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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生共建共享促发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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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生 共建共享促发展 ——湖州和谐发展的实践与思考之二 发展是基础,民生是根本,民生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反映民意、牵动民心。关注民生、改善民生、造福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既是理政之根本,也是和谐之先务。市委、市政府在狠抓经济发展的同时,始终高度关注民生,始终把改善民生放在心上、抓在手中,完成了大批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探索建立民生建设的长效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湖州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了心齐气顺、稳定和谐的局面。 积极有为,全力推进改善民生 翻开湖州60年的历史,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始终坚持新增财力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社会公共事业倾斜,把民生问题的解决绩效作为政绩评价的标准。今天的湖州覆盖城乡的市场就业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居民居住环境持续改善……一项又一项民生工程正在惠及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 ——富民为先,紧紧抓住就业创业这个根本。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促进群众就业创业,就是解决民生的根本问题。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企业转制,开始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成功地实现了企业富余人员分流的“软着陆”,1995—2002年,3.2万名下岗职工、7万名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进入新世纪,着力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问题,实行《再就业优惠证》制度。2003-2008年,全市共开发就业岗位1.6万个,帮助6.76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着力统筹城乡就业,2000年起三县陆续被定为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地区,2006年湖州市被列为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城市,实行统一的就业政策、建立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的就业和失业统计登记制度、提供统一的就业服务。创业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营造有利于创业的社会环境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2007年在全市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激发活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大讨论大实践,兴起全民创业热潮。团市委、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创设了首批资金为1000万元“湖州青年创业创新基金”,引导青年投身创业创新实践。全市实施创业促就“845”工程,从2008年至2011年,在全市筹集800万元创业引导资金,扶持推动创业。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用最大的心思、花最大的心血、下最大的功夫,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让广大群众各得其所、安居乐业。 ——惠民为重,紧紧抓住解困纾难这个关键。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实施民生工程为重要载体和抓手,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主要举措,尽心竭力办实事、解难事,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从“456”民生工程到改善民生的“八大工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六大行动计划”,从每年十个方面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到“百件实事惠民生”专项行动,湖州市民生建设的覆盖面越来越广,解决民生问题的力度越来越大,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在教育文化、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健康服务、住房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坚持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既做到从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改善民生,全面协调、统筹兼顾,又针对当前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坚持着眼全民和向困难群众倾斜相结合。既着眼于全民,努力形成和谐社会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又始终突出“雪中送炭”,着力解决最困难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增强他们对未来的期盼和信心,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安民为要,紧紧抓住安定有序这个重点。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性标志,是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积极探索保持社会安定有序的途径和方法,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积极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的活动,创优社区工作服务,建设社区“一站式”事务中心。农村社会治理从原来的单项突进转变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方位协调推进,农村民主管理不断向前推进。2004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平安湖州”的重大战略。开展“十大平安细胞创建”活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联动机制,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大信访”工作格局、加强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等措施,大力推广“三近”走访、“三好六有”警务新模式,确保社会政治持续稳定;完善公共突发性事件预警系统和各类应急预案,市区各乡镇率先建立“一中心六站”公共安全监管机构,防范和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能力进一步提高。据浙江省统计局群众安全感调查显示,2003年以来湖州市群众安全感受度在全省均名列前茅。2007年在首届中国30个最安全城市评选活动中,湖州名列第19位。经过多年努力湖州基本形成了良好的社会秩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相容。 统筹兼顾,有序推进改善民生 改善民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只有统筹城乡与区域,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群众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关心每个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和利益需求,才能妥善解决民生问题。因此,在指导思想和实际工作中湖州市始终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四个重要关系: ——正确认识和处理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经济发展是民生建设的基础与重要保证,改善民生是经济建设的重要目的,为经济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市委、市政府牢牢把握统筹兼顾这个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十分注重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均衡发展。一方面,以富民强市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公共财政收入,提高居民收入。2008年,湖州生产总值达到1034.89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133.7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1604元和10751元,扣除价格因素,与1978年相比,分别增长28.4倍、72.5倍、57.2倍和47.5倍。财政收入的增加和居民收入的提高,为不断改善民生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注重社会的全面发展。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为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现实利益问题,着力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的生存和发展,加快构建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全民共享,使发展带来的利益增量为多数群众所共享,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市人民,如困难群众就业援助制度,“一户一策一干部”低收入农户帮扶机制,困难群众医前、医中、医后全程医疗救助体系,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等各项惠民措施,有力地保障了社会均衡协调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正确认识和处理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解决民生问题和发展社会事业需要我们长期不懈的努力。我们既积极进取,尽最大努力抓紧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又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坚持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市委、市政府在民生建设问题上始终坚持尽力而为,始终坚持不管宏观经济形势怎么变,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的根本宗旨不变,对民生的投入只能加大不能减少,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只能提高不能降低,民生工程的覆盖面只能扩大不能缩小,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同时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分清轻重缓急,稳步扎实推进,顺应湖州民生改善的阶段性特点,适时推出了不同阶段的民生政策,较好解决了当时民生改善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如改革开放初期,重点是进行改革,发展经济,使绝大多数人能够吃饱穿暖,逐步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到广大群众实现低水平的小康生活阶段,重点是继续改善和丰富人们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同时不失时机地进行劳动制度、分配制度、住房制度、医疗制度和教育收费制度等各项体制改革,并建立初步的社会保障体系;当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重点就放在实施积极促进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有多种途径,需要多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我们坚持社会多方参与和党委政府负责相结合。