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滴道区植物病虫害应急预案22 目 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现状1.4灾害分级1.5工作原则1.6适用范围2.组织机构与职责2.1领导机构2.2办事机构2.3生产经营单位2.4应急联动机制2.5应急处置分工3.预测和预警3.1信息监测3.2信息报告3.3预警3.4预测预警支持系统3.5预警级别与发布4.应急响应4.1先期处置4.2应急响应4.3指挥与协调4.4紧急状态4.5社会动员4.6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理5.2保险与理赔5.3调查与总结5.4恢复重建5.5信息发布6.应急保障6.1应急队伍保障6.2财力保障6.3物资保障6.4基本生活保障6.5医疗卫生保
2、障6.6交通运输保障6.7治安维护6.8气象保障6.9应急装备保障6.10通信保障7.宣传与培训7.1宣传教育7.2应急培训8.附则8.1预案制订与修订8.2预案解释8.3责任与奖惩8.4预案生效日期1.总则1.1编制目的农业植物危险性、突发性病虫害具有来势迅猛,危害范围广泛、经济损失巨大、难于防治等特点。近年来,随着物流数量的不断增加,植物及植物产品调动十分频繁,有害生物时刻对我区农业生产形成巨大威胁。为快速、切实、有效地控制植物危险性、突发性病虫害,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鸡西市人民政府鸡政发20061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农业生产安全,特制订本防治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3、国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关于做好2002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的通知、黑龙江省植物病虫害应急预案,按照鸡西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预案。1.3现状我区农作物受植物病虫害的影响逐年增加,对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增收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近几年来,虽然我区农业新技术的宣传与推广力度逐年加大,农民防治病虫害的意识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农民对突发性病虫害的危害还没有足够的重视起来;就我区目前的生产水平来看,还没有完全摆脱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那种粗放型管理的方法,从药械的种类上看,我区大部分农民使用的药械还停留在上世纪的水平,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病虫害的及时防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
4、原有设施损坏殆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1.4灾害分级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危害范围,将植物病虫害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四个级别。具体分级标准在预警级别是作详细规定。1.5工作原则(1)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工作方针,以构建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有机结合为原则,对苗头性、倾向性的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监测、早防治,争取主动,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治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把灾害控制在最低限度,保障农作物生产的安全,促进全区农业发展;(2)果断处置原则。一旦发生危险性、突发性植物病虫害,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快速反应,果断处
5、置,最大限度的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3)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要在上级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领导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最大程度的发挥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作用;(4)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植物病虫害的应急处置工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章和规程进行,讲究工作方法,统筹考虑各种因素,努力提高工作效率。1.6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我区辖区内蝗虫、草地螟、稻瘟病、稻曲病等迁飞性、突发性及流行性病虫害的应急防治工作。2.组织机构与职责2.1领导机构设立滴道区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6、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区植物病虫害的应急防治救援工作。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农委主任成员单位:区农委、公安局、科技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卫生局、滴道车站职责(1)确定全区植物病虫害应急工作的决策和指导意见;(2)负责滴道区植物病虫害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两乡政府做好植物病虫害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3)在接到预测、预警信息后及时向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农委报告,并建议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4)在出现重大的植物病虫害疫情后,负责防治工作的组织和指挥;(5)负责对全区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日常工作的检查与指导;(6)部署和总结全区植物病虫害年度应
7、急工作。2.2办事机构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农委。办公室主任由农委分管副主任担任,以区农委办公室作为应急指挥场所,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作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平台。办公室电话:2470100职责:(1)贯彻执行区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全区植物病虫害防治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全区植物病虫害防治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报区应急指挥部;(2)负责收集全地区植物病虫害报送的应急信息,并进行分析、处理,及时上报给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3)负责全区植物病虫害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起草文件等;(4)负责全区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应急救援队伍、志
