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黎明职业大学
第七届校园棋艺团体公开赛
策
划
书
黎明职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系团总支 编制
二○一一年四月
黎明职业大学第七届校园棋艺团体公开赛
一、活动意义:为了活跃大学校园气氛,丰富大学校园文化生活,展现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同时加强黎明职业大学八大系之间的联系,增强各系间的集体凝聚力,让学生们以棋会友,提高其综合素质。经校团委商讨决定由土木建筑工程系承办此次黎明职业大学第七届校园棋艺团体公开赛。
二、活动宗旨: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赛出水平,赛出风格。
三、竞赛规程: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9日 17:00之前(各系负责人需在29日17:00之前将名单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tjx_tzz@,书面版交到慈山301土建系团总支办公室,逾期视作弃权处理。)
2、竞赛时间:2011年5月7日-8日
早上8:00-11:00 下午14:00-17:00
3、竞赛地点:慈山4楼(具体以现场安排为准)
4、开幕式地点:慈山3梯(各系5月7日早上8:00到场)
5、竞赛项目:中国象棋团体赛、跳棋团体赛
6、参赛人数:(1)象棋:每系各派五名男棋手,一名女棋手参赛,另需有一名替补棋手;
(2)跳棋:每系各派五名棋手参赛(不分男女),另需有一名替补棋手。
四、注意事项:
1、全体参赛选手要遵守大会的一切规定,服从大会同意指挥。
2、 组织好本单位参赛选手,在指定的地点准备,如果有问题应及时向大会提出。
3、参赛员应在赛前15分钟到检录处报到。
4、比赛开始后各单位、领队均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5、参赛选手必须携带学生证或借阅证(检录时需要)。
6、各系需在5月4日下午17:00之前,将该系系旗(布场需要)交到土建系团总支办公室慈山301。
五、开幕式程序:
1、奏中国共青团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2、介绍到场领导和嘉宾
3、校领导致开幕词
4、土建系领导致辞
5、各系代表发言
6、总裁判长宣誓并宣布比赛日程安排
7、选手代表宣誓
8、校领导宣布黎明大学第七届校园棋艺团体公开赛开始
9、领导、嘉宾退场
10、参赛选手退场
11、比赛正式开始
六、闭幕式程序:
1、所有与会人员入场
2、总裁判宣布本届比赛竞赛成绩
3、颁奖仪式
4、校领导发言
5、校领导致闭幕词
6、宣布大会闭幕
七、黎明职业大学第七届校园棋艺团体公开赛组委会名单:
主办单位:共青团黎明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土木建筑工程团总支
协办单位:黎明大学棋牌协会
参赛单位:黎明大学土木建筑工程系团总支
黎明大学人文系团总支
黎明大学外语系团总支
黎明大学计算机系团总支
黎明大学工商管理系团总支
黎明大学经济贸易系团总支
黎明大学电子工程系团总支
黎明大学轻纺系团总支
(注:排名不分先后)
赛事筹备委员会:土建系团总支
秘书处:土建系团总支
仲裁委员会:共青团黎明大学委员会
书记:黄两旺
副书记:陈远宏
委员:黎明大学土木建筑工程系团总支
黎明大学人文系团总支
黎明大学外语系团总支
黎明大学计算机系团总支
黎明大学工商管理系团总支
黎明大学经济贸易系团总支
黎明大学电子工程系团总支
黎明大学轻纺系团总支
黎明大学棋牌协会
(注:排名不分先后)
总裁判长:
中国象棋裁判长:
副裁判长:
跳棋裁判长:
副裁判长:
八、 竞赛日程:
5月7日 上午8:30
8:30 比赛开幕式
第一轮 土建系——轻纺系 经贸系——外语系
工商系——计算机系 人文系——电子工程系
第二轮 土建系——外语系 经贸系——工商系
人文系——计算机系 电子工程系——轻纺系
5月7日 下午14:00
第三轮 土建系——人文系 经贸系——电子工程系
工商系——轻纺系 计算机系——外语系
第四轮 土建系——工商系 经贸系——人文系
计算机系——轻纺系 电子工程系——外语系
5月8日 上午8:00
