:社员农产品生产与合作社农产品收购签订的协议是一个Ci(i=1,2,3,n)期契约,双方都具有逐利动机、保持风险中性以及相同的贴现因子d(d0,1)。社员付出包括安全生产努力程度等专魏玲丽等:农民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的机理、实践及风险防控89Agricultur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2023年第4期 总第80期用性资产后,可能生产出高质量农产品SH和低质量农产品SL。合作社收购社员农产品时,会根据“优质优价”原则支付单位重量高质产品价格PH和低质产品价格PL。为此,建立承载着“农产品生产和

11、农产品收购业务”的关系契约框架:()SH,PH,()SL,PL。假设2:社员与合作社需要同时投入一定数量的专用性资产a,两者在Ci期分别投入各类af和am后,社员将生产出SH,其单位产品价值为VH,否则,社员将生产出SL,其单位产品价值为VL,并且存在VHVL。假设3:社员与合作社协作关系越强,社员越能够生产出SH,反之,只能够生产SL。社员与合作社在Ci期进行协作共同创造的关系租金为VH-VL,其实质是通过社员与合作社紧密协作、共同基于专用性资产创造的、超过双方单独生产所得利润之和的那部分“超额利润”,为此,社员与合作社针对这笔超额利润进行分配的比例设定为与1-,其中,()0,1,其大小取决

12、于社员与合作社分别投入af和am以及两者谈判能力的比较。具体而言,合作社获得的(1-)(VH-VL)am,否则,它会放弃与现有社员的纵向协作寻找其他农户入社合作或者面向合作社以外选择其他经营主体开展纵向协作收购农产品;同理,社员获得的am+()VH-VLaf,否则,社员会弱化上述纵向关系,进而生产SL。假设4:社员遵守协议、按照统一的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那么,合作社就会按约收购SH,此时,用于支付给社员SH的单价PH=()VH-VL+VL,于是,Ci期合作社通过与社员围绕“农产品产销业务”开展纵向协作获得的收益为:RmCi=VH-PH-am=VH-(VH-VL)-VL-am=(1-)(

13、VH-VL)-am,相应地,Ci期社员获得的收益为:RfCi=PH+am-af=()VH-VL+VL+am-af。四、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的机理关系契约是自执行契约,由于其中包含了很强的人格化因素,故而它的实施必须依赖自我履约机制的正常运行。社员与合作社的纵向协作主要依靠关系契约来实现,关系契约的最优目标主要体现在契约双方获得最大化收益之上,一方面,它促进社员遵守契约投入更多专用性资产来生产SH,从而获得比SL市场售价更高的收益;另一方面,合作社遵守契约投入相应的专用性资产,以获得社员生产的SH以及比重更大的关系租金与收益。关系契约一旦缔结后,除了深化契约双方纵向关系程度,还存在契约

14、关系中任何一方甚至双方共同违约造成协作过程终止以及未来收益损失的情况。假定社员与合作社均采用“触发策略”,双方在C1基期都会遵守契约、期望保持长期的纵向关系,并且在“之后各期”契约双方专用性资产投入、收益以及贴现保持不变,于是,社员在未来的Ci期能够获得的收益为:RfCi=RfCidCi=()VH-VL+VL+am-afdCi,其中,dCi=di-1代表未来Ci期的货币折现系数,那么,社员从C1基期开始与合作社保持纵向关系直到未来Ci期获得的收益总和为:i=1n()VH-VL+VL+am-afdi-1=()VH-VL+VL+am-af1-d(1)与上述情况相反,若在C1基期出现了社员违约生产,