8、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两乡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的预案演练工作;(5)负责本预案所涉及法律、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6)负责本预案所涉及相关信息的预警发布和相关新闻报道的审核以及新闻媒体的协调等相关事宜;(7)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区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8)负责接收市政府和区领导对植物病虫害特别重大、重大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向市政府专项应急委员会和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的紧急事项;督促落实区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植物病虫害发生事
9、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9)负责依托我区农业信息网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和完善突发植物病虫害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区应急指挥部、两乡应急指挥部和相关委办局信息共享,保障网络畅通;(10)负责与农技推广站保持联系,并聘请其有关专家担任我区植物病虫害的专家组成员;(11)承办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生产经营单位涉农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负责建立本企业应急组织机构,制订应急计划,检查应急设施,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组织本单位应急演练,业务上接受区应急指挥部领导。2.4应急联动机制区应急指挥部的牵头部门(区农业委员会)和支持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职
10、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5应急处置分工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处置主责部门:区农委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处置协作部门:区交通局、公安局、科技局、供销社、滴道车站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处置保障部门:区宣传部、区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公安交警支队、保险机构3.预测和预警区应急指挥部针对我区可能出现的危险性、突发性病虫害, 要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区、乡政府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指挥部要按照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加快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建设。3.1信息监测建立健全植物病虫害信息监控网络。区植物病虫害应急指挥部要在现在基础上,依托两乡各级农业植物检疫植物保护站,拓宽信息渠
11、道,扩大监测范围,划分监测区域,明确监测任务,完善检测设施,提高监测能力。区植物病虫害防治指挥部及相关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重大植物病虫害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行政辖区内重大植物病虫害危险源数量、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处理工作。灾害诊断,区农业委员会依照以下列规定,负责组织植物病虫害灾害的诊断工作。(1)国家规定检疫范围内的病虫草害,对怀疑是检疫性有害生物且植物检疫机构不能确认的,及时送样到上级植物检疫机构检验认定;(2)国家法宝检疫范围外的病虫草害、外来有害生物等产生的灾害,由区农业委员会确认;(3)对我区发现疑为国内新发生的农作
12、物灾害,应逐级上报市农委,由市农委邀请权威机构和专家会诊并确认。3.2信息报告(1)发生较大以上植物病虫害时,乡政府在收到报告初步核实后30分钟内报告给区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区政府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核实后要在1小时内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办。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级、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发生重大以上植物病虫害由区应急指挥部向区政府应急办及时报告,区应急指挥部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收集最新情况,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2)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对两乡上报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处理,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
13、,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并将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示传达给两乡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3)对于危险性、突发性植物病虫害,以及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提倡全民监督,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各级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和有关单位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3.3预警(1)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植物病虫害的预警、信息收集工作。并将收集到的信息,按照植物病虫害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区政府应急办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2)区应急指挥部在确认可能发生危险性、突发性植物病虫害的预警信息后,应立即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防治工作,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行动,
14、防止病虫害进一步扩大扩散;(3)区应急指挥部,要以区农委办公室电话做为植物病虫害防治报警电话,承担起全区植物病虫害重大紧急事件的报警受理和先期处置工作。3.4预测预警支持系统(1)加强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警支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植物病虫害的预警指数和等级标准。由区农委组织有关专家作为技术支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强化专业预警信息系统的建设;(2)区应急指挥部和机关部门要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及时预测不同等级植物病虫害出现的可能性,提出预防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做到对可能发生的植物病虫害及时预警。3.5预警级别及发布3.5.1预警级别依据植物病虫害危险性、突发性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分布范围
