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试验室用混凝土搅拌机
校 验 规 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的或使用中的试验室用混凝土搅拌机的校验。
一、总则
试验室用混凝土搅拌机系用于按GBJ81—85、GBJ82—85制作试件时搅拌混凝土的设备,它的制造应符合JJ21—84、JJ22—84的有关规定。校验周期半年。
二、技术要求
1.应有铭牌,其中包括制造厂、型号、出厂编号与日期。
2.外表面应平整光洁、启动平稳,工作正常。
3.应带有控制器,绝缘性能良好。
4.达到混凝土匀质性要求的搅拌时间为:
自落式≤50s
强制式≤45s
均质性指标按GB4477—84标准中单位粗骨料含量误差ΔG≤5%,混凝土中砂浆的含量误差ΔM≤0.8%。
5.满载后停机5min后再启动,应能正常运转。
6.超载10%的情况下能正常运转。
7.卸料时间:强制式≤15s,自落式≤30s。
8.噪声:<80dB(A)。
三、校验用标准器具
9.精度0.1s的秒表。
10.气压式含气量测定仪。
11.台称:称量100kg,感量50g。
12.试验用标准振动台。
13.筛:孔径为5mm。
14.声级计:误差小于±2dB(A)。
四、校验方法
(一)外观
15.用感官和启动试验检查,要符合1、2、3条规定。
(二)技术参数校验
16.达到混凝土匀质性搅拌时间的检验,按GB4477—84的有关规定进行校验。
17.观测满载停机5min后再启动,应符合第5条规定。
18.观测超载10%搅拌机运行情况,应符合第6条规定。
19.按GB4477—84标准规定2次测试,用秒表计时,混凝土残留量≤5%的卸料时间,应符合第7条的规定。
20.按GB4477—84标准规定,十米以内为空旷地,四周无高大建筑物检测操作端离机1m,高度1.5m处在搅拌作业时的噪声,应符合第8条的规定。
五、校验结果评定
21.新搅拌机必须全部符合技术要求。
22.使用中的搅拌机应符合2、3、4、5、6、7、8条技术要求。
23.如第一次试验不合格,可再复测一次,以复测的检测结果为评定结果。
六、附录
校验记录表。
注:本规程摘自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工作手册》1993年3月版。
试验室用混凝土搅拌机校验记录表
仪器编号: 校验编号: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校验数据
结 果
新
使用中
外观及工作情况
搅拌时间
自落式≤50s
强制式≤45s
均 质 性
ΔG≤5%
ΔM≤0.8%
负载能力
满载停机5min后启动和超载10%时运转正常
卸料时间
强制式≤15s
自落式≤30s
噪 声
<80dB
结 论
校验人: 复核人:
校验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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