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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教案 第三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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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n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n 西方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创立与发展 n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创立与发展 n 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概况 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n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是伴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出现和发展而逐渐形成和确立的 n 社会保障制度起始于社会救助。 n 英国15世纪开始了圈地运动,圈地运动的后果之一是大量的自耕农和佃农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许多人流入城镇沦为城镇贫民和乞丐。 n 1601年英国颁布了伊丽莎白《济贫法》(旧《济贫法》),以稳定社会秩序为基本原则。 该法的主要内容:为有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劳动场所;资助盲人、老人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为他们建立收容场所;组织穷人和儿童学艺;建立地方行政和征税机构,从比较富裕的地区征税补贴贫困地区。 n 1834年英国政府又颁布了新《济贫法》。 新《济贫法》的主要原则是:认为政府有保障公民生存的义务,认为救济不是消极行为,而是一种积极的福利措施,并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社会工作人员从事救济事业。 新《济贫法》的颁布意味着现代社会救济制度开始产生。 n 其他欧洲国家继英国之后也实行了类似的贫民救济计划。 ---瑞士 1847年和1871年 《济贫法》; ---丹麦 1803年 《济贫法》; ---挪威 1845年 《济贫法》; ---法国颁布了一些济贫法令。 二、西方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创立与发展 (一)西方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创立阶段(19世纪80年代初到20世纪30年代初)---德国 n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 ---德国人民素有互助互济的传统美德。 ---普鲁士统一了德国。 ---工人阶级的斗争成为社会保险制度出台的催化剂。 n 19世纪80年代,当时执政的俾斯麦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令: ---1883年颁布了《疾病社会保险法》 ---1884年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法》 ---1889年颁布了《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 n 这些法令的颁布标志着世界上第一套最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由此产生。 n 继德国之后,奥地利、丹麦、挪威、荷兰、意大利、法国、英国、芬兰、瑞士、瑞典、比利时等欧洲国家先后实施了单项或几个项目的社会保险。 n 这个阶段的特点: ---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虽然纷纷出台,但仅局限于欧洲国家; ---社会救助仍然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 ---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主要还是靠劳动者及其雇主; ---社会保险项目体系混乱、保障面小; ---保障制度成为统治阶级对无产阶级的一种“恩赐”。 (二)西方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1935年至20世纪40年代末) n 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性的经济大危机给美国强大的冲击。 n 1933年罗斯福总统实行新政 ---把充分就业作为首要目标; ---把以“普遍福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建国策略; ---建立多层次的老年社会保险、失业保险 。 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一词正式在法案中出现。 n 继美国《社会保障法》之后,许多拉丁美洲国家,如阿根廷、墨西哥、巴拿马等国也建立了一系列的社会保险制度。 n 这个阶段的特点: ---社会保障制度从欧洲推广到美洲; ---政府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干预增加; ---社会保障的理论基础是劳资斗争说; ---保障仍局限在某些特殊危险和不测事由的局部范围,并已贫穷者蒙受直接利益损失为主要目标。 (三)西方现代社会保障的福利国家阶段(1948年¬-20世纪70年代末) n 1942年12月,英国政府为了使人民获得生活安全感,提出了“贝弗里奇计划” ---社会政策的目标:英国社会政策应消灭贫穷、疾病、愚昧,肮脏和懒散五种社会病态; ---社会政策的内容:通过建立一个以社会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全面社会保障计划,对每一个公民提供儿童补助、养老金、残废津贴、失业救济、丧葬补助、丧失生活来源救济和妇女福利等七个方面的社会保障 ; ---社会保障的三个基本原则:普遍性、政府统一管理、全面保障。 n 1945年,英国工党上台执政,按贝弗里奇报告颁布了一系列社会保险法案 : ---1945年《家庭补助法》 ---1946年《国民保险法》、《国民卫生保健服务法》、《国民工作保险法》 ---1948年《国民救济法》 n 1948年7月,英国首相艾德礼宣布英国已建成了“福利国家”。 n 英国之后,瑞典、荷兰、挪威、法国、意大利等国也执行了全面的福利计划。 n 这个阶段的特点: ---社会保障的范围不断扩大,即保障的对象从城市劳工扩展到城乡劳动者乃至全体社会成员; ---社会保障从单项保障向总体保障转变,制度体系化,形成一套相互联系、共同保障的社会安全网; ----管理逐步科学化; ----社会保障水平普遍提高,社会保障费用支出迅速增长; (四)西方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调整阶段(1979年至今) 1. 进入7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进入到滞胀阶段,社会保障制度也陷入了困境。 ---西欧:“福利国家危机” ---美国:“福利困境” ---日本:年金制度将要崩溃 2. 1979年,英国撒切尔政府西另对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做一次全面审查并拟定改革方案,以此为标志,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进入改革调整阶段。 3. 1987年,英国正式通过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 ①拓展社会保障基金来源。 扩大缴费对象的范围; 提高缴费的费率;比如,英国工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率从1979年的6.5%提高到1983年的9%,美国工人和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率从1977年的5.85%逐步提高到1990年的7.65%,而且缴费的上限也由1977年的16500美元调整到53400美元。 增加收入项目。