第五轮 土建系——电子工程系 经贸系——计算机系
工商系——外语系 人文系——轻纺系
第六轮 土建系——计算机系 工商系——电子工程系
人文系——外语系 轻纺系——经贸系
5月8日 下午14:00
第七轮 土建系——经贸系 工商系——人文系
计算机系——电子工程系 外语系——轻纺系
16:00 闭幕式
九、奖项设置:
团体奖:第一名(1名)第二名(1名)、第三名(1名)、优秀奖(5名)
个人奖:男子象棋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
女子象棋第一名(1名)、第二名(1名)、第三名(1名)
跳棋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
优秀裁判奖(10名)
十、经费预算:
(1)团体奖励: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2)个人奖项
(3)其它有:
1、奖状证书:大张8份,小张25份
2、比赛登记单300份
3、海报、横幅(两条)宣传
4、邀请函16份
5、矿泉水16*2=32瓶、桶装水6桶、一次性杯子(20条)
共计:850元
十一、需申请物品:
场地、校旗、礼仪服装、盆栽、桌布、地毯、音响和话筒、主持台等
十二、竞赛总则
第1条 棋手须知
1.1 服装整洁、仪表大方,不得出现有碍观瞻和失态的举动
1.2 了解本规则的全部条款、比赛程序和章程其他临时补充规定,不得以“不了解”作为推诿的借口。
1.3 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扰对方分散对方注意力,禁止一切防碍比赛正常进行的言行。
1.4 对局进行中如有问题,及时举手提出。发生争议时,应当服从裁判,但可保留事后向竞技仲裁判机构提出申诉的权利。(需申诉的选手应当在事后半个小时内到慈山301提出申诉)
1.5 遵守体育竞赛纪律,不得相约让分或苟合。
1.6 对违反上述条款的棋手,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判其犯规直至给予警告、判负、除名等纪律处分。
1.7 比赛结束后,不可观瞻其他选手对弈,并安静的离开比赛场地
第2条 犯规
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为犯规:
2.1 无故提出问题,或有其他构成干扰对方注意力的行为。
2.2 提议作和经对方拒绝后,连续提出。(提和次数为三次)
2.3 提出自然限着和棋,经审核不属实。
2.4 摸触了己方不可能走动的棋子。
2.5 摸触了对方的棋子,而己方的任何棋子都无法吃掉它。
2.6 违反棋手须知中的有关规定,而情节尚不严重者。
2.7 凡判处“犯规”,裁判员应当当场明确宣布并及时记录。
2.8 犯规三次,判对手胜。
第3条 对局结束
3.1 对局终了后,在记录纸上记录比赛结果及双方所用时间。犯规情况,双方棋手和裁判当场签字认可,为对局结果。
3.2.对局结束,棋手、裁判应及时退出赛场(另有当场比赛任务者除外)。
第4条 比赛方式
4.1 临时定台制各队在每一场比赛开始前,临时排定本队队员的出赛台次,与对方队相应台次的棋手对奕。
4.2 比赛选手的下棋先后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由现场抽棋的颜色,抽到红色棋子的先下)。
第5条 比赛积分
5.1 每局胜者得2分,打平得1分,负者得0分。
5.2 团体积分:由该系所有选手比赛积分总和。
5.3 个人积分:由个人每轮比赛积分总和
第6条 比赛组织
6.1 本次比赛设总裁判长一人,副裁判长一人,裁判员数名。
6.2 本次比赛设有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校团委、土建系辅导员、各系团总支、棋牌协会组成。
第7条 裁判职责
7.1 熟悉比赛的具体情况,根据竞赛组织机构的要求,拟定必要的补充规定。
7.2 认真进行业务学习和裁判实习,细致检查比赛场地。器材及其他必须用品。
7.3 加强与参加与参赛者的联系,逐条阐明规则精神和执法尺度。
7.4 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地执行竞赛规程和规则,裁判比赛中出现的问题。
7.5 根据竞赛日程,负责每场比赛的组织和监局,公布比赛结果。
7.6 格尽己职,确保赛场维持良好的竞赛环境,使参赛者不受对方或观众干扰。接受组委会竞赛组织机构的参评。
第8条 处分权限
