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单位慰问活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单位各类慰问活动的管理、标准、流程、费用,制定本办法。
1慰问种类与对象
1.1慰问种类
1.1.1单位对个人的节日慰问、患病慰问、困难慰问、见义勇为慰问、献血慰问、送温暖等慰问。
1.1.2单位对基层班组(岗位)节日慰问、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慰问。
1.2慰问对象
1.2.1个人慰问。单位所属在册职工、离退休职工及其直系亲属。
1.2.2集体慰问。单位各单位所属作业区(区队)、班组、岗位。
2慰问管理职责
2.1单位工会负责慰问活动的全面管理;负责慰问专项资金、工会经费的管理。
2.2财务部负责慰问福利费和其他行政慰问费用的会计核算与使用监督。
2.3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慰问活动及慰问费用的管理。
2.4退服中心负责内退职工、离退休职工的慰问活动及其费用的管理。
3慰问标准
3.1所属单位对个人的节日慰问、住院慰问、困难慰问、送温暖等慰问,符合《帮困送温暖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按其对应标准执行。
3.2所属单位、职能部室对个人住院慰问,不符合《帮困送温暖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慰问标准按不超过*元/人执行。
3.3在职职工(会员)去世慰问其遗孀*元一次,工会经费列支。
3.4单位对基层班组(岗位)节日慰问、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等慰问,年度慰问费用总额控制在上年度实际发生数的0.05%之内,并在工会的年度使用预算中进行明确。
3.5离退休干部慰问
3.5.1春节或古尔邦节慰问。厅局级老领导或其遗孀*元/人;慰问对象去世后次年其遗孀可按此标准再慰问一次。
3.5.2 春节或古尔邦节离退休干部慰问。离休干部*元/人、退休干部*元/人。
3.5.3“十·一”、“中秋节”离退休干部慰问。离休干部(工人)*元/人、退休干部*元/人。
3.5.4 日常住院及重症慰问。离退休干部*元/人.次。
3.6内退、退休职工慰问
3.6.1 住院慰问*元/人次。
3.6.2退休职工去世慰问*元/人。
3.7其他慰问
3.7.1全国劳动模范、区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慰问,按上级当年规定标准执行。
3.7.2部级劳动模范慰问,比照区劳动模范标准,由工会组织慰问。
3.7.3见义勇为慰问一般在*元/人,献血慰问按规定标准执行。
3.7.4其他专项慰问,按上级规定的标准执行。
4慰问费用来源
4.1工会经费。
4.2职工福利费。
4.3公司行政拨款。
4.4上级专项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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