比如征收社会保障收入所得税,比利时、法国1980年开始想退休金领取者征收所得税,用以支付他们的医疗费,英国从1982年、美国从1984年开始对收入超过一定标准的年金领取者征收所得税,并将其纳入保险金。 ②削减社会保障支出 减少各种社会福利项目,减少各种社会性津贴; 降低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比如改免费医疗为适当收费治疗的医疗服务。英国的养老保险把计发附加年金的工资收入由人一生最佳20年平均工资收入变为一生的平均工资收入。 减少享受待遇的人数。比如,日本将妇女退休的年龄从55周岁提高到60周岁,巴西1988年将其养老金的计算办法,改为¡°95点¡±方案,即年龄加上投保时间达到95年,才能享受退休金。 ③实行社会保障制度的¡°私人化¡±。 改社会保障由国家包揽下来的办法,缩小政府干预社会保障的范围和项目,把这些项目交由政府机关、工人合作社和其他社会团体承担,恢复家庭、刺伤机构和互助组织等传统的社会保障机制,同时,引入鼓励个人储蓄机制。 ④改组社会保障内部管理机构,提高社会保障机制管理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减少欺骗和滥用现象。 4. 这个阶段的特点: ---强调社会保障要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采取增收节支的措施,以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平衡; ---强调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责,特别是要求个人应当为自己的前途及其家庭收入保障担负责任; ---注重社会保障体系内部各项目之间的联系和社会保障基金的统筹; ---立足国情,采取谨慎的过渡措施,以保证社会稳定,减少改革阻力; ---简化制度,精简人员,加强管理,提高效率,避免重复和浪费。 三、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创立与发展 (一)新中国成立前的社会保障 n 国民党在新中国成立前多次提出创办劳工保险,并公布过一些有关法令。 ---1931年公布了《工厂法》; ---1946年和1948年规定了疾病、伤残、死亡、生育等保险福利待遇。 n 中国共产党在创建了革命根据地政权后,立即着手制定劳动法规。 ---1932年《劳动法》; ---1933年进行了修改:不论是国营企业、合作社企业、还是私人企业的职工,都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各企业、机关及私营企业主,每月向社会保险局缴纳工资总额5%-20%的社会保险基金;劳动部规定待遇标准。 ---1948年12月 《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 这是人民政权第一个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的劳动保险制度,它开创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保障事业的新纪元。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保障 1、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创建阶段(1949年—1957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n 建立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制度 ---1950年2月,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 该条例不仅是我国第一部统一的社会保险法规,而且也是以后40年我国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 该条例规定职工在疾病、伤残、死亡、生育及年老不能继续劳动后获得必要物质帮助的办法,同时规定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也可以享受一定的保险待遇。 职工指100人以上国营企业、私营企业、公私合营、合作社工厂、矿场及附属单位和铁路、航运、邮电三个产业的各个企业单位、附属单位的职工。 ---1953年1月,政务院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主要的变动之处是:扩大了劳动保险的实施范围、调整并提高了部分待遇标准。 ---1957年2月,卫生部制定、颁布了《职业伤害的范围与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规定》,将职业中毒、尘肺等14种与职业工作有关的疾病正式列入职业病范围,并相应规定了待遇标准和生活福利内容。 n 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制度 ---1950年《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 ---1952年 《关于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措施的指示》、《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患病期间待遇暂行办法》 ---1955 《关于女工工作人员生育假期的通知》、《国家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 ---195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工保护条例》 n 建立健全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工作制度 ---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包括灾害统计、防灾备灾、灾民难民的救济;城市社会救济主要是对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城市贫民进行救助; ---社会福利:制订了发展社会福利和职工福利的方针政策,并为举办福利失业提供资金; ---社会优抚:为解决城市烈、军属的生产自救和安置方面的困难规定了解决方法。 n 农村社会保障 农业生产合作社对缺乏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病、残、孤、寡的社会成员在生产和生活上给予适当安排和照顾,保证他们的吃穿和柴火供应,保证年幼者受到教育和年老的死后安葬。 到1957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奠基工作基本完成。 n 该阶段存在的问题 ---方案设计不合理 ---保障范围极其狭小 2、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调整阶段(1958年—1966年) n 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建立了统一的退休、退职制度 ---改进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 ---改进职业病保障 ---调整学徒工的社会保险待遇 ---妥善解决精简下放职工的生活安置问题 ---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事业 ---发展农村的社会保障事业 n 该阶段存在的问题 ---一些保险项目待遇水平偏高,甚至出现福利化特点; ---有些项目未得到改进。 