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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科抗菌素用药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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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外一科抗菌药物使用原则 根据卫生部《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科病种特点,特制定我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方案及具体要求: 一、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 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要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二、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 进一步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三、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情况,“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医师在临床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师要严格审核处方。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四、控制目标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预防用药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住院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患者病原学检查比例不低于30%。 五、具体病种实施方案: (一)、预防用药: 1、 小儿疝、隐睾、鞘膜积液,皮肤浅表肿物、乳腺小区段切除、甲状腺肿瘤剜除、成人睾丸及精索鞘膜积液、疝(无植入物)、精索静脉曲张、大隐静脉曲张(无小腿溃疡)、淋巴结活检等手术不预防使用抗菌素。 2、 甲状腺次全切除、甲癌根治术、乳癌根治术预防使用抗菌素时间不超过24小时。药物选择以第一代头孢菌素为主。 3、 疝(植入物无张力修补)、胃肠道、泌尿道、呼吸道、肝胆择期手术预防使用抗菌素时间不超过48小时。药物选择以第一、二代头孢菌素为主或加甲硝唑,泌尿系亦可选氟喹诺酮类。 4、 急诊手术、合并有高危感染因素患者视具体情况而定,但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使用。 (二)、治疗用药: 胃肠道、尿道、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如脓疡切开引流、化脓性胆管炎、胃肠穿孔、腹膜炎等术前已明确感染的手术,从围手术期起即按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原则用药。参照抗菌药分级应用指征及连城县医院抗菌药物分级表合理使用。 六、用药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一)选择药物和设计给药方案时,必须考虑:药物的肾毒性、患者肾功能损害程度及对药物动力学的影响。如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的抗菌药物,正在进行血液或腹膜透析治疗时,应估测对药物清除率的影响。 (二)根据肾功能不全程度应调整药物给药剂量及给药时间。 2、肝功能不全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在选用抗菌药物时应考虑药物对肝脏毒性反应及肝功能减退对药代动力学的影响,避免使用肝毒性明显的药物。 3、新生儿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一般应选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避免使用或慎用氯霉素、磺胺药等抗菌药物,避免应用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不能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者,不可选用上述药物。禁止使用四环素类、喹诺酮类药物。新生儿不宜肌肉注射。 4、小儿患者抗菌药物应用注意: 避免应用氨基糖苷类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8岁以下儿童不用四环素类药物,18岁以下未成年人避免使用喹诺酮类药物。 5、妊娠妇女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必须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及妊娠期妇女药代动力学的改变,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在必须用药时,应选择风险/效果之比最小的药物,并告知患者药物对继续妊娠可能引起的风险。 6、哺乳期妇女应用抗菌药物注意:必须使用抗菌药物时,应尽可能选择在乳汁中浓度低、安全性高的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并按药代动力学原理调整给药与哺乳时间,如哺乳结束后立即用药,或在婴儿较长睡眠前用药,使婴儿从乳汁中摄取的药物降至最低。 7、老年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老年人因组织器官生理功能减退,药代动力学过程有明显变化,特别是由于肾功能减退而致药物血浓度增加,不良反应也增加,应尽量使用不良反应小的药物,并依据肾功能调整剂量和用药方案,以达到安全、有效的目的。氨基糖苷类作为老年人的非限制性使用药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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