8.1 裁判长有权作出“除名”处分,对除名者,按退出处理。
第9条 赛场环境
9.1 进入赛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保持赛场安静和维护良好的秩序(手机应调为静音或振动)。
9.2 赛场禁止吸烟,禁止一切有碍公共场所文明卫生的行为。
第10条 退出赛场
10.1 参赛者或棋手不得无故退出比赛,确须退出者,须向竞赛组织机构申
明正当理由,并取得同意。
10.2 在比赛中,如有棋队中途退出处理办法如下:凡已赛对手不足半数者,
则所有已赛结果一概注销;如达到或超过半数以上,则其成绩有效,其余未赛对局均做弃权,对方获胜。
第11条 迟到
11.1 比赛开始,如有一方迟到15分钟(以达到比赛座位为准),则判对
方获胜。
第12条 提和的裁定
12.1 提议作和必须在自己走棋后提出,任何一方提和不得超过三次,提和
不得撤回提议。对方口头不同意,或走出轮走的一招棋,则为拒绝和棋。
第13条 比赛时间限定
每局比赛前40分钟为正常比赛时间,超过40分钟每步棋限定30秒。若超过
30秒则算违规,警告一次,当警告超过2次当输处理,对方获胜。
十三、象棋规则
第一条:
对局时,由执红棋的一方先走,双方轮流各走一着,直至分出胜、负、和,对局即终了。
第二条:将死和困毙
1、一方的棋子攻击对方的帅(将),并在下一着要把它吃掉,称为“照将”,或简称“将”。“照将”不必声明。
被“照将”的一方必须立即“应将”,即用自己的着法去化解被“将”的状态。
如果被“照将”而无法“应将”,就算被“将死”。
2、轮到走棋的一方,无子可走,就算被“困毙”。
第三条:胜、负、和
(一)、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输棋(负),对方取胜:
1、帅(将)被对方“将死”。
2、走棋后形成帅(将)直接对面。
3、被“困毙”。
4、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走满规定的着数。
5、超过了比赛规定的迟到判负时限。
6、走棋违反行棋规定。
7、走棋违反禁例,应变着而不变。
8、在同一棋局中,三次“犯规”。
9、自己宣布认输。
10、在对局中拒绝遵守本规则或严重违反纪律。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和棋:
1、双方均无可能取胜的简单局势。
2、一方提议作和,另一方表示同意。
3、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三次,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
4、符合自然限着的回合规定,即在连续60个回合中(也可根据比赛等级酌减),双方都没有吃过一个棋子。
十四、跳棋规则
1、每局对弈时,每位棋手同时操两种颜色的棋进行对弈。
2、轮到下棋者,每次只能移动一枚棋子。
3、棋子的移动可以一步步在有直线连接的相邻六个方向进行:如果相邻位置上有一个空位,则可以“走”到该空位上,每次只能“走”一步;如果相邻位置上有任何方的一个棋子,该位置直线方向下一个位置是空的,则可以直接“跳”到该空位上,“跳”的过程中,只要相同条件满足就可以连续进行。
4、跳跃可为善意的或是恶意的。被跃过的棋子并不自棋盘上取出。
5、棋士可將棋子跳跃到最远的空格中,但在每一次走棋时不能又走又跳。
6、此外也不能強迫棋士移动棋子的远近,完全依个人的战略与意愿。
7、除对方领域外,其余空家领域可经过不可停留。
黎明职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团总支
黎明职业大学棋牌协会
2011年3月30日
附:
黎明职业大学第七届校园棋艺团体公开赛
报 名 表
系 填表日期:2011年 月 日
参赛项目
姓名
性别
联系方式
备注
参
赛
棋
手
中
国
象
棋
跳
棋
领队
姓名
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1、请各系在2011年4月29日 17:00之前将此报名表的书面版交到慈山301土建系团总支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tjx_tzz@,逾期做弃权处理; 2、请各系在备注那栏注明参赛棋手是否是替补。
土木建筑工程系团总支 制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