3、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受挫阶段(1966年—1978年) n 1969年2月,财政部颁发《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 ----规定:国企一律停止提取保险金,企业的退休职工、长期病休职工的工资和其他劳保开支在营业外列支 n 该意见的实施导致了两个严重后果: ---社会保险的统筹调剂工作停止 ---社会保险基金的积累工作停止 4、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恢复与初步改革阶段(1978年—1992年) n 政府在恢复建国以来建立的一切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险政策和法规的同时,又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的社会保障法规: ---1978年6月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1980、8 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整顿与加强劳动保险工作通知》 ---1985、9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第一次在国家高层次的文件中清晰而明确地提出¡°社会保障¡±概念; ---1990、12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 n 这一阶段取得的成绩 Œ 实现了由“企业自保”向“社会互济”的转变 Œ 实现了由“国家包揽、企业包办”向“三方合理分担”的转变 Œ 实现了由“平均分配”向“效率公平兼顾”的转变 Œ 实现了由“福利分配”向“基本保障”的转变 n 该阶段存在的问题 ® 构成了对市场经济发展和国企改革的掣肘 ® 阻碍了个人收入分配向效率倾斜 ® 阻碍了劳动力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流动 ® 阻碍了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的落实和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5、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化与创新阶段(1992年至今) n 1992年10月,十四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积极建立待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并把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四大重要环节之一” n 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则把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 n 1997年,十五大报告又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保障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n 该阶段取得的成绩: 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雏形已基本形成,它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调节不同社会群体的收入分配,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 n 该阶段存在的问题: 统筹层次低;覆盖范围窄;基金支撑能力和调剂能力若;法制化程度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意识不强;社会化程度和管理水平不高 四、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类型 n “投保资助型”社会保障制度 n “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制度 n “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 模式 n “储蓄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 (一)“投保资助型”社会保障制度 n 美国、德国、日本等许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都实行该类制度 。 n 实行“选择性”原则: ---社会保障费用由国家、雇主和劳动者三方负担,并以雇主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缴费为主,国家财政给予资助;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与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相联系; ---对不同的社会成员选用不同的保险标准 ; ---社会保障缴费中记录个人缴费情况,不建立以给付为目的的个人账户,社会保障基金在受保人员之间调剂使用;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以现收现付为主 ---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长期项目当期所需资金主要由在职职工和雇主分担缴纳保险费。 补充: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方式 n 现收现付模式 n 完全积累模式 n 部分积累模式 现收现付模式 n 现收现付就是先做出近年内需支付的保险费用的测算,然后以支定收,将这一笔费用按一定的提取比例分摊到参加保险的各个单位。 n 这种模式适用于一种人口稳定、新增劳动力与退休人口相对平衡的大环境。 n 这种模式的优点: ---体现了社会保险互助互济的功能; ---简便易行; ---可以避免物价上涨后基金贬值的风险 n 这种模式的缺点: ---对被保险者的权利义务关系缺乏数量上的长期规划; ---可能出现企业负担过重的困境。 完全积累模式 n 完全积累模式就是在对一些有关的人口健康和社会紧急发展指标进行宏观上的长期测算之后,将被保险者在享受保险待遇期间的费用总和按一定的提取比例分摊到整个投保期间,并对已提取而尚未支付的保险基金进行有计划的管理和运营。 n 这种模式的优点: ---可以用长期积累的基金对付可预见和未能预见到的风险。 n 这种模式的缺点: ---积累的基金要承担保值增殖的风险 。 n 这种模式适用于生产发展稳定,物价变动比较稳的环境。 部分积累模式 n 部分积累模式就是将现收现付与完全积累模式有机结合而形成的一种基金筹集模式 ---将现收部分用于当期的待遇给付,积累部分用于以后可能出现的收支逆差; ---将积累部分用于当期的待遇给付,而将现收部分用于补足积累部分不足时出现的收支逆差。 投保资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优点 n 体现了效率原则 n 体现了互助互济的宗旨 投保资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缺点 n 费率受人口年龄结构和人口就业比例的影响。 (二)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模式 n 英国、瑞典、挪威等西欧和北欧部分国家实行这类制度。 n 实行“普遍性”保障原则 n 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税收; n 社会保障范围包括“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需要; n 给付待遇的标准是统一的 (三)“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 n 20世纪50年代后,东欧和包括我国在内的亚洲社会主义国家都曾实行该类制度。 n 实行“国家统包”的原则 Ø 社会保障费用由国家和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必缴纳保障费用; Ø 社会保障待遇较高; Ø 社会保障待遇与缴费多少无关,而与工龄挂钩; Ø 社会保障事务由国家统一设立的机构经办,职工参加管理 n 该类社会保障制度的缺点: Œ 企业负担过重,不利于参与市场竞争;  不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Ž 不利于职工个人树立自我保障意识 (四)“储蓄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 n 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大都实行该类制度。 n 实行“个人帐户积累”的原则。 l 社会保险费用由劳资双方按比例缴纳,以职工个人名义存入个人帐户,在职工退休或其他生活需要时,将该费用连本带息发给职工个人。 n 该类制度的优点: l 树立了自我保障意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n 该类制度的缺点: Œ 不能对保障基金进行必要的调剂使用;  不能发挥社会保障的互助互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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