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租赁协议根据中共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青岛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青岛弘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_ (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出租商铺给乙方事项签订本协议。一、 商铺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位于_小区,编号_,建筑面积_,该商铺的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一)。 该商铺现状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商铺的验收依据。二、 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商铺用途为:_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
2、使用和所在小区物业管理的规定。三、 租金、支付方式、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的约定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第一年租金(不含税)人们币_拾_万_仟_佰元整,自_年_月_日(含)起,每年递增_%。 乙方按年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于每年租赁年前一周一次性全额支付。逾期支付的的,按年租金的0.4%支付违约金。 租金缴齐交付使用,租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意向继续承赁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90日内向甲方提出续赁申请,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乙方不提出续赁申请,甲方有权给其他人。四、 租赁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商铺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
3、赁保证金人民币_元整。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商铺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协议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租赁期间,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五、 商铺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商铺在交付时,甲方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商铺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配合提供便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除本协议附
4、件(二)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未征的甲方书面同意要求装修商铺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商铺原状或赔偿损失。乙方租赁商铺使用广告牌、门头、亮化等应符合政府规定,并不得扰民。 六、 商铺到其返还的状态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租期满返还该商铺。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商铺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每日按年租金的0.4%支付商铺占用费。 乙方返还该商铺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景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七、 商铺的转租、转让和出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商
5、铺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该商铺的承租权。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商铺,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甲方确保租赁关系不因该商铺所有权人发生变更而终止租赁,甲方负责协助新所有权人和乙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协议。八、 解除本协议的条件甲、 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租金不退;1、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商铺用途,致使商铺损坏的;2、 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铺主体结构损坏的;3、 乙方擅自转租或转借该商铺,转让该商铺承租权的;4、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0日的;5、 乙方利用该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6、 乙方利用该
6、商铺进行宗教活动的;7、 乙方隐瞒租赁用途的。如发生上述情形,一方拒绝赔偿损失或逾期不返还,甲方有权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由乙方赔偿。九、其他条款1除按规定装门匾外,严禁在外墙面安装其他设施,保护保温层2该商铺的后门仅作为消防通道,不得做顾客通道。3若乙方购买该商铺,已缴租金余额可抵充房款。4本协议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其他约定_ 本协议一式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发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 件 一该商铺的平面图_(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出) 附 件 二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