15、则视其在C1基期基于质量投入的各类专用性资产af=0,则只能生产出SL,此时,合作社就会拒绝收购SL,导致社员只有将SL直接面向合作社以外的市场进行销售,于是,在C1基期社员只能够获得收益VL+am,鉴于“触发策略”的影响,合作社会逐步终止对于社员的专用性资产投入,致使社员遭受未来收益的损失,在此情况下,社员从C1基期到未来Ci期能够获得的收益总和为:VL+am+i=2nVLdi-1=VL+am+VL1-d(2)“高质量农产品”界定为符合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指标的农产品(以下简称高质产品),这些标准、流程和指标主要来源于农产品中间商和经销商要求、合作社农产品认证要求等方面。“低质量农产

16、品”是指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农产品(以下简称低质产品)。90魏玲丽等:农民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的机理、实践及风险防控通过对比上述两方面作用可知,社员在从C1基期到未来Ci期均能连续地生产出SH,是社员自愿与合作社开展纵向协作,愿意遵守与合作社签订的种养殖协议、按照合作社统一制定的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生产的必要条件,即:()VH-VL+VL+am-af1-dVL+am+VL1-d(3)通过式(3)得到社员的契约“自执行”的条件是:()VH-VL-()1-d VL+damaf(4)由式(4)可知,只要不等式的左边足够大,超过或者等于社员投入的各类专用性资产时,社员就愿意与合作社开展纵向协作

17、和生产SH。于是,假设不等式(4)左边是关于VH、VL、d、am的函数,并表示为:f()VH、VL、d、am=()VH-VL-()1-d VL+dam(5)为继续论证社员遵守契约和维持纵向关系的“偏向性”,再针对式(5)分别依次计算函数f对VH、VL、d、am的偏导数,具体存在下面五种情况:第一,当f()VH、VL、d、amVH=0,表明函数f是VH的增函数,即VH越大,函数f的值也越大,代表社员契约自执行性越大,会更倾向于遵守契约和维持与合作社的纵向关系,相应地,社员也会投入更多的专用性资产。第二,当f()VH、VL、d、amVL=-+()1-d 0,表明函数f是VL的减函数,即VL越低,函

18、数f的值反而越大,代表社员契约自执行性越大,会更倾向于遵守契约和维持与合作社的纵向关系,相应地,社员也会投入更多的专用性资产。第三,当f()VH、VL、d、amd=am+VL0,表明函数f是d的增函数,即d越大,函数f的值也越大,代表社员契约自执行性越大,会更倾向于遵守契约和维持与合作社的纵向关系,相应地,社员也会投入更多的专用性资产。第四,当f()VH、VL、d、am=VH-VL0,表明函数f是的增函数,即越大,函数f的值也越大,代表社员契约自执行性越大,会更倾向于遵守契约和维持与合作社的纵向关系,相应地,社员也会投入更多的专用性资产。第五,当f()VH、VL、d、amam=d0,表明函数f

19、是am的增函数,即am越大,函数f的值也越大,代表社员契约自执行性越大,会更倾向于遵守契约和维持与合作社的纵向关系,相应地,社员也会投入更多的专用性资产。基于上述“偏向性”分析可知,合作社基于质量保障投入的专用性资产am、社员获得关系租金的比重以及贴现因子d,都是社员遵守纵向关系契约、投入专用性资产保障农产品质量的主要正相关因子。具体而言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方面,从关系契约签订开始,社员与合作社均须投入一定数量专用性资产。其间,社员受制于技术水平、人财物等诸多因素限制难以继续投入专用性资产。此时,需要合作社继续投入类似的专用性资产来支持和协助社员从事高质产品生产,相应地,双方才能够获得关系租金,

20、关系契约持久性价值才能体现。另一方面,当任何一方甚至双方同时违背契约发生投机行91Agricultur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2023年第4期 总第80期为时,就会造成因纵向协作过程终止带来的未来收益损失远远大于其违约收益的情况,比如,社员不按照合作社统一制定的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生产,合作社就可以基于契约约定拒绝收购社员的低质产品。这样,这些低质产品就极有可能面临滞销或有市无价的后果,导致社员既定收益严重损失。如果合作社不按照约定在产中环节投入类似的专用性资产来支持和协助社员从事高质产品生产,社员依然会面临既定收益损失的后果,或者,合作社不按照约定的数量、价格

