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三明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基本情况
一、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开展情况
(一)就业再就业四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兑现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拓宽就业与再就业渠道,取得了积极成效。1至8月,就业再就业四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6.26%,未能控制在省下达6%的目标以内;
2、新增就业人数18806人,完成省下达任务26500人的70.97%;
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12092人,完成省下达任务15000人的80.61 %;
4、大龄就业困难群体 2747人实现再就业,完成市下达任务3000人的91.57%。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就业岗位供求矛盾突出,就业形势仍然严峻。“十五”期间,全市需要安排城镇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等近16万人,平均每年3.2万人,而我市每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只有约2万个,约三分之一的人无法就业;我市国有经济比重大,全市未改制和改制不彻底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工矿企业57家,涉及职工13531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再就业的问题将日益突出。到8月底,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尽管比去年底的6.5%下降了0.24个百分点,但仍高达6.26%,有4个县超过了6%的控制目标。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还有大量的企业职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要完成省上下达6% 的目标还比较艰巨。
2、再就业扶持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从我市组织的督查情况看,一些下岗失业人员还未完全享受到优惠政策,个别县还存在再就业资金不够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难度较大、就业岗位开发投入不足等问题。且下岗失业人员普遍反映小额担保贷款手续较为繁琐,大多县也未启动。主要原因是担保机构与承办银行的风险责任难于协调,反担保措施复杂。
3、再就业资金紧缺。我市各级财政十分困难,难于安排足额的再就业资金,影响工作的开展。如对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免费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经费不足;就业服务机构自身经费未完全解决等。
(三)主要措施
一是建立政府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党委、政府从讲政治的高度,把“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全面落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项重大举措和“一把手”工程,通过建立政府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把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把净增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强化再就业服务,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和帮助困难群体再就业作为具体目标,层层分解,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初,根据我市实际下达政府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省委办[2003]36号文件下达后,我市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对省下达的目标与我市先前的目标进行对照,及时调整,并制订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着力推动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和各方联动机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各部门密切配合,在研究制定政策、抓好工作落实、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发挥指导、组织作用,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措施保证到位。
三是立足发展,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竭尽全力增加就业岗位。项目带动既是经济发展的抓手,也是扩大就业的载体。坚持各个领域一起抓,各类所有制一起上,大中小项目齐发展,在项目建设中拓宽就业渠道,在扩大有效投资中增加就业岗位。如永安市突出抓好纺织、林竹、旅游三大产业和非公经济的发展,今年以来新增就业岗位6560个;开发商贸流通、社区服务等第三产业项目,开通灵活就业的“绿色通道”,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如梅列区领办、创办社区经济实体50个,社区非正规劳动组织39个,开发社区就业岗位2560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269人。
四是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再就业资金的投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预算中的所占比重。
二、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
1、完善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中发[2002]12号和闽委[2002]80号文下发后,我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使政策具体化、可操作化。如市本级出台了社会保险接续、劳动平台建设、职业介绍、再就业培训、就业服务网络建设、小额担保贷款以及真情创业等八个方面的15个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其中“4555”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在全省属首创;“真情创业”活动具有三明特色,得到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八易其稿,在全省率先出台。各县(市、区)政策也相继到位,梅列区在加快发展非公经济若干规定中,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尤溪去年底就建立了小额担保贷款制度,在全省率先实施,出台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明溪县、沙县、尤溪等制定了特困群体的帮扶办法,采取县直部门副科以上干部挂钩帮扶一名特困职工,直至援助对象脱困或退休。
2、再就业扶持政策相继执行到位。中央、省委规定的税费减免政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就业援助政策、再就业服务政策、财政投入政策、小额贷款政策等都已陆续进入落实阶段,并取得一定的成效。据不完全统计,1至8月份,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406 个单位,有3003人下岗失业人员得到了282.35万元的社会保险补贴;从事公益性岗位享受岗位补贴的1123人,发放岗位补贴166.29万元;工商部门减免收费4607人,减免收费金额 214 万元;税务部门减免税费2012 人,其中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的1665人,新办服务型企业347人,减免各种税费379.17万元;卫生防疫部门减免收费 2272人,减免各种行政性收费35.6万元;其它部门减免收费 18886人次,减免收费219.58万元;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的167人,发放贷款334万元。
三、再就业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为了确保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我市各级政府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了再就业资金的投入,全市已筹集投入再就业资金 3369.2 万元,其中市本级1057万元,是去年的2.6倍,各县(市、区)1498.2万元,也比去年有所增加。