15、等因素,由低到高可划分为一般级别(级)即蓝色预警、较大级别(级)即黄色预警、重大级别(级)即橙色预警、特别重大级别(级)即红色预警。具体预警级别:(1)蝗虫:启动级紧急预案(红色预警):预计蝗虫灾害发生面积达到辖区内危害作物种植面积50%以上,农田每平方米蝗蝻50头以上;启动级紧急预案(橙色预警):预计蝗虫灾害发生面积达到辖区危害作物种植面积30%以上,农田每平方米蝗蝻30-50头;启动级紧急预案(黄色预警):预计蝗虫灾害发生面积达到辖区内危害作物种植面积20%以上,农田每平方米蝗蝻20-30头;启动级紧急预案(蓝色预警):预计蝗虫灾害发生面积达到辖区内危害作物种植面积10%以上,农田每平方米
16、蝗蝻10-20头。(2)毒麦:启动级紧急预案(红色预警):毒麦在2个乡发生,对农业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麦穗每穗平均有毒麦籽粒20%以上;启动级紧急预案(橙色预警):毒麦在1个乡发生,对农业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麦穗每穗平均有毒麦籽粒15%以上;启动级紧急预案(黄色预警):毒麦在1个乡发生,对农业生产构成较大威胁的;麦穗每穗平均有毒麦籽粒10%以上;启动级紧急预案(蓝色预警): 毒麦在1个乡发生,对农业生产构成一定威胁的;麦穗每穗平均有毒麦籽粒5%以上;(3)草地螟启动级紧急预案(红色预警):预计草地螟灾害发生面积达到辖区内危害作物种植面积50%以上,日单灯诱虫5000头以上或百步惊蛾5000头以
17、上;启动级紧急预案(橙色预警):预计草地螟灾害发生面积达到辖区内危害作物种植面积30%以上,日单灯诱虫3000-5000头或百步惊蛾3000-5000头;启动级紧急预案(黄色预警):预计草地螟灾害发生面积达到辖区内危害作物种植面积20%以上,日单灯诱虫1000-3000头或百步惊蛾1000-3000头;启动级紧急预案(蓝色预警):预计草地螟灾害发生面积达到辖区内危害作物种植面积10%以上,日单灯诱虫1000头以下或百步惊蛾1000头以下。(4)稻瘟病或稻曲病启动级紧急预案(红色预警):稻瘟病或稻曲病在2个乡发生,对农业生产构成巨大威胁的,田间发病病指多为4级。启动级紧急预案(橙色预警):稻瘟病
18、或稻曲病在1个乡发生,对农业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田间发病病指多为3级,个别为4级;启动级紧急预案(黄色预警):稻瘟病或稻曲病在1个乡发生,对农业生产构成较大威胁的,田间发病病指多为2级,个别为3级;启动级紧急预案(蓝色预警):稻瘟病或稻曲病在1个乡发生,对农业生产构成一定威胁的,田间发病病指多为1级,个别为2级;3.5.2预警发布一般或较重级别的预警,由区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重大发生或特别重大发生的预警信息发布,需由区应急指挥部报请区政府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授权由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植物病虫害预警信息发布后,区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应
19、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同时各响应部门依据本预案的预警级别,适时启动本预案,履行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区、乡各级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机构在发出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病虫害发生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组提出的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植物病虫害预警信息要通过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发布。对可能受病虫害危害的山区等预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4.应急响应4.1先期处置(1)植物病虫害发生后,事发地应急机构及相关部门,要根据预案规定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
20、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2)区应急指挥部在接到下级应急指挥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的植物病虫害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报告给区政府应急委员会并建议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及时、有效进行植物病虫害防治的处置工作,控制事态的发展。4.2应急响应(1)对于乡应急指挥部未能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或者需要区应急指挥部协调的特别重大发生、重大发生的植物病虫害事件,市应急指挥部将报告给区政府应急委员会并适时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并参与应急救援工作;(2)植物病虫害事发地应急指挥部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区应急指挥部和区政府应急委员会发出请求,由区政府应急委员会统一协调其他应急力量
21、予以增援;(3)如果预测植物病虫害发生的事态将会进一步扩大,本区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增援或以区政府名义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寻求支援。4.3指挥与协调区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各级信息监测部门或事发地应急指挥部的紧急通报,区应急指挥部专家组进行分析评估后,立即报区政府应急办,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植物病虫害时,报请区政府应急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订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1)特别重大植物病虫害(级):区应急指挥部上报组区政府应急办,报请区政府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区应急指挥
22、部总指挥(分管副区长)1小时内到达事发现场,并成立由区应急指挥部、相关委办局和属地乡政府及其应急指挥部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农委主任任副总指挥,负责组织制订应急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级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相关委办局和事件属地相关领导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2)重大植物病虫害(级):区应急指挥部上报组区政府应急办,由区政府应急办报请区政府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预案。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1小时内到达事发现场,并成立由区应急指挥部、相关委办局和属地乡政府组成的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制订应急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