21、等条件收购社员高质产品时,社员就可能终止与合作社合作。这样,合作社就不能获得预期的高质产品货源而造成既定收益损失。综上,采取纵向一体化经营的合作社通过提升关系契约的“自执行性”来保障农产品质量。其中首要因素是关系契约双方通过纵向协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和投入必要的专用性资产。其次,建立相对规范的信任与互惠机制,才能在“平等互惠、多劳多得”的协助框架下达成关系租金分配比例的共识,从而达到关系契约双方利益共赢。除上述围绕合作社农产品产销业务的纵向关系契约外,在其他类型纵向一体化经营实践中,合作社与各方主体之间还存在诸多纵向关系及其相应的关系契约类型,但鉴于其保障农产品质量的主要机理及其作用发挥的

22、关键因子均与本部分阐释的纵向关系类似,对此不再赘述。五、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的实践(一)样本合作社概况采用分层抽样和随机抽样方法相结合方式,按照我国四大经济分区,将西部的四川、陕西,东部的江苏、山东,中部的湖南、江西,东北的黑龙江七省作为调研省份。为避免出现“空壳社”“僵尸社”导致调研数据失真,依据“注册资本”“注册时成员规模”在每省随机抽取一定数量样本合作社;部分样本由地方政府推荐,同样具有一定代表性,能够避免统计抽样可能的误差。于2021年9月2022年1月期间,按照上述抽样原则,选取520家合作社分批次开展实地调研,实际有效调研合作社492家,其中,农产品类合作社394家,农资

23、类合作社48家,联合社50家。样本合作社业务范围涉及产业链各环节(见图1)。从纵向一体化形式来看,所有农资类合作社均未开展纵向一体化经营,故而将研究对象聚焦于394家农产品类合作社和50家联合社。图1样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二)纵向一体化实践分析1.产中一体化实践在444家样本合作社中,有412家进行了产中一体化实践,占比92.79%。实施内容既包括由合作各类业务比例(%)100.0080.0060.0040.0020.000农产品类专业合作社生产资料类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资供应种畜种苗供应新技术、新品种引进种养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收获与储藏农产品包装与运输农产品购销种养殖生产丁丁丁

24、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

25、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

26、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

27、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丁

28、丁丁丁丁丁丄丄丄丄丄丄丄丄丈丈丈丈丈丈丈丈92社统一生产规程和技术指导,也包括农产品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和农资安全使用与检测。如黑龙江庆安春芽水稻种植合作社明确要求社员对种植栽培环节的农资投入品严格按照“名称、型号、用量、方法、时间、使用人和责任人”七个方面详细登记,选派监督员不定期抽查记录和实际执行情况。再如陕西富平科农果业合作社定期聘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家常年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服务,及时解决社员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和不规范生产问题。2.前向一体化实践第一,农产品品牌化建设。有154家样本合作社创建了自有品牌,占比34.68%。实施内容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合作社通过品牌向消费者传递农产品信息

29、集合和承诺,帮助消费者摆脱受制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困境,进而通过优质优价增加消费者对合作社农产品的有效需求,相应地,也会促使合作社与社员通过某种“约定”来增强其生产安全农产品的驱动力。二是农产品品牌是声誉机制的外在表现形式,为维系诚实可信的声誉、避免沉没成本的损失,合作社会比过去更重视强化组织内部农产品质量信息控制。如四川广汉新绿家禽合作社主营业务包括蛋鸡养殖、蛋鸡加工(包装)与销售,该社坚持以品质提升和品牌建设为发展根基,蛋鸡产品获得了无公害认证和有机产品认证、注册了“曾记虫虫”品牌,合作社普通鸡蛋售价9.5元/斤,平均每枚鸡蛋售价1.11.2元,比市价高出近一倍,获得