各项扶持政策都已相继进入实施阶段,至8月份已经使用再就业资金2553.65万元,其中用于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433万元,用于职业培训160万元,用于职业介绍补贴58万元,用于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622万元,用于劳动力市场建设307万元。
四、强化就业服务和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1、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基本做到“六个到位”。为保证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顺利建立和工作的开展,市财政从再就业资金中安排302万元作为两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启动资金和对各县的补助,各县(市、区)也采取不同形式,拨出专项经费支持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至8月底,全市11个街道、20个重点乡镇、152个社区全部建立劳动保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17人,各项工作已逐步走向正轨,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的六个到位。梅列区在街道、社区成立劳动保障机构的基础上,还在共建理事会增设社区就业工作小组,协助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收集就业岗位、协调政策落实等服务。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开通了服务热线电话、建立社区用工信息库、社区居民求职库,实现各社区劳动信息资源共享。宁化、尤溪紧紧抓住列入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开发试点县这一契机,在所有乡镇都设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还做到“三统一”:统一标识、统一工作制度、统一考核标准。如梅列区对入户联系、社区空岗报备、社区报表报送、工作经验交流、岗位开发、落实政策、维护权益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建立健全例会制度。
2、 “一站式”等就业服务取得明显成效。充分发挥各级就业服务窗口特别是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劳务信息、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培训申请、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等“一站式”服务。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再就业培训工作的意见》,调动社会办学力量的优势和积极性,形成以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培训机构为龙头的就业培训网络体系,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的培训服务。同时根据劳动力市场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形式的“创业培训班”,增强再就业培训的实用性和有效性。至8月份,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2977本,开展免费职业介绍16896 人次,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8899人。
3、困难群体得到及时就业援助。各级各部门继续开展“促就业、接保险、保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援助,对行政和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的后勤空缺岗位以及政府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大龄就业困难对象,落实好“4555”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如市区、清流实施“4555”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使146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接续得以解决,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沙县、尤溪县开展“一帮一”结对子活动,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等服务,帮助实现再就业150多人;市总工会成立“帮扶中心”,随时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各种服务。至8月份,已有大龄就业困难对象2600多人实现了再就业,共有3896人得到再就业援助。
4、“真情创业”活动逐步深入,社会反响良好。针对下岗失业人员“想创业但不知从何入手”的困难,我市开展了 “真情创业”活动,把重点放在项目开发和创业培训上,做到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相结合,跟踪指导与典型示范相统一,政策扶持与融资服务相衔接,有力地推动了就业和再就业。一是向社会公开征集创业项目,凡适合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的项目都可参加报名。二是聘请专家指导团,一方面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论证,另一方面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三是进行跟踪服务,有关部门在他们创业过程中进行跟踪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至8月份,征集项目288个,已推介成功233个,投资额达4306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867个,已实现就业1571人。
5、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步伐。市委、市政府将市区就业服务网络建设列为200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35万元,目前已经完成24个点,整个项目将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同时,完成了最后两个县的局域网建设,并与市中心劳动力市场形成广域网,实现数据的传输与交换,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
五、统筹兼顾,共同推进,全面做好就业工作
1、高校毕业生就业取得进展。今年是全国普通高校扩招本科毕业生的第一年,毕业总量大幅度增长,我市非师范类毕业生7029人,比去年增加437人,增加7.2%。我市通过举办人才交流会、提供机关和事业单位新增岗位、推荐毕业生到企业和外地就业等方式,至8月份,全市已有2643名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
2、农村劳动力转移取得突破。我市各级政府把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取消对农民工就业的各种行政性收费和强制性服务收费,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市委、市政府即将出台《关于加快农村劳动力和农业人口转移的若干意见》,清流、尤溪、宁化、明溪等县也相继出台文件,充分利用试点契机,大造声势,强化手段,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有序流动。至8月份,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37.6%,比上年增加3.14万人,增长10.3% 。
3、灵活就业进一步得到推动。一是鼓励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包括少儿服务、老年服务,便民服务、家政服务、社区物业管理等),实现灵活就业;二是大力兴办社区非正规劳动组织,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事务代理和社会保障接续服务。在劳动力市场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对灵活就业人员开展档案保管、接续社会保险、劳务派遣等服务,并对“4050”、“4555”人员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对他们实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1-8月份,全市新增灵活就业3128人(其中社区公益性岗位592人,社区其他便民服务等岗位2536人),占同期新增就业人员总数的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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