23、开展工作;乡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领导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3)较大植物病虫害(级):由乡政府负责启动预案,由事发地政府全权指挥。需要时,区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持,区农委主任到事发地,参与制订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4)一般植物病虫害(级):由事发地政府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防治工作由事发地政府或其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由区应急指挥部派专家到现场,参与制订防治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防治工作。4.4紧急状态当植物病虫害发生造成的危害特别严重,已经超出本区的有效控制能力,需要宣布区内或全部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时,以区政府名义报请区政府批准后
24、宣布进入紧急状态。4.5社会动员(1)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工作的社会动员,可依据病虫害发生的程度,危害范围(即预警级别)确定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在启动全区或部分地区应急预案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提供有关保障等。根据需要,动员一切可动员的社会力量,有组织参与应急救援工作;(2)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工作全区范围内的社会动员,全区各级应急指挥部应逐级上报到区政府,经区政府报请市政府批准,由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区农委及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会同宣传部门搞好宣传教育,制订社会动员方案。区范围内社会动员,由植物病虫害发生地政府报请区政府批准,报市政府备案。
25、局部小范围内社会动员,由区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报区政府备案。4.6应急结束(1)当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病虫害危害被基本消除时,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2)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承担重大以上病虫害防治处置的区应急指挥部需将终止应急工作的总结报告上报区政府应急办,报请区政府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做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3)一般和较大的植物病虫害,由发布启动预案的乡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重大或特别重大的植物病虫害由启动预案的区应急指挥部或区政府应急委员会宣布应急结束;(4)植物病虫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件处置的相
26、关部门,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1)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工作结束后,事发地政府、现场指挥部和有关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善后处理,恢复正常社会秩序;(2)由民政部门负责,红十字会协助,搞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救助、安置灾民、救助款物的接受、发放等工作;(3)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植物病虫害防治处置过程中征用的劳务、设施、设备依法给予补偿;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而伤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褒奖和抚恤;(4)农业、环保部门要做好对现场的清理、消毒与疫情监控工作;(5)植物病虫害发生地政府、农业等部门要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认真制订灾后重建和恢复
27、生产、生活计划,并采取迅速有效的措施,进行恢复重建工作。5.2保险与理赔重视植物病虫害保险在减灾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要利用科技下乡等活动加大对农民宣传农业保险的特殊作用,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农业灾害事故保险。植物病虫害发生后,保险公司要立即派人赶赴参保灾害现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赔偿义务,维护灾民的合法权益。5.3调查与总结(1)对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植物病虫害,区应急指挥部要适时成立灾情调查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并在应急结束后的10日内,向区政府应急委员会提交调查报告;(2)应急工作结束后区应急指挥部为主和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植物病虫害核
28、查小组,对植物病虫害发生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评估,并在20日内将评估报告送区政府应急委员会;(3)区政府应急委员会根据以上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5.4恢复重建植物病虫害发生地政府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区政府给予援助的,由事发地乡政府提出请求,区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实施。确需请求市政府或省政府救援的,由区政府上市政府或省政府。5.5信息发布(1)植物病虫害的信息发布工作,由区政府应急办会同区委宣传部进行管理与协调;(2)发布植物病虫害相关信息需经区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由区委宣传部
29、负责统一发布。区委宣传部派专人负责现场媒体活动的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3)植物病虫害的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植物病虫害发生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和报道工作。6.应急保障6.1应急队伍保障根据植物病虫害发生的危害程度,全区各级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重、特大植物病虫害的人力、财力、防治农药、药械、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6.1.1应急队伍组建(1)植物病虫害防治骨干队伍的组建:全区要成立由农业技
30、术推广、农业科研及其他农业单位为主的植物病虫害专业防治打药队伍;(2)全区要以村为单位成立由农民组成的植物病虫害机动打药队伍,同时各乡成立专业打药队,每队1030人;(3)其他社会救援组织是植物病虫害发生抢险救援的后备力量;6.1.2应急队伍调动植物病虫害防治预案启动后,按照以专业队伍为主、群众队伍为辅的原则,由区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分工,调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其他救援力量按照区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由区政府应急委员会统一协调。6.1.3应急队伍演练(1)区政府应急指挥部应定期开展植物病虫害发生防治的应急演练,以乡为单位,在农作物生长期间每年至少开展2次实地仿真应急演练;(
