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卫办〔2010〕80号
关于开展2010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当涂县卫生局、各医师定期考核机构:
根据《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马鞍山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截至2009年12月31日在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注册满2年(即2006年12月3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2、2008年已参加首次医师定期考核(即2005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的执业医师和助理医师。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三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业务水平考核应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考核实施前
各考核机构于5月10日前将《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及名单内医师考核周期内行政处罚情况报至市卫生局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科。
(二)考核实施
考核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简易程序
对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医师,或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医师,采取简宜程序考核。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对符合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填写《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1份)和《医师定期考核表》(2份)、《医师行为记录表》(1份),首次参加考核的医师还需填写《医师定期考核档案》(2份),由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考核机构审核,不再进行笔试。
2.一般程序
对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医师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2份)和《医师行为记录表》(1份),首次参加考核的医师还需填写《医师定期考核档案》(2份);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上述表格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前报考核机构复核;复核合格后,考核机构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前两种以上形式组织业务水平测评。其中,笔试和技能考核须于5月底前完成,各考核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本机构考核工作。
(三)考核实施后
1.各考核机构于6月10日前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和《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各1份,反馈至被考核医师执业所在机构,由所在机构通知医师本人;同时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报市卫生局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科备案。
2.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30日内,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机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考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3.各考核机构在考核结束后,于6月20日前完成医师考核信息的数据录入,并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报送市卫生局加盖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印章。如考核不合格,经培训3-6个月后再次考核合格者,在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考核合格”字样印章。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则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四、有关要求
实行医师定期考核是《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一项法定的医师考核制度。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做好广大医师宣传教育工作。各考核机构要积极总结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并与《医师定期考核汇总表》一并上报至市卫生局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科。
附件:1.医师定期考核表
2.医师行为记录表
3.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4.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
5.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6.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 17 -
附件1:
医师定期考核表
医
师
基
本
信
息
姓名
性别
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
医师资格证书号码: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本次考核医师执业类别执业开始时间: 年 月
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名称:
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情况: □合格 □不合格
在工作中推广应用成熟医疗技术情况: □合格 □不合格
考
核
信
息
考核周期: 年 月至 年 月
考核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机构名称:
考
核
意
见
工
作
成
绩
完成工作数量: □合格 □不合格
完成工作质量: □合格 □不合格
其他
医师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考
核
意
见
职业道德
医师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业务水平
测试方式: □技能操作 □综合笔试
测试结果: 技能操作 □合格 □不合格
综合笔试 □合格 □不合格
考核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考
核
结
果
对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综合考核结论: □合格 □不合格
考核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1.在选定的□内划√;
2.考核不合格原因填入备注栏;
3.对考核结果不服并提出复核申请的处理情况填入备注栏;
4.其他需说明的问题记入备注栏。
附件2:
医师行为记录表
医师执业注册单位:
考核周期: 年 月 至 年 月
姓名
性别
科室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行为记录(须注明时间)
填写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市级各部门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附件3:
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姓 名 :
医师执业机构、科室 :
医师定期考核 类别 :
医师定期考核 级别 :
医师资格证书 编码 :
医师执业证书 编码 :
填 表 时 间 : 年 月 日
安徽省卫生厅监制
填表及归档说明
1、根据《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医师定期考核实行“医师个人考核档案管理制度”。
2、本档案供取得临床、口腔、公卫或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期间首次定期考核时使用,第二次以后的定期考核仅使用《医师定期考核表》。
3、一律用钢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4、封面、表1-4由本人填写,医师执业机构核准并加盖公章。
5、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6、医师定期考核类别请填写临床、中医、口腔或公共卫生类别。
7、医师定期考核级别请填写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8、本档案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存入考核机构本人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9、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内将以下材料归档:
《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行为记录表》、《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和《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医师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原件或复印件(限直接认定医师资格者);医师授予资格表原件或复印件(限通过医考取得医师资格者);按照医师执业岗位需要,必须具备的岗位培训或考试取得的各类证书复印件(如: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母婴保健合格证)和有关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获得奖励、处罚记录等。
表1: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别
民 族
小二寸
免冠照片
出 生
年 月
籍贯
参加工作时间
最高学历
取得时间
学位
身份证号码
执业机构
(单位)名称
医师执业范围
及科室
单位通讯地址
单位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聘用单位
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取得时间、审批机关
何时何地受何种处分
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地址及邮政编码
学 习 简 历
起 止
年 月
学校及系、专业
肄
毕 业
结
学 位
证明人
工 作 经 历
起止年月
单 位
技术
职务
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
证明人
表2:
表3:
考核期五年以来发表学术论文和专著情况
时间
发表论文或专著题目
期刊名称
论文或专著作者排序
考核期五年以来获得科技成果奖励情况
时间
获得成果题目
授奖机构级别
获奖作者排序
表4:
本人考核期2年内专业技术工作述评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医师执业机构核准结论: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
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
医师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名称:
申请人
性别
填报时间
执业时间
专业
科室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本人述职报告
执行简易程序条件
具有 年以上执业经历,职称及取得时间
是否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是 □否
本考核周期内良好行为记录(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可不填):
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有 □无
科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 同意申报 □不同意申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考核机构意见:□同意 □不同意
考核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注:1、述职报告内容包含业务水平、工作成绩、职业道德等。2、良好行为记录应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市级以上各部门的年度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3、在定期考核前10日向考核机构申报。4、执业时间为医师考核级别初次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时间。
附件5: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医师执业注册机构名称:
参加本次考核总人数: 不合格人数:
考核周期: 年 月至 年 月
考核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
别
执业
类别
考核程序(一般程序/简易程序)
考核结果
不合格原因
注:本表填写一式三份,考核机构、注册机关、被考核医师所在执业机构各存一份。
委托考核的卫生局: 医师考核机构(加盖公章):
附件6:
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
医师注册所在机构(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注册年度
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类别
专业
考核结果
工作成绩
职业道德
注:本表填写一式二份,考核机构、被考核医师所在执业机构各存一份。
医师注册卫生行政部门:
- 19 -
主题词:人事 考核 医师 通知
马鞍山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20份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