30、有机认证的散养鸡蛋更是卖到3.53.8元/枚,连续多年实现盈利上百万元。第二,农产品购销标准化建设。实施内容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合作社在农产品质量信息收集和对外传导上定位更加明确、细化以及具有可操作性,不仅包括产品规格、口感、色泽、表面缺陷等外观质量信息,还包括产品分级形式、产品认证情况、产品质检报告、具体生产方式等生产质量信息。二是合作社在收购社员农产品时,会根据农产品实际质量指标对应的具体等级设置收购价格,倒逼社员强化规范化生产。如四川喜德成远生猪养殖合作社收购社员生猪时,除了由专业验级员根据生猪品种优劣、猪体重以及猪背部脂肪厚度等进行主观判断外,还采取屠宰后料肉比、膘厚、瘦肉率等指标对生

31、猪产品分级收购。再如湖南浏阳盛隆种植合作社创办“粮食银行”,在粮食收购时,质检指标除国家标准涉及的水分、杂质、出米率、不完善粒比、色泽等以外,还增加农残和重金属快检,并按照稻谷品种分别计价,其中的出米率指标还与后期分红直接挂钩。第三,农产品流通能力建设。有423家样本合作社不同程度地纵向拓展了产后流通环节业务,占比95.27%。从实施内容来看,样本合作社主要采取“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或农业服务中心”等模式实现业务纵向延伸。如湖南某稻谷合作社开办“粮食银行”,每季水稻播种前都会向周边粮农收集存粮意向、签订存粮合同,待收获之后,粮农会将粮食送到“粮食银行”称重、质检后再分别储放,并在收购价格上设置

32、保底价和优质加价。几乎所有社员均会将粮食直接卖给“粮食银行”,既解决自身储粮难题,还可获得与合作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以及按出资额比例享受二次分红。针对部分非社员存在观望粮价择机售卖的情况,“粮食银行”要求其支付一定的储藏费用,标准大致是首月20元/吨,从次月开始每月5元/吨,以此类推,直至这部分粮农根据市场粮价行情判断能够获得更大利润而将粮食取出。3.后向一体化实践从实践内容来看,样本合作社在与下游中间商、销售商签订契约条款的约束之下加强农资安全管理与供给,避免出现质量问题时社员受到惩罚或出现推卸责任等机会主义行为。如某养殖类联合社统一采购兽药、饲料等投入品以及成活率高、抗病性强的仔猪和猪冷

33、冻精液,分销到各成员社,由帮办员对成员社进行投入品安全管理。魏玲丽等:农民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的机理、实践及风险防控934.完全一体化实践从实施内容来看,样本合作社与广大社员以及产业链下游的农产品流通企业或社会化服务组织、各类农产品中间商形成一体化联动关系,将产业链各环节业务内化到合作社内部组织完成,从而实现农产品质量控制。如四川彭州三界丰碑蔬菜产销合作社采用“五统一分”经营模式保障蔬菜质量,具体做法:优选品种统一布局,选择区域内常年需求巨大的20多个蔬菜品种进行规模种植,分别安排早熟、中熟和晚熟品种;统一农资供应,成立农业投入品供应部,专门负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向农资公司

34、和生产厂商统一采购各类投入品,并通过低价返销方式向社员供应;统一生产标准,建立田间记载制度,邀请农业专家深入社员承包地指导标准化生产;统一品牌,通过注册商标,申报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创建生产质量和安全标准规范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统一销售,对社员产品以不低于保护价进行分级定价回收,与超市和企业对接签订销售协议,减少销售中间环节;分户管理,与从事不同蔬菜种植类型的社员签订差异化生产契约,要求每户严格依标从事蔬菜种植和日常管护,设立优质优价分级管理奖惩制度。(三)纵向一体化实践风险分析调研发现,虽然不同纵向一体化经营提升了合作社农产品质量,然而多数样本合作社对农产品质量实际控制相当“乏力”,因此,有

