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校規及校服準則
甲、 校規
一、觸犯下列校規者,記缺點乙個:
1. 五次校服不整;
2. 五次遲到;
3. 蓄意遲到;
4. 學不專心;
5. 留書在校;
6. 粗言穢語;
7. 欺負同學;
8. 隨地吐痰;
9. 上課時吃東西;
10. 帶食物入課室;
11. 借或抄功課;
12. 做不良手勢;
13. 賭博(估錢);
14. 隨地拋棄垃圾;
15. 拋擲粉筆和粉刷;
16. 不遵從請假規則;
17. 塗污手冊;
18. 擅自取去同學東西;
19. 不服從老師合理命令;
20. 對領袖生或班長無禮;
21. 不守課室規則,屬輕微犯規者;
22. 欠帶功課、書本或作業十次;
23. 在走廊或課室內追逐、推撞等;
24. 攜帶違禁品回校(如電子遊戲機、刀剪、連環圖、娛樂週刊、不良雜誌、手提
電話等)。
二、觸犯下列校規者,記小過乙個:
1. 吸煙(包括攜帶香煙或打火機);
2. 酗酒;
3. 賭博;
4. 留堂逃走;
5. 欺騙師長;
6. 高空擲物;
7. 冒家長簽名;
8. 破壞或塗污學校公物;
9. 對師長、職員或工友無禮;
10. 騙取同學金錢;
11. 行為不檢(情況較輕微);
12. 上課時吵鬧,破壞課堂秩序;
13. 逃學或曠課半天或一天(遲到超過上午九時而無合理解釋者,作逃學論)。
三、觸犯下列校規者,記大過乙個:
1. 考試作弊;
2. 偷竊;
3. 打架;
4. 毆打同學;
5. 逃學多天;
6. 糾黨欺負同學;
7. 招惹外人到校生事;
8. 破壞公物、影響校譽;
9. 行為不檢(情況極嚴重);
10. 屢次嚴重犯規,不知悔改;
11. 對師長極度無禮、蔑視紀律。
四、符合下列標準者,記優點乙個:
1. 服務良好;
2. 學業進步;
3. 拾遺不昧;
4. 為校爭光,表現良好;
5. 參予活動,表現良好;
6. 交齊功課,表現勤學;
7. 協助公益事務,表現良好;
8. 行為良好,如無受罰紀錄。
五、符合下列標準者,可記小功至大功:
1. 參予活動,表現出色;
2. 為校服務,表現良好;
3. 行為表現優異,堪稱模範;
4. 參加校際比賽,奪取殊榮。
六、附註:
1. 中一至中三修業年期不得超過四年;
2. 被記三個大過者,校方可要求該生留班或退學;
3. 學生上課不足三分之二者,不准考學期試;
4. 三個缺點等於一個小過,三小過等於一大過;另三個優點等於一小功,三小功
等於一大功;
5. 操行等級由 A 至 F 等,D+或以下為不合格;
6. 訓育委員會將定期檢討獎懲準則,如有需要,可開會議決修正。
乙部、校服規定標準及實施辦法
1. 為維持淳樸校風,學生一律必須穿著整齊校服回校,否則根據學生獎懲辦法規定,予以懲處。
2. 本校男、女學生的夏季、冬季及運動服式樣、用料及長短等,必須按照校方規定,其標準如下:
一、男生校服:
夏季
1. 恤衫-白色短袖恤衫,明鈕,直身無褶,普通尖領,衣領上不准有任何鈕扣,並
必須在左邊衣袋縫上校徽。
2. 褲--藍灰色直腳長西褲。(必須合身,凡質地顏色或式樣不符,一律作違反校
服規定處理。)
3. 皮帶-須穿黑色素身皮帶,闊度二至三厘米,不准用有裝飾皮帶扣。
4. 鞋--規定以黑色皮鞋為標準 (金屬扣、靴形、高跟鞋、闊頭或式樣奇異均一律
不許穿著)。
5. 襪--以短筒,素身白襪為標準,沒有標記。
6. 內衣-必須穿著白色背心內衣。
冬季
1. 恤衫-白色素身長袖恤衫,明鈕,直身無褶,普通尖領,衣領上不准有任何鈕扣。
2. 褲--純灰色絨直腳西褲(必須合身)。
3. 校褸-純深藍色校褸,左邊衣袋上縫上校徽。
4. 皮帶-與夏季同。
5. 領呔-必須結校呔。
6. 鞋--與夏季同。
7. 襪--與夏季同。
8. 內衣-與夏季同。
9. 毛衣-純深藍色V領毛衣,不准有標記。
二、女生校服:
夏季
1. 裙--藍色上身方領,下身粉藍格仔裙,綑領袖口,裙長及膝,前後工字褶兩個,
上身左側有校徽。
2. 襪--以短筒,素身白襪為標準,沒有標記。
3. 鞋--以黑色平底皮鞋為標準(高跟雜色、奇異款式及黑色布鞋均不准許)。
冬季
1. 校褸-純深藍色校褸,左邊衣袋上必須縫上校徽。
2. 裙--純灰色絨裙、杏領、長度必須及膝。
3. 恤衫-純白色素身長袖恤衫,直身無摺,普通尖領,衣領上不准有任何鈕扣。
4. 領呔-必須結校呔。
5. 鞋--與夏季同。
6. 襪--純灰色襪。
7. 毛衣-純深藍色V領毛衣,不准有標記。
三、男女生運動服:
凡本校男女生,一律必須穿著規定體育服裝上體育課,否則按違反校服規定處理。
男女生運動服裝規定如下:
1. 衫褲-印有校徽運動衫褲,由學校統一訂製。
2. 運動鞋--白色
四、髮型、書包款式及飾物:
1. 學生不可化妝回校。
2. 女學生只許佩戴小圓珠式耳環。
3. 學生書包須以素色為主之背囊或背帶款式。
4. 男女生都不得染髮或使用定型水,噴髮膠等物,髮式以清爽為主。
5. 女生頭飾只許用淨啡色、白色、深藍及黑色四種顏色。
6. 學生皆不准配戴手鍊、手鐲、介指、佛繩、珠花及各類飾物,若因特殊原因而需穿戴
者,家長必須到校申請。
7. 女生應束起過肩的頭髮。
8. 冬季時,學生只准圍黑色、深藍色、深灰色及白色等淨色頸巾。
五、附註
1. 為嚴格執行各項校規,老師及班主任會經常作出檢查。
2. 學生於星期六、日或其他假日返校補課或作其他活動,應向當值工友出示學生證
及穿校服,否則不得進校。
3. 如學生校服、領呔或恤衫等過於殘舊或欠清潔時,需進行更換。
4. 凡參加學校慶典、集體旅行、參觀和各種活動,學生須穿著整齊校服。
5. 學生所穿著恤衫、褲、鞋、裙、襪、皮帶等,如式樣或顏色等與校服規定不符時,應
服從勸導進行更換,否則予以懲罰。
6. 為使學生對校服標準更為明確起見,校方於每一學期開始前(約在註冊時間)將
標準男女校服各一套懸掛在禮堂當眼處,各生可自由參考。
7. 學生可於有體育課節當日穿著整套本校體育服回校。
8. 如學生參予之課外活動,須穿著體育服進行,學生亦可於該日穿運動服回校,但必須
填寫手冊內的「課外活動紀錄表」資料以作證明。
9. 如對守則有異議,以訓育委員會之決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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