31、2)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制订演练计划,结合实际设定演练的级别、区域、规模,明确演练实施的方法、程序、评估等内容。区政府应急指挥部要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组织有关部门对预案进行演练;(3)参加预案演练的队伍主要包括两乡、区农委、乡农技推广站人员和专业打药队、农民示范户及其他有关单位。6.2财力保障(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植物病虫害发生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处置重、特大植物病虫害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受植物病虫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乡,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和乡请求,区政府适当给予支
32、持,必要时由区政府请求市政府给予支持;(2)区、乡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资金和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管理,植物病虫害发生后,重大资金动用由区政府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审批;(3)按照“急事急办”原则,简化工作环节,凡区政府批准的用于植物病虫害防治的拨款事宜,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确保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6.3物资保障(1)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全区各级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指挥部,要根据植物病虫害发生的特点和级别,制订本地区救灾物资生产、储存、调拨体系和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存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2)加强储备物资管理
33、,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3)建立与其他地区植物病虫害防治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备本地区物资短缺时迅速调入。6.4基本生活保障根据事发地政府请求,区应急指挥部将会同区民政局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6.5医疗卫生保障区卫生局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在植物病虫害发生地,建立卫生服务急救点,做好防治过程中施药人员农药中毒的抢救准备工作。,6.6交通运输保障由区交通局牵头,按照鸡西市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预案要求,区公安交警支队、汽车公司、滴道车站配合,建立健全植物病虫害发生现场交通管制
34、等保障制度,建立与铁路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和联运机制;保障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运送到现场。6.7治安维护(1)由区公安局负责,按照鸡西市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要求,承担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要设施和重要物资,特别是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警卫及防范保护。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植物病虫害发生地的乡、村要积极发动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协助公安部门全力维护植物病虫害事发地的社会稳定;(2)重大以上植物病虫害发生后,如现场有起火、防治用农药泄漏等危险情况发生,现场先期处置人员要立即通知区消防中队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清除现场危险品,避免次生危害出现。6.8气象保障区科技局负责按照滴
35、道区气象应急保障预案要求,在植物病虫害发生防治工作过程中,对事发地气象信息及时、准确的发布,要做好气象应急服务保障工作。6.9应急装备保障区应急指挥部置备应急药剂、药械储备库100平方米;运输药剂、药械车库40平方米;防护服100套;保证现有喷雾设备完好率达到99%以上;高频电子对讲设备一套;防治药剂若干吨。6.10通信保障由区科技局牵头,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协作单位参与,整合完善病虫害应急指挥通信系统。保障事发现场区应急指挥部及区政府应急办之间的通讯联系。7.宣传与培训7.1宣传教育(1)区农委负责指导全区各级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制订应对病虫害发生防治教育规划,编制应对植物病虫害防治专
36、业技术教材或应急手册;(2)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教育,增强农业生产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7.2应急培训(1)公职人员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农委组织开展的应对植物病虫害相关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公职人员应对重、特大植物病虫害的能力;(2)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及农民培训。区农委应利用现在设施有组织、有计划为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及农民提供应对植物病虫害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强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及农民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培训。8.附则8.1预案制订与修订本预案由区农委牵头组织制订,由区政府应急办组织审查。经区政府应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7、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区应急指挥部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上报区政府应急办备案,原则上3年修订一次。8.2预案解释区农委负责本预案解释工作。8.3责任与奖惩(1)植物病虫害防治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区政府应急办会同区监察局对重大以上植物病虫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依法实施监督;(2)区政府应急委员会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3)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有其他涉嫌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8.4 预案生效日期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