35、必要探寻其逐渐偏离保障农产品质量初衷的缘由。为避免把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中的管理复杂性提高、资源分散性增大、管理者能力要求提升、专业化优势降低等“现象性”因素视为解释风险的缺陷,将委托代理契约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交易费用理论的视角引入分析中,旨在深入“制度性”层面将道德风险、逆向选择、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共同纳入到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的实践风险分析。1.道德风险合作社实施纵向一体化的价值在于“集体行动”,合作社管理者、社员以及产业链各环节其他经营主体“集体行动”有其制度约束,只有构筑起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才能为增进共同利益的“集体行动”打下基础。然而,成员共同利益并非集体行动

36、的充要条件,众多纵向一体化合作社会在不同纵向一体化实践中分饰代理方或委托人的角色,如在产销纵向关系中,作为代理方的社员处于农产品供应链源端,保留了以小农户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方式,生产行为具有隐蔽性。一方面,由于农产品生产监管成本偏高、农产品产后质量检测的不全面性,合作社对农产品质量保障具有明显的外部性,极易使广大社员在生产环节产生道德风险行为,并直接表现为在执行合作社统一规定的标准化生产流程上“大打折扣”,甚至“不予执行”,违规使用农药、添加剂、饲料,企图以低质产品冒充高质产品等;另一方面,社员的有限理性行为特征使其无法对未来合作收益作出准确预期,并且无力承担其后果,加之社员异质性依然明显、治理

37、结构尚不完善、严格执行“按惠顾量返利和统一销售”导致的农产品优质优价未真正完全实现等外部原因的共同作用,使合作社在纵向一体化中陷入高质产品低效供给的困境。2.逆向选择风险第一,前向一体化的风险。在合作社农产品收购方面,作为代理方的社员拥有更多私有生产信息,信息不对称导致作为委托方的合作社在与社员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前,仅能依据同类产品市场均价,在购销合同中设定同样的收购价格,即使存在优质优价的正向激励,也无法完全给予供给高质产品社员足够的产品溢价和激励,从而可能导致“高质产品被低质产品挤出市场”的风险。在合作社农产品对外销售方面,相比于作为委托方的各类农产品中间商和销售商,作为代理方的合作社拥有

38、更多私有生产信息。在合作社农产品流通方面,当合作社自身兼顾农产品储藏、加工、包装与运输其中少数几项业务时,作为代理方的合作社拥有更多私有生产信息;当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或农Agricultur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2023年第4期 总第80期94魏玲丽等:农民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的机理、实践及风险防控业服务中心”等模式实现业务纵向延伸时,作为代理方的农业服务公司或农业服务中心,相比于作为委托方的合作社拥有更多私有生产信息。上述信息不对称导致信息充分方可能采取不利于信息贫乏方的动机、行为,从而产生相应风险。第二,后向一体化的风险。以农资统购业

39、务为例,在农资市场中,产品质量性能缺乏稳定性与透明度,从而增大农资需求者信息搜寻成本,使其判断农资产品质量优劣存在滞后性。同时,基于农业生产季节性原因,农资需求者无法在短时期内再次支付信息搜寻成本或者通过无限博弈“试错”过程来弱化信息不对称的影响,故农资制售商会凭借自身经验和专业知识占据绝对信息优势,造成作为委托方的合作社与作为代理方的农资制售商之间充斥着大量的、难以减弱的信息不对称。在此情况下,农资制售商可能采取不利于合作社的动机、行为,产生后向一体化风险。第三,完全一体化的风险。各类逆向选择风险均集中、累加、放大在上述前向一体化和后向一体化过程中,合作社提供的服务种类越多,保障农产品质量的