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具有明显的公益性质,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福祉,推进这些事业,从指导思想、制度建设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切实强化政府职责,特别是不断增强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减轻群众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支出负担。而扩大社会就业、加强社会管理亦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同时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广大人民群众的多样性、多层次和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不可能完全由政府直接提供。因此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参与机制,引进竞争激励机制,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强化和完善基层村民自治、社区自治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的功能,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已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合理格局,形成了解决民生问题的合力。 ——正确认识和处理增加投入和深化改革的关系。推进改善民生,一要靠增加投入,二要靠深化改革,我们在实践中始终坚持把增加投入和深化改革这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财政收入明显增加,市委、市政府坚持每年推出和落实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到每年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支出。同时湖州市牢固确立“大民生”理念,努力纵深推进各项改革,从应景性民生政策逐步转向对社会民生相关制度的设计。始终以扩大社会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的覆盖面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策导向和政策落实、财政支持和资金投入、体制改革和新制度建立等体系建设,形成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和基本权益的制度保障,在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的同时,建立多元化的民生领域建设投融资和运营机制,鼓励单位、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解决民生问题,共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致力长远,系统推进改善民生 民生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民生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问题的内涵和外延会不断扩展。因此,民生改善无止境,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永恒主题,需要健全的制度、完备的法律和有效的运行机制来保障。湖州在民生建设实践中,致力于长远,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有利于民生诉求、科学决策与有利于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 ——探索建立民生建设的运行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大民生”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民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构,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建立健全民情反映机制。畅通日常的民意反映渠道,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下访、蹲点调研等做法,深入了解群众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各级人大和政协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走访制度、政协委员社情民意调查制度,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为民办实事的建议。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各级政府在根据公开、透明原则,采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专家咨询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每年确定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形成工作计划,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根据项目内容,明确分管领导、承办单位、完成时间和工作要求,保证改善民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办公制度。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统筹安排专项民生资金,强化经费使用管理,切实为民生项目的落实提供财力保障。支出重点放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并着力向低收入人群倾斜,向农村和农民倾斜。对投入和经费开展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督查考评机制。加强对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督查,提出针对性的工作要求和改进意见;加强对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考评,把为民办实事情况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人大对政府部门工作评议的重要内容;建立为民办实事工作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考评追究制度,政府每年将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向人民大报告,向政协、民主党派通报,并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逐步建立共享发展成果的长久机制。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关键是要构建民生建设的制度保障体系。不断深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84年向社会养老迈出第一步,对新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2003年率先实行企业缴费与个人缴费分离,全市养老保险费征缴基本实现“全覆盖”。到2008年,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突破53.76万人。湖州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是从失地农民、村干部和乡镇企业职工开始,2008年,德清开始在城乡统一的制度框架内普遍推行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城乡居民一视同仁。2000年建立起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到2008年底,全市共有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31.20万人。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1994年,开始实施《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暂行办法》和《工伤保险暂行规定》,开启医疗保险改革序幕。2001年基本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7年被列为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9个试点城市之一。到2008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达到11510家,参保人数达到44.59万人。1990年湖州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恢复,1997年全面推行。2003年创建“三条医疗保障线”制度。2009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最低达到160元,吴兴区、南浔区提高到18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以来,全市参合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保障程度逐步提高。此外,率先建立起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率先在市区实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率先为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进“四房+四型”城乡住房保障体系等等,都是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与政策措施建立长久机制的有益尝试。 ——积极落实改善民生的法律政策保障。法律是解决民生的一个基础性手段。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的出台,更加突出民生诉求,使民生建设实践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对解决民生问题,湖州坚持严格依照法律进行,积极探索在市级制度权限内建立和完善保护民生的法规和政策,按照到2012年基本建成“六大体系”的工作目标,逐步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民生保护规范体系,实现民生问题解决的法制化和制度化。2008年以来,湖州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把《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若干意见》作为推进民生工作的行动纲领,结合职能,不断加大民生政策创新力度,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一批的操作性强、覆盖面广的民生政策举措,完善民生政策体系,为民生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政策保障。同时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帮企业、保岗位、稳就业的角度,巩固并提高了民生工作阶段性成效。 改善民生是让人民幸福快乐的根本途径,只有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坚持科学发展才有深厚的力量,构建和谐湖州才有坚实的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社会,改善民生要在共建中共享,共享中共建,从而真正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发展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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