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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活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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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宣化镇殡葬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生态文明镇”建设步伐,推动以“惠民殡葬、公益殡葬、绿色殡葬和人文殡葬”为主要内涵的现代殡葬事业发展,破除殡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根据《张掖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张掖市殡葬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及《高台县殡葬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宣化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殡葬集中整治活动。为保证殡葬集中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态文明镇”建设要求,以“倡导先进殡葬文化、推行现代生态殡葬”为目标,以“讲文明、树新风、破陋习”为主线,以转变传统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习、建设公益性公墓和整治“两沿六区”乱葬乱埋、乱弃遗物为重点,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建设生态文明宣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一)集中整治乱葬乱埋乱弃 1.整治“两沿六区”乱葬乱埋、乱弃遗物。集中力量和时间,对“两沿六区”(沿公路、沿河道两侧,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湿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居民住宅区)乱葬乱埋、乱弃遗物集中整治。通过整体搬迁、绿化掩盖、拆除坟墓装饰建筑等方式,全面治理“两沿六区”视野范围内的裸露坟墓。2011年全镇乱葬乱埋总治理率达到70%以上。由林业站牵头,在春季植树造林期间,对集中整治区进行绿化,达到“见树不见墓”的效果。 2.整治耕地建坟。平坟还田,对占用耕地的碑、坟要限期彻底拆除迁移,拒不拆除迁移的,国土部门要依法强制执行。 3.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张掖市火葬区及土葬改革区范围的批复》(甘政函〔2008〕95号),充分发挥殡葬执法管理机构作用,依法查处乱葬乱埋、违规建坟、“骨灰装棺二次葬”等行为。对丧事大操大办、乱设灵堂、乱葬乱埋、违规建坟的党员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全面清理非法墓地。切实加强公墓管理,坚决制止擅自建墓行为。全面杜绝在农场、荒滩荒地、林地违法违规建坟。 (三)大力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火葬区的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葬。土葬改革区死亡人员,在划定的公益性公墓或集中安葬区土葬,严格限制墓葬用地。 (四)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益性公墓与经营性公墓并存”的原则,规划先行,合理布局,科学选址,加大公墓建设力度。督促各村按照村庄布局、村民意愿合理划定、建设公益性公墓或集中安葬区,禁止乱葬乱埋。由民政办牵头,林业站、财政所等部门配合,整合资源,分工协作,积极立项,年内完成公墓建设任务,逐步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形成覆盖全镇居民的殡葬服务网络。 (五)大力整顿殡葬用品市场。由工商所牵头,派出所配合,对丧葬用品市场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销售棺木及封建迷信用品等行为,禁止任何经营户生产、销售模仿活人生活用品的丧葬用品,倡导使用鲜花、蜡烛、纸花圈等文明、绿色、环保丧葬用品,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封建迷信活动,净化社会风气。 三、工作步骤 全镇殡葬集中整治工作分宣传动员、集中整治、验收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3月1日—3月15日) 1.广泛宣传发动。以“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为主题,以文明殡葬、共建和谐为重点,大力开展集中宣传、社会宣传,组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的氛围。全镇要举办形式多样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加强殡葬改革政策与文明新风的宣传,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教育,各站所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工具,集中进行高密度、广覆盖、多形式的强势宣传,正面引导殡葬改革工作;使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人人都关心支持参与殡葬改革的大环境。要利用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农历十月初一群众祭祀扫墓的有利时机,以公墓为宣传主阵地,以横幅、标语、宣传牌、宣传单、咨询、视频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转变殡葬观念,大力推广树葬、草葬,提倡死后不留骨灰,使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深入人心,使文明丧葬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2.制定政策措施。各村及有关站所要按照镇政府确定的集中整治活动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形成镇、村协调一致、各站所分工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殡葬改革工作格局,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3.召开动员会议。全镇召开殡葬集中整治动员大会,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将殡葬工作任务分解到村、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3月16日—9月30日) 1.进行全面清查。各村及有关站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动员和引导整治范围内坟主申报登记,进行调查核实,准确掌握应迁移、整治的坟墓数量、位置及坟主基本情况,填写调查摸底统计表册。 2.开展治理整顿。各村及有关站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职能,采取果断有效措施,组织精干力量,加大殡葬执法工作力度,对乱葬乱埋坟墓进行平坟、迁坟专项治理(国家保护的革命烈士、知名人士祖墓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除外)。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1年10月1日—11月20日) 对全年殡葬集中整治工作“回头看”,做好自查验收,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并将集中整治资料汇总、建档立卷。 四、保障措施 殡葬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和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各站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殡葬集中整治活动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和谐高台的重要举措。各村及有关站所要充分认识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殡葬改革及集中整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加强殡葬改革及集中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宣化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殡葬改革及集中整治活动。各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有关站所要积极配合将殡葬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全力以赴,精心组织,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工作力量、整治方案、政策措施、经费保障”五到位,全力推动殡葬改革及集中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二)靠实责任,形成合力。各村及有关站所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制定详细的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实施路径、保障措施、工作时限,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站所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民政办履行殡葬管理、监督、执法职能,协调各村及有关站所落实殡葬法规政策;镇上将统一负责殡葬设施规划建设的审批与处罚以及公共场所祭祀活动的管理;林业站负责公墓区、整治区绿化和林场墓地治理;工商所负责殡葬市场的准入审批、管理与处罚;文化站要倡导先进殡葬文化;卫生院要加强传染病患者遗体的防疫;共青团、妇联等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负责所属单位、辖区范围内殡葬活动的管理、宣传、教育。 (三)加强督查,强化考核。镇政府已将殡葬工作纳入2011年度目标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各站所要定期督查殡葬集中整治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镇、村、社三级巡查督办制度,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实行殡葬集中整治信息周报告制度,各村每周要报告殡葬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各村、单位要全面建立殡葬信息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在第一时间内向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上报丧事信息,通过信息反馈,加强殡葬执法,宣传殡葬政策,化解矛盾纠纷。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各村、单位落实殡葬集中整治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对连续通报批评两次以上实行“黄牌”警告,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宣化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 锋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孙维强 镇人大主席 许正飞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晓芸 镇政府副镇长 刑 松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徐志强 镇经委副主任 杨登虎 民政办主任 许三刚 镇林业站站长 周 毅 宣化派出所所长 陈仁乾 党委秘书兼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玉刚 政务助理员、集镇建设助理员兼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杨国军 镇综治办副主任兼国土协管员 赵吉斌 镇司法所所长 孙学军 镇财政所所长 刘志刚 宣化工商所所长 王鹏善 宣化卫生院院长 王慧娟 镇妇联主席兼组检干事 赵丽娟 镇团委书记、宣传干事 张多虎 镇民政办干事兼民族宗教干事 胡 瑛 镇文化站站长兼公共卫生干事 许占吉 宣化中学校长 吴 斌 宣化学区校长 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杨登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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