40、风险也越大,越容易弱化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的“红利”。3.资产专用性风险专用性资产主要包括专用性人力资本、时间资本、物质资产、场地资产等,在不同的纵向一体化中由合作社和社员分别投入,任何一个环节的专用性资产投入不足,均会给合作社保障农产品质量带来风险。调研发现,专用性资产投入不平衡带来的风险更易被忽视。在实践中,由于各参与主体地位不对等、契约高执行成本以及契约内容(如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供给水平的正向激励和有效反馈)的不可证实性等因素共同作用,使得农业契约稳定性降低、不完全性更加显著。于是,各方主体均存在降低专用性资产投入的可能性,这就为“敲竹杠”现象发生创造了条件,进而威胁农产品质量。

41、如某前向一体化的合作社投入相对较多的专用性物质资产(购置高档次农产品质检设备),而社员在生产环节投入相对较少的专用性人力资本(低水平的安全生产努力程度)和专用性物质资本(购买低质量种畜种苗)。那么,社员就可能利用合作社专用性物质资本“敲竹杠”,导致合作社采用通用性资产代替专用性检测设备,甚至减少质检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使合作社农产品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4.不确定性风险从可控性角度出发,本文将不确定性归因于纵向一体化中的众多参与主体因关系性规则(如信息交流、互惠、信任、关系学习等)未能理顺或者失效而造成彼此间沟通缺乏所产生的“继发性的不确定性”,它将会给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带来风险。如

42、某前向一体化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来实现主营业务从产中或者产前朝着产后的收获与加工业务的纵向延伸。然而,由于合作社未能有效将农产品质量的有关要求准确传达给农业服务公司,加之其与合作社间缺乏及时、足够的沟通,可能造成在农产品收获和加工过程中出现操作不规范情况,进而导致农产品受到污染、质量无法到达有关标准。六、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的风险防控对策本文认为,提高合作社纵向一体化实践中各类农业关系契约效率、有效化解关系契约执行风险,是保障合作社农产品质量的关键。然而,上述契约及其条款在本质上是一种不完全契约的制度条款,削弱了正式契约作用以及作为非正式制度“声誉与信任”的运行基础,

43、加之我国合作社纵向一体化水平总体不高的现实,降低了原本通过纵向一体化内化资产专用性降低不确定性的预期效果。在此情况下,资产专用性和不确定性将会在低水平纵向一体化中弱化合作社农业契约执行效果和农产品质量保障成效。因此,寻求提升农业契约“自我履约”,成为保障纵向一体化合作社农业契约效力和解决农产95Agricultur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2023年第4期 总第80期品质量问题的关键。为此,尝试从非正式治理的视角出发,以关系契约治理为着眼点,基于利益导向和关系导向提出化解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风险的对策。(一)基于利益导向的风险防控对策声誉机制是通过“触发策

44、略”激励关系契约双方出于维系合作关系持续性考虑而放弃短期利益的一种行为机制,被广泛运用于解决由于道德风险发生、信息不对称所致的逆向选择以及专用性资产投入不平衡所致的“敲竹杠”问题,对于促进合作社纵向一体化实践当中各类农业关系契约的“自我履约”、提升关系契约效率发挥重要作用,据此实现对农产品质量的有效控制。本文基于声誉机制的风险防控对策体现在三个方面:1.对道德风险的防控对策强化合作社纵向一体化关系契约各方短期不义收益与长期合作收益的比较,作出提升关系契约“自我履约”的生产经营决策,从而实现“集体声誉”代替“个体声誉”。如在合作社后向一体化中,社员与农资供应商均须考虑自身与合作社开展纵向协作所获

45、得的短期和长期的合作收益,各类道德风险一旦被发现,合作社就会终止交易,将社员与农资供应商从交易关系中永久剔除,无论以后他们再投入多少专用性资产,均无法再进入农产品供应链的关系网络中。于是,社员与农资供应商就会将遵守契约作为最优选择,从而放弃追求短期利益的道德风险行为。2.对逆向选择的风险防控对策促进合作社纵向一体化关系契约双方在重复博弈中(增加交易行为重复率)有效甄别各类风险类型和限制信息扭曲来增加彼此间交易透明度,降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在此基础上,借助上述交易信息制定与契约双方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契约形式,达到保障农产品质量的目的。如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实现主营业务从产中环节拓

46、展至产后的储藏、加工、包装与运输等环节的纵向延伸,此时,合作社将凭借作为潜在交易对象的农业服务公司以往交易的综合表现,辨别它们的具体经营类型(如是否存在“压价”“隐瞒”偏好),从而有效选择交易对象构建相互匹配的契约关系,以此降低各类逆向选择风险对合作社纵向一体化保障农产品质量的威胁。3.对资产专用性风险的防控对策一方面,提升“敲竹杠”成本。如合作社与社员中的任何一方产生的“敲竹杠”行为被另外一方揭发后,农产品产销交易活动就会在“触发策略”作用下终止。于是,双方不得不重新寻找新的交易对象建立关系契约,进而造成违约一方在当期的专用性资产投入“沉没”和未来的预期合作收益遭受损失。另一方面,降低可占用

47、性准租。如合作社投入相对较少的专用性资本,就存在“敲竹杠”的可能性,此时,若社员不接受合作社“敲竹杠”,就会在未来失去合作社专用性资产投入,并转向消费市场进行对外交易,由此会显著增加交易频率与交易成本,显然,对于普通社员而言,被“敲竹杠”后获得的收益要大于杜绝被“敲竹杠”后获得的收益。在此情况下,社员会被迫继续与合作社开展纵向协作,此时就会产生减少专用性资本投入动机,藉以降低被“敲竹杠”的可能性和达到止损的目的;对于合作社而言,对社员“敲竹杠”后使其专用性资产投入带来的可占用性准租随之增大,且大于产生“敲竹杠”成本。上述两方面共同作用将会降低合作社农产品质量保障效果。因此,只有通过声誉机制使合

48、作社可占用性准租(这里主要是指契约关系外的最优价值与契约关系内的次优价值的差额)小于“敲竹杠”成本(声誉损失以及重新寻求交易对象所增加的交易费用),“敲竹杠”问题才不会发生,进而实现保障农产品质量的目标。(二)基于关系导向的风险防控对策作为契约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性规则信任、关系学习和信息共享已成为与基于利益导96向的治理同等重要的关系契约治理方式。具体对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基于信任机制的不确定性风险防控对策强化合作社纵向一体化关系契约各方信任关系,降低各类交易信息的不对称程度,提升双方对于交易活动中模糊行为判断的准确性,并且随着无形中的“情感投入”增加,将有助于纵向一体化关系各方能

49、够在交易中产生互惠效果、提升合作收益和效率,继而减少各类机会主义行为动机,以保障农产品质量。2.基于信息共享与关系学习的风险防控对策第一,强化信息共享降低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风险。如社员借助加入合作社能更好地了解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地位以及同类农产品市场竞争情况,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投入,在此过程中,合作社也能更好地了解社员属性、偏好等,从而有助于其有目的地挑选更适宜的交易对象,提升农产品质量及其对市场的适应性。第二,促进交易双方共同投入“关系资本”降低资产专用性风险。主要基于关系学习所形成的知识共享机制,促使交易活动双方转移与共享围绕提升农产品质量形成的各类私有信息、主动投入“关系资本”,共同提高

50、合作绩效与互动效率。参考文献 1 张益丰,吕成成,陆泉志.蔬果合作社农产品品牌化与农户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行为影响机制与效应测度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22,27(7):283-298.2 梁巧,董涵.从国内外农民合作社相关研究看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问题基于对2015-2018年相关文献的梳理J.农业经济问题,2019(12):86-98.3 王军,苑鹏,马旺林.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示范效应分析基于8省12县市61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比较研究J.学习与实践,2021(1):29-41.4 王建华,李硕.合作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功能定位与发展路径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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